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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 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JanisAbrahmsSpring寫的 教我如何原諒你?【全新增訂版】 和VolodymyrZelenskyy的 澤倫斯基-我們如此相信 In These, We Believe:烏克蘭為全世界捍衛的信念、勇氣和價值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e.Fingo – 玉山銀行數位金融品牌也說明:... 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以其個別 ... 顧客每次使用本服務需透過「玉山銀行基金e指選自主投資聲明書」進行意思表示確有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心靈工坊 和大塊文化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 謝棋楠所指導 李詩韻的 我國三節獎金與年終獎金工資屬性之研究 (2021),提出以其 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工資、勞資爭議、勞動基準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蔡華凱所指導 吳麗媛的 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 (2021),提出因為有 營業秘密、國際裁判管轄、準據法、布魯塞爾公約、ALI、CLIP、法理說、國際裁判管轄之定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以其 意思的解答。

最後網站基石药业:首席执行官杨建新再次增持46万股累计增持373.25 ...則補充:6月26日,基石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杨建新博士再次增持公司股份。公告显示,杨建新分别于2023年6月19日及6月20日以其自有资金在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以其 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教我如何原諒你?【全新增訂版】

為了解決以其 意思的問題,作者JanisAbrahmsSpring 這樣論述:

我們不必為自己遭受的傷害負責 但要不要走出傷害,就看我們自己     你是否曾遇過以下處境:   ‧被他人背叛而深陷痛苦,這輩子都不想再跟他做朋友?   ‧曾因他人做錯事而斷絕往來,事後深感遺憾:「如果當初能再給彼此一次機會,或許現在就不會是這樣了!」     在這本書中,提到許多這類的案例:      「約翰和我結婚了四年,我們有個兩歲的兒子。六個月之前,我發現約翰跟他的美髮師外遇,而且讓那個婊子懷孕了。原諒?是多麼的噁心和自私!」     「湯姆和我已經結婚十三年了。我剛剛發現他背著我外遇--原諒是可能的嗎?」     「我是五十四歲

的男人,和我妻子的外甥女外遇。我對自己的譴責無人能及,想取得老婆的原諒該怎麼做?」     每個人都曾被傷害,也傷過人。   懷恨讓人痛苦,我們都猶豫「要不要原諒」。   但怒意尚未消散,怎能輕談寬恕?     本書作者史普林博士是專精於寬恕議題的心理專家,具有四十三年治療師資歷的她,探討人們對「原諒」的預設和迷思,主張「不原諒也沒關係」。     假使你不願活在仇恨的牢籠中,她以認知行為療法的精神提出更好的選擇:釋放怨恨、快樂生活,不需要原諒死不認錯的加害者。而原諒的最高境界「真誠原諒」,則需要雙方一起努力。     史普林博士將原諒分為四種:  

 ①廉價原諒:只求維持和平,輕易赦免對方。   ②拒絕原諒:固守憤怒,絕不原諒。   ③如實接納:釋放怨恨、快樂生活,不需要原諒死不認錯的加害者。   ④真誠原諒:透過真心自省和傾聽互動,雙方達到和解。     史普林博士詳細介紹廉價原諒與拒絕原諒的心理機制、優缺點,接著說明如實接納的十步驟,鼓勵還不想原諒的你送給自己一份療癒的禮物。最後,在真誠原諒一章中,舉出加害者想贏得原諒時必須完成的六項任務,而受傷一方應允原諒時要做到的三項任務。     原諒不是免費的贈品,必須努力去贏得。     全書有豐富的個案故事,涵蓋親子、師生、摯友、夫妻之間的背叛傷痕。在全

新增訂版中,更添加許多案例及療癒的具體建議,讓我們走出冰封的心,把自己的人生找回來。   鄭重推薦     王思涵∣馨思身心精神科診所臨床心理師、台灣存在催眠治療學會理事   王瑞琪∣芸光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   林蕙瑛∣台灣婚姻與家庭輔導學會名譽理事長、東吳大學心理系兼任副教授   周志建∣資深心理師、故事療癒作家   胡慧嫚∣作家、薩提爾認證合格心理諮商師   吳東彥∣「創傷、發展與療癒」粉絲專頁創辦人、諮商心理師   謝文宜∣實踐大學家庭與兒童發展學系教授   好評推薦     在我數十年的諮商經驗裡,經常發現:你能「放過」對方,就是放

過了自己。──王瑞琪(芸光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     在還沒有療癒好自己的創傷之前,請不要輕言原諒。在寬恕他人之前,請你先寬恕自己。「原諒自己不能原諒」是創傷療癒最重要的關鍵。──周志建(資深心理師)  

以其 意思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一個明明應該要精準的細胞簡訊,結果發到一百一十萬封,是演算法有錯,還是主事者不想用大數據分類,結果搞到各種數據彼此衝突這真的是大數據防疫嗎?

全國恐慌之後又要甩鍋給地方了說是地方的漏洞了,說好的防疫優先不要鬥爭呢?你有研發出蟲洞讓病毒直接從雙北出現,你要說啊,國門放進來還不是中央的責任難道是蟲洞的責任?簡訊亂發難道也是地方的責任?

8月13號到9月2號這一群機師
跟他們的密切接觸者
在台灣留下來的軌跡
我跟你講就是確定是一個
確定是Delta病毒
那所以有一個問題在這樣子的狀況之下
廣發了110萬通細胞簡訊
我記得今年年初的時候還有去年吧
高虹安好像討論過細胞簡訊對隱私權
還有通保法之間到底有沒有扞格之處
到底有沒有侵犯人民隱私之處
妳那個時候的討論是針對什麼地方
那時候是敦睦艦隊吧我記得
不只還有鑽石公主號
對 因為他們下來之後其實他就是有接觸
然後因為後來陳其邁有把它寫成一篇論文
他就說有用了62萬人的基地台定位
那這件事情基本上就是完全是用了特別條款
反正就是最高上限指揮官可以做任何處置
就是侵犯人權我們坦白講
對他等於是說要去存取到這些資訊
那當然後來其實他們也出來講說
那個基地台的定位並不是很精確說
一定是定到他本人的一些行為等等的
就是說有經過基地台才會被搜到這個訊號
但是它還是代表著是你一個行為的足跡
我自己也收到那個簡訊
真的假的妳為什麼收到簡訊
我後來去了解了一下
是因為我在8月24號的時候
有代表郭董去桃園機場的醫院
就是我們那邊有一個聯新醫院
去那邊捐防疫物資
我那時候到的是一航廈
好像那個機師在那一天好像是出現在二航廈
所以反正是因為這樣的關係
所以我的就是可能也被基地台的定位掃到
但是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是說
其實110萬人這個簡訊真的有點妙
是因為其實我們都有掃實聯制
所以其實按理來講的話
其實實聯制如果是有實聯制的話
你應該是用實聯制的資訊去推
你怎麼會是用基地台去推這件事情
所以這有點怪因為變成是說好像
你本應該是要做精準疫調
結果變成是要用基地台去一個很擴大
而且重點是蔡英文總統還出來跟大家講說
有收到簡訊的人不要恐慌
如果是其他一般的民眾他們收到簡訊的時候
一定會擔憂
所以他們一定會想要去做篩檢
那這種時候就變成是你的全台灣
是不是有辦法去收納這麼多人
突然要去篩檢的這件事情
還是說去的地方又會造成一個群聚
但我先幫大家解釋一下
因為所謂的細胞簡訊
是當初我們在鑽石公主號
然後在這個過去
好幾次在沒有完整資料的時候所發的
因為細胞簡訊是一個未經同意
直接強行跟電信公司收取你的手機足跡的一種方式
所以第一個
它有沒有侵犯隱私權 有
第二個它用的是太上條款
就是有緊急需要的時候
由疫情指揮中心陳時中指揮官下令侵犯人權
也就是這個東西基本上調閱它是違反通保法
違反個人隱私法
幾乎是你知道的所有關於電信資料的保護都違背
但是為了防疫需要
就硬是把它拉出來
剛剛虹安講的意思是
你都侵犯人權了你都違反通保法了
你都違反個資法了
你調出來的資訊怎麼會是110萬人
3個確診機師可以接觸到110萬人
你以為他們選總統
我覺得是真的不知道說他到底是怎麼樣
去決定撈出這110萬
你是說反正我就是多匡一點
就是寧可錯殺也不要放過之類的想法嗎
但是我覺得他今天用這樣的方式去描述一段
他就跟你講8月13號到9月2號
他也告訴你說你有可能是
真的跟確診者有接觸到
還是你只是有在那個空間有可能碰到
我跟你講這個論述都超不精準的
就是你110萬出來之後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你起碼要告訴我說
你今天這個case是因為8月24號
那我對於我的情況會比較了解
或者是說我今天有掃實聯制
那你110萬你是從基地台抓出來的
那你難道不能夠再跟實聯制這些
我們每天掃的那個辛苦的實聯制
你不能再跟它交叉比對一下再跟我說
我是因為哪一個時間點所以有這個問題
你就丟了一個簡訊來讓大家莫名其妙的
這個之所以說不負責任
是新加坡用的技術TraceTogether用的是藍芽
比較接近我們那個 社交距離APP
對社交距離APP 它用的也是藍芽
所以新加坡 剛剛這個網友有講他說
你可以從TraceTogether裡面
找到你過去兩星期所有的精準定位
跟你注射疫苗的接種狀況
我們坦白講這個東西google map就做的到啊
你如果開你的定位
你其實到哪裡去google map都有登錄
那為什麼今天我們的細胞簡訊
照說可以很精準卻沒有精準的篩選之後
就狂發110萬封
這個東西的科學根據到底在哪
你之前是不是笑過對岸說Delta病毒
回追七天你笑他不科學
結果你現在做的作法
8月13號到9月2號應該...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這也太誇張了
等等你列了20天的時間
中間我只要跟他接近這個還不是用藍芽
就是我在基地台handshake
而且會到110萬看起來是沒有管那一天的小時
他那一天一定就是24小時之內我跟你重疊
距離算接近我就發
寧可全面錯殺也不要放過
那你說你今天讓全國110萬人覺得擔心害怕
懷疑他女友到底到哪裡去了
這個難道沒有社會成本嗎
你今天為了防疫不能夠再多篩一下
應該這樣講你沒有辦法用手機的細胞簡訊的話
你就要用實聯制嘛
實聯制是有時間然後店的位置
然後當然有進去的時間
出來就可能只能擲筊
或者是看他下一次掃實聯制是什麼地方
可是我這樣講你今天兩個系統都培養
為什麼不能交叉比對咧
你今天又不交叉比對你就隨便亂發
我們光這樣講110萬封簡訊要花多少錢
而且大家還乖乖的每天給你拍實聯制
在那邊掃實聯制的時候結果卻撈不出來
我覺得這整個過程就是
如果說你今天就是花了這些錢
然後build up一個實聯制的系統
然後你到真正要用的時候
卻還是用基地台定位
那我就真的不知道實聯制大家掃那麼辛酸
又花那麼多錢幾個億的到底在做什麼
現在的問題就是
現在機師的這件事情有沒有實際用到實聯制
其實沒有
機師去其他的地方有沒有掃實聯制
那如果有掃的話那你每一個空間
每一個unit你都可以抓出一群人
那你再拿這群人去跟他比對
而不是發110萬份簡訊
我現在不是要拿gps
直接去跟每一個單位的location去比對
我現在是拿機師的gps
去跟他自己的實聯制去做比對
你就會有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
每一個的地方你就可以拉的出來了
我不知道啦也許對他們來說真的很困難
或者是追求時效性他必須要趕快去做
所以他後面所有的處理都不做
就直接110萬撒出去
我不知道但是就我來講
我覺得既然實聯制有更精準的足跡的資訊
而且是大家比較願意去提供的資訊
那你為什麼不去使用實聯制的資訊
去比對這個東西呢
我這樣講政府施政不可能百分之百沒有疏漏
但是你明明知道有疏漏
你卻不把它補好
那你還一邊跟人家吹
我跟你講實聯制這個東西呢
我早就知道是一個妥協的狀況
你臨時要開發出這種實聯制來的確很困難
當然不周全
但是你不要開發出一個漏洞百出的系統之後
跟大家講說都是唐鳳
唐鳳好棒唐鳳是天才
唐鳳開發這個東西無懈可擊
我就問一句啊現在你能不能從裡面撈出來
靠實聯制確認這些機師去過哪些地方
幾點幾分進門
有沒有人在這個數字平台上跟他重疊
而不是只發細胞簡訊
你細胞簡訊一發出來表示你沒有別的方法了
而且還發了一個很粗陋沒有篩過的110萬份
我覺得這個對理工科的人來講我沒辦法想像

我國三節獎金與年終獎金工資屬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以其 意思的問題,作者李詩韻 這樣論述:

企業績效掛帥,雇主巧立各種給付名目以低底薪高獎金之複雜薪資結構,期透過獎金或福利的名目混淆該給與之法律屬性,尤其我國商業慣行之三節獎金及年終獎金給與,均無非是企業規避相關工資法令規範以降低勞動成本,蓋因獎金之法律性質是否為工資或恩惠性給與之認定,與勞工是否具有該獎金之請求權及納入平均工資計算基礎有緊要連動關係,影響勞工權益甚鉅,因此,對於獎金法律性質之認定原則?乃至於工資的判斷標準,有必要予以釐清。依據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的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可知獎金亦得為工資屬性之

給與,此與勞基法第29條依盈餘為要件分配之年終獎金,即使勞雇間有契約約定,仍屬恩惠性給與之本質不同,由此觀察下,在勞基法下以獎金為名之給與其法律性質有二元化之區別。本文擬透過歸納相關文獻資料、近十年司法判決,及訪談勞資爭議調解人、勞工行政人員及工會代表等,並運用問卷調查事業單位人資與勞工等方式蒐集相關資料,另輔以美國獎金認定原則為參考,嘗試探討分析後整理出一認定原則供參。而我國商業界慣行發給的三節及年終獎金,雖原則上認定為恩惠性給與,但在特定條件下,應依據個案事實認定之,如勞雇間以契約、工作規則、公告、承諾、企業習慣、團體協約或獎金發放辦法等約定者,雖不必然屬於工資,但若依該約定之本質符合勞動

對價或經常性給與之工資意義者,其性質應屬工資,且不得逕以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規定排除,反之,則為恩惠性給與。

澤倫斯基-我們如此相信 In These, We Believe:烏克蘭為全世界捍衛的信念、勇氣和價值

為了解決以其 意思的問題,作者VolodymyrZelenskyy 這樣論述:

我的一生都在盡我所能,為烏克蘭人民帶來歡笑,那曾經是我的使命。 如今我會盡我所能,至少讓烏克蘭人民不再哭泣。 ──澤倫斯基     1     2015年,當澤倫斯基還是一名演員的時候,他的團隊製作、播出的政治喜劇《人民公僕》在烏克蘭大受歡迎。     劇中描述澤倫斯基飾演的中學歷史教師誤打誤撞當選總統後,拒絕與寡頭、貪官合作,大力懲治貪腐以及其間發生的各種趣事。     其後,澤倫斯基的人氣和聲望越來越高,逐漸有聲音促使他從政,到2018年下半年出現高潮,當年 12月31日夜,澤倫斯基正式聲明參加選舉。     澤倫斯基在內政上,主張提高政治透明度、縮短任期限制、讓更多普通人參與政治;在

外交上,支持烏克蘭加入北約和歐盟,但表示這需要全民公投授權。     澤倫斯基還表示,將與俄羅斯總統普丁談判協商領土、地位等問題。他打算勸說俄羅斯將克里米亞歸還烏克蘭,結束烏克蘭東部的戰爭。     2019年4月,經過兩輪投票後,澤倫斯基當選烏克蘭總統,以73.22%的得票率刷新了烏克蘭總統選舉的紀錄。當年5月20日,澤倫斯基宣誓就任總統。     總統就職演說的最後結語,他說:「我一生都在竭盡全力讓烏克蘭人發笑。那是我的使命。現在我將盡我所能,讓烏克蘭人至少不再哭泣。」預言了他三年後會讓全世界人看到的事情。     2     2022年2月24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普丁根本就沒把澤倫斯基

這個出身演員的貌似奶油小生放在眼裡,發動了戰爭。世界各國少有人看好澤倫斯基能挺得住風暴,美國也在第一時間提供他逃亡協助。    但澤倫斯基實踐了他就任演說的承諾,率領烏克蘭人奮起,打出了讓全世界驚奇的衛土戰爭。     在戰火中,透過一次次演講,他讓世人看到:     他曾經被饑笑為演員嘩眾取寵的口號,如何轉化為激勵國人的嘹亮號角;   他機智風趣的對白,如何轉化為在國際上合縱連橫的謀略。   今天,全世界都在注視烏克蘭在發生的事。   有人看到烏克蘭在為自己的存亡而戰;有人看到烏克蘭在為整個西方的和平而戰。     然而,如果我們深入觀察,會發現:這場戰爭真正的戰場,不在陸地、海洋或天

空,而在人的心智和意識;真正的武器,不在飛彈或戰機,而是信心、勇氣,和智慧。     所以,烏克蘭一直是在為全世界的人而戰,在為全世界的人敲響警鐘,喚醒其他同樣也面對入侵威脅的國家奮起,幫助每一個人體認到世界一體,無人能在戰火中自保其身。     澤倫斯基不只是烏克蘭的總統,也是所有這些力量的代表,傳達所有這些訊息的焦點。而他的演講,也一直是焦點中的核心。     3.     2022年8月,隨著臺灣海峽風雲終於一如世界各國的預期,變得更加險惡,澤倫斯基親自也說:「臺灣即將是下一個」,大塊文化將在9月出版《澤倫斯基:我如此相信》。     這本書的構想,是由大塊文化發動,向烏克蘭總統府提出申

請,得到同意後由烏克蘭國營最大網路平台Yakaboo 共同策劃出版。     全書的特色如下:     1) 從烏克蘭戰爭爆發之前和之後,澤倫斯基超過180場演講中精選50場演講,包含對國內的、對國際的;對相隣國家的,對距離遙遠國家的;對西方社會的,對亞洲的;對國家領導人的、對企業領袖的、對學生的、對藝術與文化人的。     全面但精要地呈現澤倫斯基和烏克蘭堅強抵抗侵略的意志、謀略和方法。     2) 由哈佛政治學博士尹麗喬解讀澤倫斯基50篇演講的策略、關聯,以及對臺灣的參考意義。     此外,由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說明出版的源起,訪問烏克蘭民間人士,整合澤倫斯基人格特質、崛起過程、戰爭爆

發後的影響力,以及烏克蘭抗敵過程中的借鏡。     3) 澤倫斯基50篇演講每篇也都有背景簡介。     我們希望這本書有助於每一個關心時勢與國家命運的人都能體會到如何整合彼此的信心、勇氣,和智慧的力量。   本書特色     ● 在全球關切臺灣與烏克蘭聯同命運的焦點下,第一本由臺灣和烏克蘭共同企劃出版的澤倫斯基著作。     ● 從澤倫斯基超過180篇演講中,精選50篇最具代表性的傳達烏克蘭人的英勇、戰略、團結,和信心。以導讀、各篇演講背景,解說臺灣讀者可以汲取的參考價值。     ● 關心時勢與國家命運的人必讀!關心演講與說話的讀者也必讀!

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

為了解決以其 意思的問題,作者吳麗媛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商業競爭在全球化下催化,如此激烈之競爭下,營業秘密乃各企業多年嘔心瀝血產出的結晶,更是作為商場常勝軍之關鍵。營業秘密小則影響企業之興衰,大至涉及一國之經濟繁榮,再加之全球化下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屢見不鮮,不可不慎。故本文以國際私法上營業秘密侵害可能產生之法律問題為核心,先分析實體法上營業秘密之特性及與民法等其他法領域之交錯問題後,再分析當發生之人、事、地、物有一含有涉外因素時,其國際裁判管轄與準據法應如何決定。 首應對營業秘密之性質為定性,亦即探討營業秘密為權利或利益之性質爭議是否影響如何認定國際裁判管轄權及準據法?本文認為為更完善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架構,對

於營業秘密之性質爭議應認定為權利,惟營業秘密之性質爭議不影響國際裁判管轄權之認定及準據法。 關於涉外營業秘密之國際裁判管轄之認定,本文採法理說下,並參考受國際矚目的2008年美國ALI原則及2011年歐洲CLIP原則之相關規範,涉外營業秘密不論為侵害事件或確認權利存否事件,皆為非專屬管轄,而其中尤其容易涉及侵權行為地及契約債務履行地管轄之認定。進而本文分析得出,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實施地主要有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及洩漏營業秘密之地有管轄權。另外,常見的營業秘密契約爭議係違反保密契約,依據特徵性履行理論,性質為單務契約之保密契約中唯一負有給付義務(保密義務)之人的給付,即為特徵給付,而負擔保

密義務之員工之慣常居住地即推定為關係最密切之地,具有國際裁判管轄權。 關於準據法之認定,就涉外侵害營業秘密事件應定性為侵權行為事件,而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所規範之關係最切地的法律,如被告於涉外營業秘密侵權事件中為營業秘密無效性之抗辯,則應定性係權利本身的問題而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2條採保護國法。 最後本文以梁孟松一案為範例,套用本文架構之國際私法上營業秘密侵害之處理流程,得出我國法院應如何處理之結論,並期許本文得以為實務提供一套針對營業秘密涉外案件之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