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舊制結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勞退舊制結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和沈孟璇,黃超駿的 勞動實務問題Q&A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舊制結清存新制帳戶勞退分紅大增 - 好房網News也說明:勞退新制帳戶千萬元,一年分紅80萬元,是怎麼做到的?原來是有勞工將勞退舊制結清的退休金轉入新制帳戶,因此帳戶迅速累積千萬退休金,若以2017年收益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馬財專所指導 左紋綺的 我國舊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困境之探討 (2019),提出勞退舊制結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勞工、退休金、提撥、年資、勞動基準法。

而第二篇論文南華大學 管理經濟學系經濟學碩士班 黃瓊玉所指導 涂嘉隆的 勞退新制對勞動流動率影響之研究 (2009),提出因為有 退休金、勞動流動率、勞退新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退舊制結清的解答。

最後網站102.9.6 勞退舊制專戶餘額認列收入則補充:2005年勞退新制上路後,甲公司並未結清勞退舊制的退休金專戶,直到勞退新制施行多年,公司內已無適用舊制年資的員工後,2011年才向主管機關申請,結清勞退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退舊制結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勞退舊制結清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我國舊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困境之探討

為了解決勞退舊制結清的問題,作者左紋綺 這樣論述:

退休金權益變動對於保障勞工老年及退休後之生活水準,具有極大重要性影響,為避免事業單位歇業時,勞工因其未依法提撥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影響勞工日後請領退休金之權益,我國於2015年爰增訂雇主應於年度終了時檢視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如有不足額之情形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足,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本研究從探討舊制勞工選擇考慮的面向及決策因素,年資結清是否真能落實勞資協商機制,對設立或監督委員會任務的認知等實務,了解勞工在企業退休金制度上是否面臨的問題與障礙,面對修法實施後的勞資問題,之前研究甚少被探討,時值勞工意識高漲,勞資雙方是否能落實監督管理機制,以維護勞工權益

,本研究即欲探討舊制退休金制度現況分析。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透過文獻分析,從已有的資料與文獻中做系統性分析勞動基準法有關退休制度的法令依據及規定、沿革、執行現況做一剖析,再以半結構(semi-structured interview)式之訪談方式,對資方、勞方、實務執行方做深度訪談,彙整歸納出本研究的重點內容―舊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困境之探討,期使能了解目前執行的情形及適切地找出其因應之道,以為實務與未來研究之參考。本文歸納出以下研究發現:一、勞工和雇主,對於舊制退休金對於權利義務的認知不甚瞭解二、自請退休年齡過早,容易引起勞資雙方困擾及爭議三、行政機關督促手段之加強,有助於勞工退休金之保障進

而,提出若干政策上之改進建議:一、勞工有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事由,其舊制年資部分,應以退休金標準計給二、迎接超高齡社會的來臨,自請退休年齡應延後三、強化監督委員會之召開,以避免流於形式

勞動實務問題Q&A

為了解決勞退舊制結清的問題,作者沈孟璇,黃超駿 這樣論述:

  被錄取後,又被通知取消錄用,可以要求賠償?   下班後,老闆用line交辦工作,應該算加班吧?   參加公司的活動卻意外受傷,這樣算職業災害嗎?   在漫長的勞工職涯中,與勞動法相關的實務問題,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謬論一 公司員工5人以下,不須幫勞工加勞健保跟勞退?   A:錯,5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只是不用投保勞保,但仍需要替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謬論二 老闆說我適用責任制,所以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A:不正確,責任制的適用人員須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並勞動契約需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始能適用責任制。     謬論三 公司裡有符合資遣要件的勞工

,老闆可以任意資遣中高齡或高齡員工?   A:不可以,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年齡因素,負舉證責任。     謬論四 公司沒幫勞工加保勞工保險結果發生了職災,所以不能請領職災給付?   A.錯。勞工可依「職業簪害勞工保護法」規定依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業災害失能、死亡補助;再得請領生活津貼、失能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或必要之補助,但合計以3年為限。     謬論五    老闆說要將舊制勞退提前結清,但只願意給我一半的錢,這樣可以嗎?   A:不可以。舊制勞退結清條件若低於勞基法第55條規定之條件,將不生結清之效力。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從勞工進入職場開始,

不管是錄用時的最低服務年限、請假的各種規範、結婚生子後的各種補助,到勞工退休的退休金計算等等,都有詳細的案例解說以及圖示。熟讀本書,在漫長的勞工生涯中,您除了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之外,也可以幫助他人保護自己的權益。

勞退新制對勞動流動率影響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退舊制結清的問題,作者涂嘉隆 這樣論述:

  勞退新制於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相較過往之制度,其最大變革在於受雇勞工退休金改成個人可攜帶帳戶制,且雇主必須每月至少提撥6%之員工薪資的金額進入其個人退休金帳戶。該制之優點乃在於勞工不會因工作轉換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其未來退休金之領取。   勞退新制雖然可確保勞工可以領到退休金,改善以往許多勞工領不到退休金的缺點,但勞退新制也同時增加雇主提繳勞工退休金的負擔,可能迫使企業為因應勞退新制而重新調整薪資報酬結構、結清年資重新雇用、甚至緊縮裁員以節省人事成本。因此,勞退新制的實行影響企業勞資雙方的互動關係。   因應勞退新制的施行,雇主可能會緊縮裁員以節省人事成本;勞退新制實施

之後,因勞工工作年資不會再因轉換工作而中斷,雇主可能也會面臨較高的員工流動率。   因此,本研究利用行政院主計處2003-2007年「受雇員工動向調查」資料,旨在探討勞退新制實施,受雇員工之退出(辭職、解雇)與進入勞動市場之狀況是否與上述預期的高流動率一致,產生顯著影響。   實證結果顯示,在新舊制度轉換之過渡時期,員工解雇率與辭職率會提高,而在實施勞退新制之後,員工的流動率會趨緩。關於中高齡勞工就業的部份,研究結果顯示,中高齡勞工的受雇情形並不會因受惠於勞退新制的施行而得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