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毒 宣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反毒 宣言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寫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和GeorgeZaidan的 成分迷思:解讀健康新聞的10堂通識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獨/超諷刺!曾高調發表反毒宣言江明學吸毒遭逮 - 三立新聞也說明:令人諷刺的是,江明學在7年前在微博寫下「反毒宣言」,內容提及「孫興及莫少聰的吸毒新聞後,傷了不少影迷的心,再過來孫興供出的七位影視大咖,恐怕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麥田 和行路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許福生、黃翠紋所指導 胡耀仁的 臺灣販賣毒品罪之立法與司法裁判實證分析 (2020),提出反毒 宣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毒品、罪刑相當原則、刑罰、量刑。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蔡田木所指導 賴品錚的 毒品施用成因與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成效:以北部某縣市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毒品、戒毒、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的重點而找出了 反毒 宣言的解答。

最後網站『一枝毒秀Show出你的反毒宣言』記者會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則補充:「誰說反毒宣導活動一定要冷冰冰」?為了讓讓新世代年輕人秀出自己的反毒宣言,反毒可以很KUSO,反毒可以很歡樂,讓青少年透過藝術創作,表達另類反毒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反毒 宣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反毒 宣言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臺灣販賣毒品罪之立法與司法裁判實證分析

為了解決反毒 宣言的問題,作者胡耀仁 這樣論述:

我國販賣毒品罪之刑罰發展路徑上,始終採取嚴厲刑事處罰方式。立法上希冀嚴懲重罰,再輔以宣示加強查緝決心,透過媒體宣導刑罰之嚴厲性,作為嚇阻犯罪,以達到維持社會秩序之目的。然實際上似無法能達到明顯嚇阻犯罪功效;另一方面,不斷推升加重刑罰的立法趨勢。如何能契合罪刑相當原則,仍應有相關實證研究作為基礎,以提供立法參考及理性溝通之媒介。本研究以販賣毒品罪之立法與司法實證分析為核心。嘗試從我國毒品法制之發展歷程(包含「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迄今),瞭解有關販賣毒品罪之歷次立法沿革與趨勢,並探討販賣毒品罪之處罰基礎、構成要件適用及其與相關毒品犯罪之法律適用等,進一步釐清立法上可再精進之處。另蒐集我國107

年度22個地方法院作成「販賣毒品」案件判決,針對法院量刑、犯罪型態(包含犯罪方式、時間、地點)、販賣毒品數量、交易金額、法定加重或減輕適用、偵查手段等,進行量化統計分析。從而反饋於立法層面之思考方向,並探討外國(美國、日本、德國、中國大陸)販賣毒品處罰之立法模式及特色比較。經綜合「販賣毒品罪立法層面」與「法院裁判實務層面」研究成果,嘗試提出販賣毒品罪相關修法建議,期建構較為完善之販賣毒品法制。

成分迷思:解讀健康新聞的10堂通識課

為了解決反毒 宣言的問題,作者GeorgeZaidan 這樣論述:

  暢銷趨勢作家丹尼爾‧品克、認知心理學家丹尼爾‧列維廷等人力薦!   天然的最好?有機的更讚?包裝上的成分表越長越糟糕?   一項食品對健康究竟有益還是有害,為何科學家頻頻改口?   科學研究持續進展,健康主張推陳出新,網路資訊眾說紛紜……   總覺得健康資訊自相矛盾,令人你深陷選擇困難?   ——選這本書是正解!   *****   你是否經常看到、甚至親身經歷類似底下這樣的對話?   A:「我只買有機、天然、原型、沒加工過的食物。」   B:「這些詞其實沒有意義。」   A:「化學物質就是不好。」   B:「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化學物質。」   作者翟登認為,與其糾結在「化學物質」

的字面定義,不如試著回應許多人真正憂慮的事:有些化學物質有害健康,但很難知道是哪些。   每天,我們都會接觸成千上萬種化學物質,有的用在身上,有的吃進體內,也難怪大眾普遍關心化學物質會如何影響健康。然而充斥媒體的各種相關新聞,不僅常常沒能讓我們找到解答,反倒令人心生更多疑慮,感到無所適從。   ***   由於道德考量衍生的實驗規範,營養流行病學的研究方法受到不少侷限,在釐清兩件事物之間是否具備因果關聯時,常常遭遇會扭曲結論的七大坑洞,分別是:   (1)欺騙:雖然並不常見,但有些研究者會造假。   (2)基本數學錯誤:科學家是人,計算也會出錯。   (3)程序錯誤:計畫或執行研究時出

錯,搞砸整個研究。   (4)隨機性;隨機的結果有時看來煞有介事,產生誤導。   (5)統計欺瞞,包括以p值決定兩事件關聯時操作p值。   (6)受干擾關聯。有些事物雖然相關,卻不是因果關係。   (7)研究設計(觀察研究或隨機對照試驗)。   科學不斷追求進步,新知因而推陳出新,因此在這本書中,作者不提供權威的解答,言之鑿鑿的告訴你「該吃這、不該吃那;要這樣做,別那樣做」,而是藉由揭露科學研究的數據產生過程,教您學會怎麼更中肯地看待健康新聞。   ►更詳盡的內容介紹可以參閱目錄的各章引文。 各界好評   ►這本書從開頭就和叫你「吃這個、別吃那個」的宣言不同,它探討科學家解答這類問題的

複雜過程。翟登的目標不是提供新穎的營養概念,也不是宣揚「吃真的食物」這類奇特信條,而是其他方面——而且有價值得多。翟登擁有詳細解說艱深的科學原理,但又不影響內容的天分。——《書頁》(BookPage)   ►終於有書沒有意圖提出全面的預測,而是讓我們理解自己有多麼不足。如果你想知道的不是簡單的答案,而是該如何思考健康,這本書是最佳選擇。——《拯救或毀滅世界的十種新創科技》作者凱莉‧韋納史密斯與查克‧韋納史密斯   ►如果你曾想過化學說不定很有趣(其實確實如此),但高中上化學課時卻是鴨子聽雷,一定要看看這本書。翟登以十一歲孩童都能理解的絕妙比喻,娓娓道出這門最有用、最實際的科學有何神奇之處,

你會從頭笑到尾。——《大腦超載時代的思考學》與《迷戀音樂的腦》作者丹尼爾‧列維廷(Daniel J. Levitin)   ►我教營養與食品科學高年級學生的密集寫作課程時,主要目標是以批判眼光閱讀科學論文,以及如何有效地進行書面爭論。讀這本書時我數度想到,和同儕審查的論文相比,我更希望讓學生讀這本書。選一則喬治提出的主張,告訴我同意還是不同意,同時提出參考資料。學生以這種方式學到的應該更多,而且讀來一定更開心。——韋恩州立大學營養與食品科學系前教授及主任大衛‧克路爾菲爾德   ►日常生活中的一切都由化學物質構成,可惜很少人是化學專家。本書帶領我們探索食品標籤和各種新聞報導裡,那個難以理解的

多音節世界。翟登幽默和科學兼而有之,不只讓我們成為更懂化學物質的消費者,更讓我們領會帶動世界運作的化學知識。——科普節目《科學小天才》製作人、撰稿及主持人喬‧韓森   ►喬治透過十分奇特和巧妙的比喻(以及可愛的科宅笑話),協助我們了解科學家如何追求真實。如果他能把我的高中科學課本全部重新寫過有多好!——《艾達雷斯奇遇記》(Ada Lace Adventures)作者艾蜜莉‧凱蘭德瑞利   ►如果想更了解芝多司、防曬乳、替代奶油和許多日常化學主題,一定不能錯過這本能量十足的著作。不過選擇本書最重要的理由,是它能告訴我們如何像個聰明、學識淵博又風趣的科學家一樣思考。——《消失的湯匙:一部來自週

期表的愛恨情仇傳奇與世界史》作者山姆‧肯恩   ►這本書淺顯易懂地介紹與健康息息相關的化學知識,同時引人入勝地說明科學研究如何進行,以及科學知識是怎麼建立的。喬治非常擅長呈現化學能解答關於健康和環境的問題,以及化學受政治、文化,甚至觀點影響非常深。——美國公共電視《概念頻道》(Idea Channel)主持人麥可‧羅涅塔   ►傑出的科普著作。——暢銷書《什麼時候是好時候:掌握完美時機的科學祕密》作者丹尼爾‧品克(Daniel H. Pink)   ►這本書採用巧妙的誘導手法,乍看以為是要探討我們應該吃什麼東西,其實是探討科學方法本身的懸疑作品。作者翟登主張,營養流行病學家和研究這個主題

的其他科學家之間的歧見,呈現了科學本身的真實面貌:它既混亂又不完美,但為了追求真實而努力。——《華爾街日報》   ►我的老天,這本書太棒了!歡樂有趣、深入淺出、活潑生動又充實可靠,真是非常優秀的科普著作。——美國公共電視台《萬古》(Eons)主持人凱莉‧摩爾   ►喬治‧翟登同時擁有機智風趣和過人的精準,在科學界比表演核融合的暴龍還少見。本書解答許多民眾疑惑已久的問題,也解答了許多我們甚至從來沒想過的問題。翟登像個表演脫口秀的驗光師,幽默風趣,讓人眼睛一亮。——《食物探險家》(The Food Explorer)   ►這本書滿足我希望科學書籍具備的所有條件:滿載有趣的知識、呈現日常生活

話題背後的科學原理,寫得淺顯易懂,而且非常有趣!推!——科學喜劇演員布萊恩‧馬洛   ►以嘻笑輕鬆的方式踏進科學研究的世界,探討大多數讀者關心的主題。推薦給所有想了解身邊各種日用品的讀者。——《圖書館雜誌》(Library Journal)   ►用輕鬆的筆觸和淺顯的文句,讓不懂科學的讀者也能了解,那些告訴我們什麼東西對身體最好的科學報導有哪些優點和陷阱。——《書目雜誌》(Booklist)   ►營養涵括行銷、階級主義、科學、事實、犯罪、混淆和叫賣。本書以幽默和令人安心的筆調,揭開遮掩我們雙眼的障礙。——《最重要的事物》(An Absolutely Remarkable Thing)作

者漢克‧格林   ►想認識日常生活化學,一定不能錯過喬治‧翟登。這本書絕對能滿足各種期望:有趣、前衛、優秀、令人氣餒、讓人安心,整體而言非常優秀。—— 普利茲獎得主及《反毒組》(The Poison Squad)作者黛博拉‧布倫姆

毒品施用成因與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成效:以北部某縣市為例

為了解決反毒 宣言的問題,作者賴品錚 這樣論述:

毒品問題長久以來是國內、內外頭痛之難題,超載的監獄中,近1/4監禁人口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而入獄者,毒品犯進進出出,再犯率之高,不禁令人疑惑什麼原因讓用毒者染上彷彿無藥可治的癮?我國自2008年起毒品處遇走進社區,走向「醫療先行」、「復歸優先」之戒癮治療模式,在多次相關法令修正及政府積極推動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推行逾10年,整體涵蓋率上升,然而受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處分者的治療成效為何?本研究將2019年北部某縣市受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者之受處分經驗以量化統計方式進行次級資料分析,復以質性訪談深入解受處分者施用毒品成因及戒癮治療歷程,研究結果發現,用毒原因之深層核心問題是用毒者之「社

會邊緣、弱勢情形」,「缺乏正向情感連結」尤其成為許多用毒原因之前置因素,本是亟待協助之社會邊緣人,卻碰上用毒朋友(機會),而被推向毒品深淵。 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初衷便是藉由多元之戒癮模式予以個別化治療,希望弭平其弱勢、邊緣性,強化其正向社會網絡支持度,將用毒者拉回正軌,然而從研究中發現受處分者主觀上認為各項戒癮治療效果有限,客觀上完整出席各項治療情形不佳,並且居住於偏鄉之受處分者依然面臨地緣不便、戒癮治療資源可近性不足之情形。整體提升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之執行量能及品質,將受處分者停留在處遇模式中完整接受治療應是目前最重要處遇方向,據此提出以下建議供參:(一)強化問題覺察敏銳度及各系統間橫

向合作,即早介入、協助弱勢、社會邊緣族群。(二)毒品教育宣導應向下紮根、深入偏鄉。(三)毒品被告處遇分流之篩檢機制應更加謹慎,避免造成資源浪費。(四)盤點並補足執行「量能」,使戒癮治療「品質」提升,增進執行成效。(五)鼓勵「民間力量」之合作,擴大心理輔導及轉介就業資源(六)增加偏鄉衛生所戒癮門診駐點,以增進偏鄉居民、少數民族戒癮治療出席情形。(七)由上而下對用毒者消除歧視,增進復歸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