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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 地景建築學系 彭文惠所指導 吳品萱的 都市生態公園經營管理機制之研究—以大湳森林公園為例 (2021),提出台北 市都市 計 畫 使用分區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生態公園、公民參與、NGO團體、維護管理、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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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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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應用上的能力,在最短的時間找到最有用的資料,從容地掌握法規應用的重點,而不為法規繁複所困擾。 本書特色   ☆ 3 秒速查檢索系統   ☆ 11 類重要主題分門精編   ☆ 237 種業界常用法規特搜   ☆ 800,000 字以上條文載錄 作者簡介 黃宗源   學歷:   成功大學建築學士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   法規教材編撰及授課經歷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能力本位職訓教材編撰委員   建築師公會法規委員/法益委員/國際事務委員   建築學會法規委員   臺北科技大學講師   中華技術學院講師   房地產專業教學   經歷   楊瑾益不動產土地開發班講師   

中國力霸公司員工在職訓練班講師   國防部眷服處建築法規班講師   台灣不動產資訊中心住宅開發班講師   永然法律研究中心建築法規班講師/土地開發班講師   建築規劃設計經歷   淡水鳳凰/電通市/星馳市   星光市/佛朗明哥/博覽會   群英會/群星會/星河/星池等數十件   現職:   黃宗源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建設公司法規及規劃設計顧問   著作:   應用建築法規導論   土地開發與建築規劃應用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   土地開發與規劃設計應用 如何研修建築法規 做設計為何要學法規 / 建築法規與建築設計之關係 / 對房地產及土地開發之影響 / 如何研修

建築法規 / 本書之用法 〈未標註◎者為法規全文收錄〉 01 中央法規 0101 中央法規標準法 93.05.19 002 0102 土地法 101.12.25 005 0103 土地法施行法 100.06.15 030 ◎ 0104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執行要點 102.09.06 031 0105 平均地權條例 100.12.30 036 ◎ 0106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103.01.13 038 0107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02.05.08 059 0108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94.11.16 072 0109 公寓大廈規約範本 102.06.05 075 0110

住宅法 100.12.30 113 ◎ 0111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101.06.14 114 ◎ 0112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98.06.19 115 ◎ 0113 公平交易法 101.02.03 116 ◎ 0114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101.05.15 117 ◎ 0115 921 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95.02.04 118 ◎ 0116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99.05.12 119 ◎ 0117 產業創新條例 99.05.12 120 ◎ 0118 新市鎮開發條例 101.06.25 121 ◎ 0119 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88.10.16 122 ◎ 0120 行政

程序法 102.05.22 123 ◎ 0121 政府採購法 101.02.03 124 0122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101.12.25 144 0123 地方制度法 99.02.03 163 ◎ 0124 共同管道法 89.06.14 164 ◎ 0125 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90.12.28 165 ◎ 0126 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95.10.20 166 ◎ 02 區域計畫相關法規 0201 區域計畫法 89.01.26 168 0202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102.10.23 173 0203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102.09.19 179 0204 實施區

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88.12.24 258 0205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 88.06.29 261 0206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 102.09.06 264 ◎ 0207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 101.02.03 265 ◎ 0208 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 101.08.30 266 ◎ 0209 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劃作業要點 102.12.12 267 ◎ 0210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作業要點 102.08.20 268 ◎ 0211 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 100.

11.09 269 0212 台灣省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前中央或省事業主管機關授權縣(市)政府同意變更一覽表 80.02.12 292 ◎ 03 都市計畫相關法規1 0301 都市計畫法 99.05.19 294 0302 都市計畫法 台灣省 施行細則 103.01.03 307 0303 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 項補充規定 91.08.23 328 ◎ 0304 臺北市 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 100.07.22 329 0305 都市計畫法 高雄市 施行細則 102.01.14 335 0306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101.09.27 376 0307 都市計劃公

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100.11.06 398 0308 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92.10.13 400 0309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處理原則 93.02.19 403 0310 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 96.02.09 404 ◎ 0311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99.11.05 405 0312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101.05.17 409 0313 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 100.03.18 412 ◎ 0314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91.06.13 413 0315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10

0.01.06 416 0316 都市計畫分區發展優先次序劃定原則 88.06.29 424 0317 新訂擴大變更都市計畫禁建期間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辦法 92.12.02 427 0318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90.08.30 429 ◎ 0319 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 89.03.21 430 ◎ 0320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92.02.12 431 ◎ 04 都市計畫相關法規 2 0401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102.12.23 434 ◎ 0402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61 條規定辦理市地重劃作業注意事項 92.02.06 435

◎ 0403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101.10.18 436 ◎ 0404 都市計畫規定應以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其他方式整體開發並於完成整體開發後始核准核發建築執照處理要點 85.10.30 437 ◎ 0405 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 100.12.23 438 ◎ 0406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 98.09.24 439 ◎ 0407 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 95.01.13 440 ◎ 0408 都市計畫媒體事業專用區審議規範 95.01.13 441 ◎ 0409 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 99.04.26 442 ◎ 0410 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

變更為醫療專用區回饋處理原則 93.02.19 443 ◎ 0411 無污染性之工廠因都市計畫擴大至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者如何准其擴建案之作業要點 68.09.27 444 ◎ 0412 都市計畫國營事業土地檢討變更處理原則 95.02.16 445 ◎ 0413 都市計畫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基準 89.11.18 446 ◎ 0414 臺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100.07.22 447 0415 臺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有關使用規定一覽表 99.06.23 494 0416 台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 101.11.30 501 ◎

0417 台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 5 條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之使用項目 89.03.13 502 ◎ 0418 台北市 社區參與實施辦法 89.06.29 503 ◎ 0419 修訂 台北市 主要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 94.08.29 504 ◎ 0420 台北市 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開發要點 99.12.03 505 0421 台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管制自治條例 100.06.16 506 ◎ 05 都市更新相關法規 0501 都市更新條例 99.05.12 508 0502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103.04.25 523 0503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103.01.10 530 0504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103.01.16 533 0505 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101.03.05 540 0506 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97.06.02 545 ◎ 0507 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88.03.31 546 0508 都市更新前置作業融資計畫貸款要點 95.04.20 548 ◎ 0509 都市更新事業貸款優惠要點 97.03.18 549 ◎ 0510 臺北市 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103.02.06 550 0511 臺北市 未經劃定應更新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 98.01.08 557 05

12 臺北市 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101.04.12 561 0513 臺北市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 98.03.27 565 ◎ 0514 臺北市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調處作業要點 97.07.30 566 ◎ 0515 臺北市 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 95.06.12 567 ◎ 0516 臺北市 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 99.07.30 568 ◎ 0517 臺北市 整建住宅更新初期規劃費補助辦法 94.06.23 569 ◎ 0518 臺北市 大稻埕 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作業要點 98.08.11 570 ◎ 0519 臺北市 都市計畫容

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 100.10.12 571 06 建築相關法規 1 0601 建築法 100.01.05 576 0602 台灣省 建築管理規則 94.06.20 595 ◎ 0603 臺北市 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99.12.20 596 0604 新北市 建築管理規則 100.06.08 607 0605 高雄市 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101.11.05 616 0606 臺北市 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要點 91.08.16 632 ◎ 0607 臺北市 特種建築物管理辦法 101.05.16 633 ◎ 0608 金門馬祖 建築法適用地區外建築物管理辦法 81.11.05 634

0609 台灣省 畸零地使用規則 94.08.09 637 ◎ 0610 臺北市 畸零地使用規則 102.04.12 638 0611 新北市 畸零地使用規則 100.06.08 642 0612 高雄市 畸零地使用規則 101.08.16 647 0613 建築技術規則 102.11.28 654 ◎ 0614 建築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 98.12.28 662 0615 建築執照預審辦法 74.06.26 666 0616 建築物部分使用執造核發辦法 91.03.14 668 0617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99.03.03 669 0618 建築基地法定空

地分割辦法 99.01.29 671 0619 建築法修正前合法房屋之認定 66.03.22 673 ◎ 0620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101.04.02 674 0621 台北市 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100.04.15 677 ◎ 0622 台北市 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100.04.01 678 ◎ 0623 臺北市 政府執行違章建築取締措施 59.09.22 679 ◎ 0624 臺北市 違建夾層屋處理方案 90.08.23 680 ◎ 07 建築相關法規 2 0701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102.06.27 682 0702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102.03.01 719 07

03 建築法第 73 條執行要點 93.10.08 727 ◎ 0704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99.05.24 728 0705 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取締執行要點 100.10.07 736 ◎ 0706 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 91.07.08 737 ◎ 0707 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101.04.10 738 0708 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93.11.05 774 ◎ 0709 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93.11.09 775 ◎ 0710 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102.12.

26 776 ◎ 0711 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 101.06.12 777 0712 台北市 住宅區重要幹道兩側應配合留設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路段 74.09.20 789 ◎ 0713 台北市 建築物樓層高度及夾層挑空設計管理規則 93.05.26 790 ◎ 0714 臺北市 面臨現有巷道申請建築原則 78.08.28 791 0715 臺北市 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 101.07.23 794 0716 台北市 建築物依法附建之防空避難設備申請臨時兼作他種用途原則 80.03.12 797 0717 台北市 政府警察局取締餐廳違規營業消

防安全設備檢查與處理執行要點 84.05.06 798 ◎ 0718 台北市 執行「正俗專案」停止及恢復供水供電工作方案 102.05.14 799 ◎ 0719 臺北市 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 83.08.23 800 ◎ 0720 臺北市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簽證不實認定與懲處作業要點 102.07.11 801 ◎ 0721 臺北市 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造管理辦法 101.11.30 802 ◎ 0722 台北市 獎勵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辦法 98.07.02 803 ◎ 08 建築專業人員相關法規 0801 建築師法 103.01.15 806 0802

建築師法施行細則 100.04.25 815 0803 建築師檢覈辦法 95.10.23 818 ◎ 0804 省(市) 建築師公會建築師業務章則 83.07.20 819 0805 技師法 100.06.22 823 0806 技師法施行細則 101.11.14 832 0807 地政士法 103.02.05 835 ◎ 0808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91.08.01 836 ◎ 0809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101.06.27 837 ◎ 0810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91.03.22 838 ◎ 0811 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 75.07.09 839 ◎ 09 營造相關法規

0901 營造業法 100.01.26 842 0902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98.05.05 855 ◎ 0903 營造業管理規則 94.10.27 860 ◎ 0904 土木包工業管理辦法 95.12.12 862 0905 職業安全衛生法 102.07.03 863 0906 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98.02.26 875 ◎ 0907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100.01.14 876 ◎ 0908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98.10.13 877 ◎ 10 山坡地相關法規 100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95.06.14 880 100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92

.02.27 887 1003 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 92.03.26 893 1004 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 99.06.30 895 1005 山坡地開發建築面積 10 公頃以下核發開發許可應行注意事項 79.06.13 906 1006 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102.12.10 907 ◎ 1007 山坡地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94.01.13 908 ◎ 1008 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及施工查驗執行要點 99.11.22 909 1009 溫妮颱風造成山坡地重大災害如何加強山坡地建管與技術規範 86.08.28 913 1010 臺北市 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

築管制規定 101.10.31 914 1011 臺北市 山坡地開發建築都市設計準則 91.04.18 918 ◎ 1012 臺北市 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 80.08.03 919 ◎ 1013 臺北市 政府工務局審查山坡地辦理建築執照處理原則 88.12.09 920 ◎ 1014 臺北市 山坡地申請雜項執造審查作業程序 87.09.08 921 ◎ 11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 1101 水土保持法 92.12.17 926 1102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100.08.29 934 1103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101.10.23 940 ◎ 1104 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93.0

6.30 941 ◎ 1105 水土保持計劃審核監督辦法 102.02.08 942 ◎ 1106 水土保持保證金繳納及保管運用辦法 85.02.10 943 ◎ 1107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 89.10.09 944 ◎ 1108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99.03.19 945 ◎ 12 停車場相關法規 1201 停車場法 100.06.29 948 ◎ 1202 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 91.03.01 949 ◎ 1203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93.11.09 950 ◎ 1204 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原則 100.06.30 951 1

205 台灣省 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 88.07.01 955 ◎ 1206 臺北市 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 100.09.06 956 ◎ 1207 臺北市 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 100.09.06 957 1208 臺北市 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94.03.16 960 1209 臺北市 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要點 86.10.20 963 ◎ 1210 新北市 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 101.12.28 964 ◎ 1211 高雄市 鼓勵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實施要點 101.05.10 965 ◎ 1212 高雄

市 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101.07.09 966 13 環評及產業開發相關法規 1301 環境影響評估法 92.01.08 970 1302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94.06.17 977 1303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102.03.27 985 ◎ 1304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102.09.12 986 ◎ 1305 環境影響評估案例審查原則 89.07.28 987 1306 高樓建築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86.12.31 988 ◎ 1307 住宅社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 86.09.14 989 1

308 國家公園法 99.12.08 994 1309 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 72.06.02 998 1310 發展觀光條例 100.04.13 1000 ◎ 1311 旅館業管理規則 102.01.03 1001 1312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97.10.31 1008 1313 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99.10.08 1018 ◎ 1314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100.08.04 1019 ◎ 1315 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 88.08.25 1020 ◎ 1316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103.01.06 1021 ◎ 1317 溫泉法 99.06.10 1023 ◎ 1318 溫泉法施行

細則 99.09.21 1024 ◎ 1319 溫泉法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理辦法 94.09.26 1025 ◎ 1320 農業發展條例 99.12.08 1026 ◎ 1321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94.06.10 1027 ◎ 1322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102.08.06 1028 ◎ 1323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102.07.01 1029 1324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99.11.17 1035 1325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102.07.22 1036 1326 民宿管理辦法 90.12.12 1047 1327 農村再生條例 99.08.

04 1053 ◎ 14 其他 1401 消防法 100.12.21 1056 1402 消防法施行細則 101.06.04 1064 1403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102.05.01 1069 ◎ 1404 國民住宅條例 94.01.26 1070 1405 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 101.02.03 1077 1406 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88.06.29 1084 ◎ 1407 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辦法 93.05.11 1085 ◎ 1408 大眾捷運法 102.06.05 1086 1409 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99.01.15 1099 1410 大眾捷

運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101.07.30 1105 1411 高鐵建設特種建築物申請作業要點 88.05.21 1117 ◎ 1412 廣告物管理辦法 93.07.23 1118 ◎ 1413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廣告管理辦法 96.06.17 1119 ◎ 相關法規網站檢索 1121 臺北市單行法規一覽表 1122 作者序   法規多如牛毛且繁雜而沒有系統,如何編出一本系統架構分明的法規彙編方便查閱法規是本書的首要目的,其次法規修正日新月異,法規書籍買不勝買;太厚重不方便攜帶查閱,太簡易者又常找不到需要的法規資訊,因此適量並且實用便成為本書之第二目標。有別於坊間法規彙編書籍之集成式收集,本

書希望從法規應用的觀點,告訴讀者諸君如何操作法規之查詢與閱讀應用。   本書為法規查詢應用的操作工具書,若能搭配「應用建築法規導論」與「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二書,探索法規精神,習其應用,知悉未來之修訂方向,必能對建築相關法規應用自如,這是編著者最大的期盼。雖然現在網路資訊發達,查詢法規比以前容易且方便,但終究手邊需有一本隨時可查,實用適量的法規工具書,以建立自己的法規資料庫。抱著幫自己編一本至少可使用5年的法規資訊工具書之心情編成此書,疏漏之處,尚祈各界學者專家不吝指正。

台北 市都市 計 畫 使用分區圖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都市生態公園經營管理機制之研究—以大湳森林公園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 市都市 計 畫 使用分區圖的問題,作者吳品萱 這樣論述:

摘要都市化是二十一世紀影響環境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高度都市化發展伴隨社會與生態環境問題,環境快速變動導致太多無法控制的因素影響生活,在緊密的都市空間裡,公園綠地是都市中少存的綠地開放空間,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主張,都市綠地對人類有諸多好處:可以調節氣溫、改善空氣品質、阻隔噪音、提供人們從事休閒運動和社交活動、促進人們的心理健康,因此建議都市要提供人均綠地面積為9平方公尺,近年,許多心理和環境學家研究指出,綠地對人體與心理健康會帶來正面的影響,接觸大自然可以減少壓力產生幸福感,公共綠地可以讓人更快樂。因此,面對環境的永續議題,加上近年生態保

育和環境維護的意識提升,都市公園被賦予重要角色,開始朝向生態化發展,重視生態棲地的保育與營造以建立生態系統的平衡,延續人與自然共生的永續環境。生態公園永續經營的關鍵,在於後續維護管理和保育意識,因此,本研究以桃園大湳森林公園為例,建立未來生態公園永續經營管理機制,透過案例的借鏡分析,了解國內生態公園的推動發展和經營,藉由個案研究對大湳森林公園進行基礎二手資料的搜集、摘錄整理和分析,本文第四章環境資源說明到棲地分區營造,摘錄自生態調查單位,從生態專業的調查和整合了解生態棲地的組成和發展,加以分析探討,以及第四章第六節規劃設計發展,摘錄自規劃設計單位,檢視對大湳森林公園營造建置時所建構的發展脈絡和

目標,並利用參與觀察和半結構式訪談的方式,彙整目前公園的發展狀況,在形塑生態化公園的過程中,發掘生態公園面臨的困境和課題,作為未來大湳森林公園經營管理機制建立之依據。本研究對象大湳森林公園原為保一總隊大湳營區,2017年8月退役後交由桃園市政府管理,因長期作為營區使用,環境干擾程度相對較低加上生態性高,具有多樣的植被和棲地組成,為都市中珍貴的自然資源,因此桃園市政府以生態保育的規劃朝向森林公園定位發展,2018年1月市政府委託生態調查單位和規劃設計單位,先後執行生態調查資源盤點工作和公園整體規劃設計,2020年6月正式動工,進行生態棲地的營造工程,直至目前施工作業持續進行當中,預計2022年底

前完工。本研究對象大湳森林公園面臨土地資源的轉型利用,為平衡都市擴張和生態維護的保育,以生態化發展,平衡生態環境與生活場域之保護,因此,期望透過大湳森林公園的發展過程,了解建置過程所造成的生態影響和環境衝擊等相關影響因子,找出形塑生態化公園的困境與課題,未來如何維護生物多樣性的棲地環境,建立對大湳森林公園的經營管理,且具有生態維護保育之機制,以達到生態化公園的永續經營之參考價值和關鍵。

傳統市場重建 -以台中市第五市場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 市都市 計 畫 使用分區圖的問題,作者李柏儒 這樣論述:

位於台中市西區的第五市場,處在熱鬧的樂群街上,擁有非常久遠之歷史,在城市中一直扮演著人際交往和社交娛樂的角色,然而隨著消費型態的轉變和年齡結構的變化則日漸式微,導致有許多空間閒置化,前往市場消費的民眾也逐漸趨於定性化、高齡化,面對這樣的未來,勢必去找尋對於這個時期新的定位以及樣貌。透過本設計變遷中的傳統市場重建之未來轉型,重新改變人們對於市場的印象,藉由建築設計、多元空間的導入、市場公園化方法達到以下目的:一、 傳統市場公園化,改變人們對於市場髒亂的既定印象,也讓市場的 公共性在不同時段也有它純在的意義;二、 導入多元空間,帶入其他行為與人群,讓市場能青銀共市、永續發展;三、 扮演文化傳遞的

角色,串聯周遭豐富的文史據點,成為新的觀光節點與休閒聚落。經由本設計,透過現代機能的結合,吸引更多的對象進入,也透過整體的規劃,提高市場的公共性,創造良好的消費與活動的邊界,讓其從機能型的早晨市場,轉型為不同時段皆可使用的公共場域,延續人與人之間的對話,使市場文化精神得以保存,也將可使此區形成具有消費及歷史文化的都市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