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關係認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承攬關係認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曾傳銘寫的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foodpanda強調承攬關係勞動部:片面認定| 生活| 重點新聞也說明:(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食物外送平台業者foodpanda今天強調與外送員為承攬關係,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強調,檢查結果是依證調查,是業者片面認定 ...

中山醫學大學 國際健康產業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顏慶堂所指導 鄭佳沛的 事業單位承攬管理規劃與責任認知情形之研究 (2020),提出承攬關係認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承攬工作、職業災害、承攬關係、法規認知、問卷調查。

最後網站保險業務員之法律關係認定:勞雇關係或承攬契約? - 永豐金 ...則補充:保險業務員之法律關係認定:勞雇關係或承攬契約? 劉思龍(本會法律顧問、仁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編按:勞動基準法規定:「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稱之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承攬關係認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為了解決承攬關係認定的問題,作者曾傳銘 這樣論述:

  本書對於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之學生,是一本極具參考價值之教科書,作者於書中介紹先進國家之職業安全衛生現況,期使國內之職業安全衛生能與國際接軌,因為職業安全衛生將是繼品質、環保之後,將實施認證的項目:本書亦對職業災害之議題,有著深入之全盤性探討,期使事業單位之雇主或負責人,能予以重視;另本書亦有幾篇生活化之職業安全衛生介紹,期使國人能將職業安全衛生深入生活化。作者簡介曾傳銘學歷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安全衛生組研究生公務人員高考工業安全科及格現職╱台北市勞工查所薦任檢查員著作《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實務》(合著)《工業火災爆炸防範實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承攬關係認定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針對爭議多時的外送平台勞資關係,我的主張是,應該走以下四個步驟:

1️⃣定義:
主管機關應該提出針對外送平台區分「承攬」和「僱傭」的認定定義

2️⃣清查:
主管機關要清查每一家平台如何管理外送員的實際規定,分類認定為承攬或僱傭。

3️⃣輔導:
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進行輔導。要嘛業者修改規定,符合承攬的定義;要嘛承認是僱傭,走僱傭的規範。

4️⃣重罰:
經過輔導後,針對明明實際上採用僱傭式管理,卻不願承認僱傭關係的業者,採取重罰。

走完這四個步驟後:
✅外送員可以依照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加入承攬或雇傭的平台
✅業者可以自行選擇何種模式對公司發展有利
✅消費者也有權利自由選擇使用何種平台。

選擇走「僱傭」的業者,就必須承擔雇主責任。
選擇走「承攬」的業者,就必須取消競業禁止,開放外送員承接其他平台的案件,以及必須取消涉及僱傭型態的指揮監督規定

不守法的業者被重罰,守法的業者有更多空間茁壯,這個行業的生態,才會越來越健康。

上個月勞動部也已經公佈針對9大外送平台的勞動檢查結果,確認戶戶送可歸屬於承攬,其餘平台認定為僱傭關係。

接下來,我也會督促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持續輔導,讓業者在「合法的承攬」或「合法的僱傭」之間有明確的選擇。

苗博雅議員聚焦外送平台議題質詢整理: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由於質詢時間有限,無法在質詢時間處理到的問題,我會運用書面質詢、提案等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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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承攬管理規劃與責任認知情形之研究

為了解決承攬關係認定的問題,作者鄭佳沛 這樣論述:

我國事業單位對承攬工作有極高的需求,如果承攬管理不佳會增加職業災害之發生,其重要性不容忽視。本研究之目的係探討在相關承攬法規及指引皆有規定事業單位應盡承攬管理義務,但承攬工作之重大職業災害仍頻傳之原因。希瞭解事業單位對於法定承攬管理及責任之認知現況,供事業單位落實承攬管理參考,以減少承攬作業人員之危害風險。本研究藉由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搜尋承攬職業災害過失致死之刑事裁判書,彙整出職業災害之違反事實最多為工作場所負責人未落實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第二為未實施自動檢查;第三為作業人員及機械、設備未具備合格證照,結合現今承攬法規及指引等資料,製作本研究承攬管理之問卷,透過問卷統計與分析,進行事

業單位對於承攬重大職業災害之違反事實之相關法規認知情形之研究。研究結果發現,事業單位對於承攬法規條文皆有高達91%以上之正確認知。在承攬法規定義之認知上明顯呈現較低比例之正確認知情形,最低是承攬關係認定為6.7%;共同作業認定為35%及應負連帶補償責任為66.7%。事業單位對於法規定義存在錯誤之認知,將間接影響事業單位對承攬管理之重視度與落實度,導致承攬工作重大職業災害裁判書相同違反事實持續發生之現象。因此要提升承攬管理規劃之預防職業災害發生之效益,事業單位可妥為評估內部人員對於承攬法規條文與定義之認知度,並進行相關專業教育訓練,以期正確落實承攬工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以降低承攬工作職業災害發生

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