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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法律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明正寫的 江山不能留與後人愁:財富傳承與家族憲法 和陳連順的 民法精義:債編總論(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戴豪君 -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也說明: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講師、兼任助理教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時報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輔仁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王潔媛所指導 林資靜的 失能老人家庭照顧者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決策歷程 (2021),提出淡江法律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失能老人、家庭照顧者、外籍家庭看護工、決策歷程。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運籌管理學系碩士班 丁裕家所指導 楊啟仁的 國軍採購人員激勵制度建立之研究:植基於計畫行為理論 (2021),提出因為有 政府採購、計畫行為理論、激勵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淡江法律系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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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淡江法律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江山不能留與後人愁:財富傳承與家族憲法

為了解決淡江法律系的問題,作者陳明正 這樣論述:

財產要提早規劃! 您對遺囑、信託、保險、意定監護等相關法條了解嗎? 不只是財富傳承,家族的精神傳承同樣很重要, 這是一本講家族的「憲法」工具書, 一切有關於財產跟繼承的知識本書通通都有!     出生、長大、死亡,生老病死乃人生必經之路,隨著時間的推移,須面對祖父母那輩的離去,接下來是父母,最終則是自己。面對著生死的議題,年歲增長的我們是否會思考,這一生我們所為何來,還有什麼未竟之志?對一些人而言,談生論死是禁忌的話題,但不談就代表不存在了嗎?大家對這個議題都保持沉默,時間還是照樣流逝,沉默的結果甚至可能引來後代手足相殘的悲劇。     作者在執業的生涯中看到這樣的故事不斷地重複上演,加上

作者出生在大家族的背景,從小對「家族」這個議題就耳濡目染,以及「傳承」這個使命的催促,所以「家族傳承」就逐漸成為一生的志業。     本書從物質及精神兩方面著手,並提出家族憲法的概念。在物質方面,首先,先闡述遺囑的概念,讓大家有「提前規劃」的準備,包含遺囑的撤回、特留分、執行人、遺囑的例行性等。不只是遺囑,關於信託、保險、基金會、意定監護,都有做詳盡的介紹。除了物質上的傳承,精神上的傳承也十分重要,人終歸要歸塵土,但人的「精神」與「財富」,可藉由家族,一代一代傳承下去。第三部分,介紹了「家族憲法」、「家族辦公室」的概念,希望讀者可以從中受益,建立屬於自己家族的憲法,讓家族的傳承可以源遠流長。

    本書是一帖治標又治本的持家良方,不只是僵硬的法律條文,更用充滿故事性、生活性的引述,針對各種傳承的議題都會深入淺出,引經據典讓讀者更易於了解,非法律專業也能順暢閱讀。對有需要傳承的世代來說,非常值得一讀,相信書中所分享的許多知識,都可以做為家族傳承的基石。   專文推薦     陳飛龍 南僑集團會長、第五屆立法委員、第八屆國家公益獎得獎人   陳春銅 良茂機構董事長、財團法人陳德星堂董事長、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   許仁華 國立台灣大學物理系教授(退休)、國際扶輪3521地區2017-2018年度總監(第一屆)、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物理博士

淡江法律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在台灣漫畫創作者除了創作外,還得知道版權的界線在哪裡!!藉由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羅承宗所長的專業,帶大家了解現行漫畫創作最常誤觸的版權界線,以及各種圖像的使用範圍與年限,不要讓自己陷入侵權的泥沼中。

簽訂合約時要注意那些事項,清楚知道自己的權利在哪裡,
認識版權概念就是保護自己創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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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承宗 所長
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

學術經歷
日本岡山大學外國人客員研究員
日本北海道大學外國人客員研究員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崇右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系主任
淡江大學 公共政策學系(所)兼任助理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契約講師
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兼任講師

失能老人家庭照顧者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決策歷程

為了解決淡江法律系的問題,作者林資靜 這樣論述:

臺灣邁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上升,在疾病與老化的雙重影響下,日常生活仰賴他人提供照顧,然家庭照顧者無法長期回應此密集性需求,選擇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協助分擔家內照顧成為首要選擇。本研究即探討失能長者之家庭照顧者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決策過程與動機,採取質化研究,以半結構問卷進行訪談,訪談宜蘭地區曾考慮僱傭及已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失能老人家庭,共有17位失能老人之家庭成員,探討影響失能老人家庭決策與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歷程,及僱傭後對家庭互動關係之變化。 本研究發現,失能老人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為回應家中長者因疾病導致失能後需要密集性照顧,加上居住型態改變,多數長者與成年

子女並未同住,家庭照顧分工不易,面臨工作、家庭與子女分工等諸多限制。另有高齡配偶擔任家庭主要照顧者,皆為家庭向外尋求照顧服務資源之肇因。其次,失能老人家庭聘僱的決策過程中,遵循著「長幼有序」、「男性決策為主」之文化規範,以及「主要照顧者具有經濟決策權」的模式進行照顧資源的選擇。在現有各項長照服務資源中,家屬選擇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考量分別為「照顧安全性」、「照顧連續性」、「照顧可負擔性」、「申請服務的可近性」,其中又以「照顧安全性」、「連續性照顧」為關鍵之因素,認為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特質最貼近照顧需求。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進入失能老人家庭後,即與失能老人及家庭照顧者形成三角的互動關係,與老

人逐漸發展類家人的信任與家屬的僱傭關係,隨不同角色與關係,發展出三角制衡關係。失能老人與家屬皆認為在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後,在照顧品質及家人間的生活品質皆有改善,然仍需回應外籍家庭看護工「多元化飲食習慣」、「語言溝通障礙」、「執行照顧工作的異質性」等現況,指出雇主端需有意識的融合外籍家庭看護工文化差異。另外,首次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已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多年兩者相較,對於「外籍家庭看護工品質的穩定性」與「長期支出照顧費用的經濟壓力」之感受差異性最大。 為穩定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品質,與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溝通與培訓之質與量最為關鍵。同時,在媒合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失能老人過程中,雇主須敏感家庭看護

工文化差異與需求,能有助於外籍看護工執行照顧工作的穩定性。研究建議家屬可結合社區端現有的資源網絡,由外籍家庭看護工陪同失能老人參與社區活動,有助於雙方的社會參與及對文化差異的了解,重視外籍看護工在家庭與社區的融合。政府在積極發展長照政策之際,回應失能家庭照顧者主觀性需求,增加服務資源的連續性與可及性,回應失能老人與家庭長期面臨之多元負荷,維持家庭的穩定性。

民法精義:債編總論(二版)

為了解決淡江法律系的問題,作者陳連順 這樣論述:

  債編總論深奧,本書為讀者提列民法債編學習重點,減少摸索困惑,並參考國内其他學者著作及相關法律文獻,透過體系化的方式撰寫,提供簡明扼要的學習捷徑。為配合讀者參加國家考試之需,本書年年改版更新內容,增添新試題,以重點整理搭配讓讀者牛刀小試的測驗題,以及供讀者思考演練的國考申論試題,均有助於讀者學習並掌握國家考試重點。     「借名登記」是最具有臺灣本土案例特色的重要議題,最高法院判決、決議及大法庭裁定,前後見解不一,學界討論評釋甚多,近年來成為關注焦點,本次改版整理相關的重要爭點並新增四題國家考試試題,供讀者參考。

國軍採購人員激勵制度建立之研究:植基於計畫行為理論

為了解決淡江法律系的問題,作者楊啟仁 這樣論述:

本研究為探討國軍採購業務人員行為影響因子之研究,研究架構係以計畫行為理論為基礎,將採購業務人員行為意圖歸因於「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等三個變數;另外,為探討「激勵制度」是否也存在獨立與調節影響的效果,加入了「激勵制度」調節變數實施驗證。本研究彙整了過往相關的文獻,建立假說並設計問卷,依問卷填答結果分析各變數間的相互干擾的程度,末節再以開放性問題了解目前國軍人員辦理採購所遭遇的問題,並提出建議解決方案,提供決策者推動、建立後續相關政策之參考。研究結果顯示,各變項對行為意圖的影響程度依序為:態度>知覺行為控制>激勵制度>主觀規範,另女性執行採購業務的態度高於男性、採購主管的知覺行

為控制高於採購人員,若能針對這些關鍵因子、特定族群實施重點強化,對國軍採購業務成效提升是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