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馬翠華寫的 法律與生活 和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所有條文-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也說明:請假天數及第一項求職假應計入臨時工作期間。 第14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不定期派員實地查核臨時工作計畫執行情形。 用人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文京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黃盈豪、萬育維所指導 游惠勤的 臨時工作津貼計畫對求職者再就業的職業抉擇之影響 (2021),提出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就業促進、臨時工作津貼、職業抉擇、再就業。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黃鼎佑所指導 徐啓祥的 我國勞動派遣關係之研究--以團結權為核心 (2016),提出因為有 非典型僱用、勞動派遣、集體勞動權、勞動三權、勞動三法、工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灣就業通- 找工作-- 中高齡者從事臨時工作津貼,有無求職假 ...則補充:一、中高齡者從事臨時工作津貼有求職假,每週以8小時為限。 二、中高齡者求職假有工資。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求職時,其應徵結果,應於推介之次日起7日內填具推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律與生活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的問題,作者馬翠華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淺顯易懂,各章均有豐富且生活化的案例,引導讀者以最簡單、最容易理解的方式,了解法律對生活各種層面的影響,適合做為大專院校法律通識課程教材。   全書共有11章,第1章介紹憲法,第2到4章闡述行政法、刑事法、民事法,第5到7章探討性別平等與性騷擾、海洋法、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事件法等,第8章介紹與台灣較為相關的東協國家法規,第9到10章討論消費者保護及職業災害相關法律,第11章是綜合的案例探討。   各章先整理法律重點,建立概念,接著進入案例探討,每個案例先帶領讀者釐清案件問題所在,再進一步從法律層面分析此案例是否觸法?以及為何觸法?   章末均有習題,並於書末

提供各章習題解答及部分習題解析,不僅適合做為大專院校課程教材,也方便自學讀者。有志參加國考的考生,可藉由本書完全實務面之案例作為引導,結合理論與實務,達到考用合一之成效。  

臨時工作津貼計畫對求職者再就業的職業抉擇之影響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的問題,作者游惠勤 這樣論述:

近年來於產業結構變遷之際,傳統勞力密集產業競爭力大幅降低,造成許多企業不得不面臨關廠或歇業的窘困,進而衍生出許多失業議題。然而失業所帶來的影響層面無論在家庭或社會之中時常會造成許多的問題與壓力,因此就業促進措施對於協助弱勢失業者可以安然渡過這失業的泥沼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並於其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讓弱勢失業者可以減緩因失業所帶來的風險。然而臨時工作津貼計畫是眾多就業促進方案之一,本研究以106年至108年經由H就業中心評估推介並運用臨時工作津貼計畫之上工者為研究對象,透過統計資料分析可發現從事過臨時工作津貼計畫者再就業的職業抉擇,不會因具有不同特定身份對象而有所不同,其次則是個人的工作價值

觀中以社會互動價值最受重視,再者友善的工作環境與工作職能的提升是可以增強正向的職場經驗,以促進日後再就業的動力,因此就業促進方案仍是應以積極促進就業為方向。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我國勞動派遣關係之研究--以團結權為核心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的問題,作者徐啓祥 這樣論述:

摘 要臨時性及派遣工作人數已經突破60萬大關,「反低薪、禁派遣」的標語就像是擺脫不了的夢魘般,出現在每一年的五一遊行上。企業為追求經營效率與彈性運用人力資源,因而促成了就業型態發展的多元化及非典型僱用型態的興起。勞動派遣特殊的三方僱用關係所產生的雇主責任分配不明問題,或是雇主為求規避雇主責任而產生假派遣真僱用的情況而產生侵害勞工的勞動權益。派遣勞動事涉三方兩地的關係,與一般傳統勞動關係有本質上的差異,然而,現行之《勞動基準法》是以傳統典型勞動關係為其規範對象,對於派遣勞動三方當事人之運作模式難以提供完整且立即充分之規範,而衍生尚多問題。上述這種實際雇主混淆的問題不單只是發生在個別勞動關係也

發生在集體勞動關係上。就勞動三權而言,「勞動三權」也就是勞資雙方共同解決問題要先使雙方地位與權力能夠對等,因此國家必賦予並保障勞工應有的某些權利,這些權利就是團結權、集體協商權與爭議權。我國勞工集體權利之保障,主要是規定在《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等勞動三法中。本研究以派遣勞動關係之研究-以團結權為主體,對於派遣工如何有效行使團結權,工會組織對於要派單位、派遣單位及派遣勞工間的互動關係。以及我國工會應如何扮演的角色才能夠有效發揮我國集體勞動法制所規範的效果,及如何才能真正落實與保障派遣勞工有效行使團結權。本文探討非典型勞中各類型工作型態、基本概念與定義,先有對非典型勞動關係

之基本概念後再專對勞動派遣關係加以深入探討,並整理於勞動派遣關係存續中所產生的問題加以整理歸納。探討勞動三權基本概念與定義,發展之背景加以說明。再針對派遣關係存續中派遣勞工團結權保障所產生的相關議題做深入研究。就勞動派遣行使團結權之外國經驗與法制而言,針對主要國家對於派遣關係存續中派遣勞工團結權保障之法律制度及其所產生的相關議題加以討論。綜觀德國、日本、美國及中國勞動派遣與團結權行使相關之立法例,發現即使派遣機構工會代表派遣勞工與「派遣機構」協商,也很難對派遣勞工的勞動條件有實質性之影響,除非賦予派遣機構工會得與要派機構雇主進行團體協商之權利。就我國派遣勞工團結權保障之發展而言之,專就我國派遣

勞工在行使團結權所生之問題從法制面與實務之判決、裁決及函釋等實務面進行討論,最後再針對《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中所生之問題加以討論。勞動部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該草案明確定義勞動派遣之派遣公司、要派公司與派遣勞工的三方關係、負面表列禁用派遣勞工之行業、僱用派遣勞工上限、派遣「同工同酬」原則、派遣勞工擬制轉換正職員工等規範,惟草案部分內容尚存爭點,各界見解不一。結論與建議:對於我國派遣勞工如何有效行使團結權等問題之解決方案提出結論並對於修法方向及後續研究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