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基數計算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退休金基數計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金泉寫的 勞動訴訟實務(2版) 和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退必知】勞退舊制這5件事一定要搞懂 - 鏡週刊也說明:至於退休金能領多少是所有勞工都關心的事,舊制退休金的計算公式是,以勞工退休前6個平均工資乘以基數得之;而所謂基數是以工作年資計算,工作每滿1年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學林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碩士班 廖義銘所指導 牛大維的 我國106年新修定之公立大學教師 月退休金給付制度爭議之研究 (2020),提出退休金基數計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月退休金、退休給付、退撫給與、退休制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嘉義大學 管院碩士在職專班 蕭至惠、廖彩雲所指導 王毓萱的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任意願影響因素之探討 ─以嘉義市某高中為例 (2018),提出因為有 兼任行政職務、留任意願的重點而找出了 退休金基數計算的解答。

最後網站別忘記領!舊制勞退權益「4大QA一次看」 超過5年退休金飛了則補充:如有未滿6個月的工作年資以6個月(0.5年)計算;滿6個月者以1年計算。所謂的退休金基數,指的是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雇主應於勞工主張退休日起30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退休金基數計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訴訟實務(2版)

為了解決退休金基數計算的問題,作者陳金泉 這樣論述:

  本書是國內第一本體系完整介紹勞動訴訟實務之專書,全書以民事程序法為主幹,輔以勞動實體法各重要爭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之「勞動事件法」全部重要條文內容均已納入各章節當中。修訂二版並已盡可能納入最新實務見解,每一章均有修訂增補,二版較初版約新增30頁篇幅之內容。   第一章勞動訴訟總論,內容包括當事人、管轄、準據法、裁判費、保全程序、訴訟救助與法律扶助。其次依序介紹各主要勞動訴訟類型,包括違法解僱訴訟、違法調動訴訟、給付資遣費訴訟、給付退休金訴訟、職業災害補償訴訟、最低服務年限約款訴訟、離職後競業禁止訴訟及服務證明書訴訟等,俾使盡量呈現勞動訴訟實務運作之全貌。其中違

法解僱訴訟佔全書篇幅四成,分成三章十節是最重要的勞動訴訟類型。   全書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見解為輔,間亦佐以作者個人淺見,對實務見解認有不合時宜、不合理者,也提出坦率而直白的評述,期待能建構一個勞雇雙方都信服的勞動訴訟體系。

我國106年新修定之公立大學教師 月退休金給付制度爭議之研究

為了解決退休金基數計算的問題,作者牛大維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106年新修定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有關月退休金給付之條文為主,旨在探討公立大學教師月退休金給付制度爭議問題,進而提出改進對策與法制研修建議。  研究結果發現如下:月退休金之計算僅採計本薪(年功薪),並以本薪(年功薪)2倍作為新制月退休金基數內涵與退休所得替代率分母值現職待遇之定義。公立大學教授因本薪(年功薪)2倍數額低於每月實質薪資,故對其月退休金給付產生實質不公之不利影響。由於退休所得替代率分母值定義上缺陷,且侷限在月所得範圍,無法真實反映實質薪資所得,以致難以正確評估退休給付之適足性,實務運用不具效益。又月退休金之計算基準,由最後在職薪額逐步調整為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

額,偏離傳統上向來遵循之最後職位原則,實際上僅單一考量財務因素,正當性不足,恐減損教師於教職生涯末期仍全心投入工作之動能。另月退休金調整機制配套不足,恐因時間經過而減少其財產上價值,加上所列舉之其他考量因素,並不適當,進而降低退休教師晚年經濟安全保障程度,似未完全落實憲法要求國家對教育工作者生活之照顧義務。  針對上述研究發現,提出以下四點建議:一、針對教授薪資結構特殊情況,月退休金之計算宜採例外方式處理。二、退休所得替代率爭議性大,實務上證明難以運用。又舊制年資之公保一次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自110年1月1日起已停止發給。基上,所得替代率已不具正當性與必要性,建議取消,回歸以給付率限制

月退休金給付之上限金額。三、月退休金之計算基準,重新調整為最後在職薪額。四、依物價指數每年自動調整月退休金給付。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退休金基數計算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任意願影響因素之探討 ─以嘉義市某高中為例

為了解決退休金基數計算的問題,作者王毓萱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個案研究的方式,透過質性研究的文獻探討分析法及深入訪談法,探討位於嘉義市某國立高級中學之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任意願的相關影響因素。本研究以個案學校近五年內(102~106學年度)曾兼任或目前仍在任之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為主要研究對象,包含一級主管(主任)與二級主管(組長),共計6位行政主管接受訪談。依照訪談結果,本研究嘗試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任意願的相關因素,歸納成二大構面,分別如下:一、對於兼任行政職務之態度與感受:本文的研究結果顯示,多數兼任行政職務之工作歷程無法持續長久。此外,同意兼任行政職務之動機,包含不諳法令、課務考量、家庭因素、人情壓力、增加個人職務歷練等動機,此結論證實受訪者

對於兼任行政職務之感受具有個別差異性。二、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任意願之影響因素:本文的研究結果顯示,「個人服務熱忱、人格特質、家人支持度、組織氛圍(辨公室團隊氣氛)、單位主管或校長之領導風格」因素,對於兼任行政職務之留任意願具有正向影響效果;「角色壓力」對於兼任行政職務之留任意願具有負向影響效果;「現行教師升遷制度」對兼任行政職務之留任意願並無影響;而「兼任行政職務之主管職務加給、生涯規畫方向、健康狀態及其他因素」對兼任行政職務留任意願的影響,則因每位教師的個別需求而具有差異性。此外,在增強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誘因方面,本研究建議應從簡化校內行政流程、提高教師縣外介聘積分比例及兼任行政職務加給、提

升對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尊重、兼任行政年資納入退休金基數內涵計算等事項著手,藉以提升兼任行政教師之留任意願,進而穩定校務人力,提升行政效能。最後,建議未來研究者可針對上述研究議題,擴大訪談樣本,或另行訪查其他個案學校之教師,以嘗試全面瞭解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對其職務之感受與態度,進而深入探討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任意願之相關影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