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講習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雇主講習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朝明,吳虹儀寫的 【就服法規全圖解!】就業服務乙級通關講座(學術科重點精華+全試題詳解)增修訂六版 和李聰成的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嘉義縣工業會2023也說明:... 糾紛調處、經營管理講習、產業人才培訓、在職進修訓練、產業問題反映、區域工業投資、企業雇主聯誼及外勞政策法令宣導等多元服務功能,具體落實積極嘉義市工業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所指導 林癸伶的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雇主講習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選擇職業自由、性騷擾、家事勞工保障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社會學系 張恒豪所指導 劉緹潔的 從生態觀點檢視慢性精神障礙者的社區融合 (2021),提出因為有 CRPD、慢性精神障礙者、支持性決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會排除的重點而找出了 雇主講習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南市第25批酒駕累犯名單此次公布15名累犯違規人 - 中華日報則補充:市府交通局表示,酒駕違規將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恐涉及公共危險罪,累犯並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雇主講習,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就服法規全圖解!】就業服務乙級通關講座(學術科重點精華+全試題詳解)增修訂六版

為了解決雇主講習的問題,作者王朝明,吳虹儀 這樣論述:

  ★六版大更新!就服法規全圖解!彙整十年各梯次術科就服法規試題,精確落點分析,藉由作者巧思繪圖解說或製表整理,幫助考生【快速理解】法規核心內容,搭配【對應口訣】,讓就服法規不再成為「考照守門員」!     ★遵循廣大考生建議、以「節省考生準備時間」為宗旨重新架構!採最精華重點與最新試題解析「三合一」設計→讓讀者準備就服「一本就搞定」。     ★就服考照課程學員真心推薦:     學員1:在就服法上課之前,總覺得法律是從「背」法條開始,但小米老師將法令重點條列化、數字化、圖表化,加上職場上的實務分享,讓學生在短時間「理解」並記住法令重點!     學員2:談到勞動法令,能夠用淺而易懂的架

構及邏輯,並融合各項勞動法條及個案分享,認真推薦小米老師,跟著小米老師學習,一定收穫滿滿!     學員3:真的很慶幸這次能遇到小米老師分享勞動法規的課程……小米老師就像是魔術師一般讓艱深的法條變的生動有趣,也教導我們如何將難記的條款透過簡單的口訣輕鬆的記到腦袋瓜裡,更感謝小米老師協助我們將不同法條中提及的相關觀念彙整在一起,讓我們可以簡單又快速的將所有重點一次收集理解。聽完小米老師的課程後,讓我再也不會害怕面對各式各樣的勞動法規了,謝謝小米老師拯救了我。     1. 第一部分重點精華專注「應考導向」→幫考生整理出「真正會考的重點」,拒絕沒重點長篇大論;     2. 第二部分針對考生實際應

考最沒把握的術科,將最具參考價值的近年試題進行「題題解析」→訓練臨場寫作能力;     3. 第三部分採「虛實整合」方式,掃描QRCODE,100-109年各梯次術科試題暨詳解,以及勞動部最新公告學科題庫暨詳解,通通帶著走,隨時隨地練習作答。     質與量兼具,一書即完整收錄應考三大必要準備元素,幫助考生在最短時間內考取超難考的就服證照,早日脫離考照苦海!★     「技術士-就業服務乙級-通關講座」一書,在首版時歷經兩年的撰寫與校對、編輯、付梓,希望作出符合考生期待的書籍。鑒於坊間有關就業服務用書內容涵蓋過於龐雜,徒增考生備考時間負擔,因此本書之寫作係以「應考導向」為最高指導原則,在考生能

接受的篇幅內,傾注我們所有的專業與最高的誠意於其中,目的就是讓讀者們尋得一本有方向與重點的參考書籍。接續前面五版,許多讀者提供寶貴的改版建議,讓我們逐步調整書籍架構與內容。終於,在第六版做出一本內容紮實又可以節省考生準備時間的考試用書。      第六版改版重點,一如既往維持前三大篇精華內容,此次版本榮幸邀請到勞動法規與人資專長的吳虹儀老師加入團隊,重新編撰第一篇「就業服務相關法令解析」,採取不同於以往的寫作模式,將艱澀難懂的法令條文以「圖解」方式呈現,並且分析歷年法規術科出題方向,整理出考生必須知曉的重點內容,王老師則負責第二篇「就業市場解析」、第三篇「就業諮商解析」,並將最新年度學、術科重

要試題穿插於相關篇章中,以利於讀者追蹤、查索出題內容與旨趣,更利於讀者掌握出題方向。      除了三大篇的內容修訂與增補外,鑑於市面上就服書籍內容篇幅過多,既不易閱讀,攜帶上也相對困難,本書於第六版改為收錄110年各梯次術科試題暨詳解,考生可以參考每題擬答,學習答題技巧。輔以QRCODE將100-109年各梯次術科試題暨詳解,以及勞動部最新公告學科題庫暨詳解轉為線上瀏覽,強化學習記憶,提升準備效率。      最後,仍要強調的是我們求全求備的撰寫、編輯態度,本書改版原定於2021年底即可付梓,為求書籍內容更臻完善,遲至目前才面市。未來我們仍一秉這種精神精進本書之內容,以符讀者期待,例如,勞動

就服法令法規、就業市場、就業資源政策等均會隨時變動,所以更新翻修,絕不可免,為能持續服務讀者,將在中華人才交流協會的FB及做為動態內容更新,敬祈讀者隨時利用查詢,不周之處難免,期盼大家不吝賜教,祝福考生均能應考順利,金榜題名。 

雇主講習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雇主講習的問題,作者林癸伶 這樣論述:

為因應家庭照護人力缺乏,我國自海外引進外籍家事勞工,而為掌控與維持社會經濟與秩序,無可避免地對外籍家事勞工進行管理與加諸限制,如原則禁止例外同意轉換雇主。因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須基於雇主之同意,導致勞資關係易處於緊張狀態,且外籍家事勞工工作性質特殊,工作與生活在雇主或被看護者居住所,從事幾乎全日照護工作,其「性騷擾」爭議為轉換雇主相關法律問題中為人所關切。尤以COVID-19疫情期間邊境嚴管致缺工嚴重,報載外籍家事勞工以怠工、指控性騷擾等方式,為達轉換雇主至製造業工作之目的等爭議頻傳。 本文認為外籍家事勞工為因應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之人力,其在當地國已接受專長訓練並簽署勞動契約

,可知悉將來臺從事之工作類別,倘外籍家事勞工甫入臺即可完全自由轉換雇主,恐難以滿足家庭照護人力及我國跨國勞動力政策開放引進目的,故對其選擇職業之自由附加條件予以適度限制,係國家主權裁量所為保護國人工作權、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尚難謂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然而,外籍家事勞工受限語言,難與雇主約定較好勞動條件,加以勞動部難以推動外籍家事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或另立專法,以維持渠等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使外籍家事勞工嚮往較高待遇,或遇有雇主不當對待,轉換雇主規範將加速惡化勞雇關係。 本文建議刪除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有關外籍勞工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相關規定,准予第1份聘僱契約期滿前得同一行業別轉換雇主;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2規定,初次與接續聘僱或轉換4次以上之雇主、外籍家事勞工,均應接受講習;並研提具體有感之可行政策或措施,包含提升聘僱資訊透明度、推動契約規範及透過外展看護服務結合喘息服務,解決外籍家庭看護工轉換雇主所面臨之照護空窗期等,逐步落實外籍家事勞工勞動權益。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

為了解決雇主講習的問題,作者李聰成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九大部分,共收錄54種就業服務與勞動法令常用相關法規。   目前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是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該考試之相關法規本書皆已收錄,因此可做為該證照之重要法規工具書,所有法規皆為最新通過的法條,可幫助讀者在相關考試或使用場合上,迅速達到查閱之便。

從生態觀點檢視慢性精神障礙者的社區融合

為了解決雇主講習的問題,作者劉緹潔 這樣論述:

本研究是以社區復健中心的慢性精神障礙者為研究對象,採取生態觀點作為研究架構,並以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法、參與者觀察法蒐集研究資料及分析◦期望從中檢視慢性精神障礙者在社區融合遭遇的困境,以及醫療模式社會體制對慢性精神障礙者所造成的限制◦ 研究發現,在微視系統中,慢性精神障礙者會因病識感不佳、功能受損發展受阻;而家屬採取替代性決策的照顧模式,讓慢性精神障礙者面臨無法自我決策的困境◦而居間系統中,家屬會面臨缺乏心理衛生知識、雙老家庭、缺乏照顧者輪替、經濟不足等困境◦在外部系統中,則面臨缺乏無障礙設施、福利制度不符使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環境因素,導致慢性精神障礙陷入社會排除◦最後,鉅

視系統中,病態觀點和汙名歧視,讓慢性精神障礙者生活受到言行疾病化、問題醫療化、排擠疏離等歧視對待◦研究分析發現,醫療模式的病態觀點和新自由主義的福利制度,會導致社福補助、無障礙環境及支持系統等多方面不足◦專業人員、家屬、民眾習慣關注於疾病失能,並以醫療解決慢性精神障礙者的生活困境◦長久下來,慢性精神障礙者會因認同汙名標籤轉化為自我汙名◦ 研究結論指出,醫療模式的邏輯下,精神障礙者的主體性未被尊重、制度未採納障礙者與家屬需求、服務非依障礙者實際困境設計、習以疾病觀點看待問題◦現有的相關制度缺乏多元發展的精神醫療模式、未能全面規劃的心理衛生服務、未完善的無障礙環境以及服務、僅流於法規制定的反歧

視政策等障礙◦導致社區慢性精神障礙者的生活面臨多重限制、家屬因支持不足能量耗竭、精障者面臨多面向社會排除、社區環境未達到實質性平等◦ 本研究採用 CRPD 以權利為基礎的人權模式建議,目前慢性精神障礙者與家屬面臨的社會制度障礙◦(一)在尚未廢除強制治療制度前,需確實維護精神障礙者的法律保障,促進發展社區危機處理服務系統◦(二)建立融合教育學習環境及提供精障家屬心理衛生服務◦(三)健全無障礙環境及人力,完善精障家庭照顧支持◦(四)將心理衛生課程納入學校課綱及合作倡議促進完善人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