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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聰成寫的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 和白宗益的 不動產租賃暨社會住宅相關法規彙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規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 植根法律網也說明:五、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 六、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 七、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 八、設備安全管理。 九、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十、使用紀錄、軌跡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劉定基所指導 王綱的 銀行業與保險業運用雲端服務與個人資料保護之合規研究 (2021),提出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雲端運算、委外雲端服務、個人資料保護、金融業委外雲端服務合約、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蕭文生所指導 李威德的 國軍智慧型手機使用管理規定法制化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隱私保障、資通安全、檢管作為、行政調查、正當法律程序的重點而找出了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如何看懂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 凌群電子報則補充:施行細則 訂定期間歷時約九個半月,因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的倉促,在立法院網站上也公告著:「因該法規範之行政程序過於繁瑣,部份條文內容語意不明,且因其同時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李聰成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九大部分,共收錄54種就業服務與勞動法令常用相關法規。   目前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是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該考試之相關法規本書皆已收錄,因此可做為該證照之重要法規工具書,所有法規皆為最新通過的法條,可幫助讀者在相關考試或使用場合上,迅速達到查閱之便。

銀行業與保險業運用雲端服務與個人資料保護之合規研究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王綱 這樣論述:

雲端運算自2010年開始商業化迄今已逾10年的發展,隨著資訊技術在軟硬體方面的革新、網際網路效能提升和新興行動科技的問世,無論是在雲端服務的模式(如SaaS、PaaS、IaaS)或是架構(如公有雲、私有雲、混和雲與社群雲)上都逐漸成熟,也使雲端運算在各領域(例如:公部門、醫療、金融、物流等)的運用漸成為趨勢。銀行業與保險業在雲端運算的運用上之前多以私有雲來進行 (例如巨量資料分析、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智能客服等),主因是考量法規依據與個資保護等議題,所以對於委外雲端服務大多在評估階段。2019年9月30日完成「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修訂後,銀行業與保險業在委外雲端的運

用上有較明確的法規依據。日後便可依照相關辦法中所規範的原則建立委外雲端服務的系統架構。金融機構運用雲端服務的個資保護議題除了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有關外,「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保險業辦理資訊安全防護自律規範」等都是需要遵守的法規規範。在委外雲端服務的運用上若要符合個資保護的相關規範,就必須在委外雲端服務的合約中訂立適當的條款。合約中對於委外雲端作業的風險控管、委託者的最終監督義務、主管機關和委託者的實地查核權力、查核方式、資料保護機制、受託者權限管理、資料儲存地點及緊急應變計

畫等都應在委外雲端服務合約中載明,以利個人資料保護的執行。本篇論文以此想法為出發點,並以目前委外雲端服務中較具規模業者的合約為討論對象,說明一般委外雲端服務合約對於相關法規的涵蓋程度。

不動產租賃暨社會住宅相關法規彙編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白宗益 這樣論述:

  雖然上網查詢各項法規不難,但若要隨時查詢並對照類似法規的內容,就需要一本可以隨時翻閱並標註重點的法規彙編。本書蒐羅所有不動產租賃以及社會住宅相關的各項法規,這是從事實務工作的您不可或缺的工具書。

國軍智慧型手機使用管理規定法制化研究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李威德 這樣論述:

國軍為有效防止開放使用智慧型手機,導致營內機(敏)密資訊外洩,除運用國軍MDM管控軟體,結合門禁管制辨識及相關查察、督(突)檢作業,作為輔助性手段,並依職權律定相應管控機制,杜絕管控罅隙;然科層體制結構下,資安管制規範及檢管作為繁多,督檢內容與範圍空泛,稽核程序、查核方式亦未界定適當界限,內部控制欠缺一致性具體明確標準,條文規定僅作概述以致無法加以確認遵循,可能及於手機所有內容資訊,甚至透過網際網路延伸至「雲端」獲得廣泛資訊,如 Google 搜尋的內容,或是使用 Chrome 造訪的網站、應用程式…等「數位足跡」紀錄,而造成資訊全面性蒐集,致使調查職權逾越特定目的行政範疇,內部控制目的與管

理手段之間,是否具合理、實質關聯?進而對制度正當性與法律位階適當性基礎存有疑義。本研究以「國軍智慧型手機使用管理規定法制化研究」為主題,透過系統性文獻回顧方式,以批判性思考反覆檢視過往相關研究所隱含的各種推論,擺脫個人意識型態和主觀偏見,以目前實務運作管理爭議,探討行政調查或檢查措施應遵循之法律原則,及釐清國軍資通安全稽核程序、實體要件,手段措施是否合乎正當程序與實質正義,而不至恣意侵害官兵權利,以作為國軍各級管理階層決策,俾維國軍行政調查法制周延,期能提出可靠(改良)的答案或解決方案。最後,總結全文檢證結果,就實務運作管理爭議,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如下:第一,提升現行規定至法律位階,真正落

實法律保留原則。第二,利用程序踐行,彰顯實體呈現,增修職權裁量限制與範圍。第三,建構與時俱進準據,完備保障法制,優化內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