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定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羅揚寫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和曾勝珍的 圖解智慧財產權(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国际劳工大会—— 第166 号建议书雇主主动终止雇佣建议书 - ILO也說明:二年终止雇佣建议书:. 第一部分实施方法、范围和定义. 1. 本建议书各条款得以国家法律或法规、集体协议、规章制度、仲. 裁裁决或法庭决定或以其他符合国情、与国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五南所出版 。
銘傳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兩岸與犯罪防治碩士在職專班 黃富源所指導 陳奕靜的 社區保全僱用方式之人員素質及成本因素研究 (2018),提出僱傭定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全業、社區保全、自聘保全、委外保全、僱用方式。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莊錦秀所指導 吳志政的 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妥適性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僱傭關係的重點而找出了 僱傭定義的解答。
最後網站外送員法律權益大體檢:我們的勞動法足以因應數位時代的挑戰 ...則補充:我國對於勞動權益的保障,多半限於僅有符合僱傭關係定義下的勞務提供關係 ... 如未能辨明外送員對這項工作之理解及期待,就貿然將其納入僱傭及勞基法 ...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僱傭定義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僱傭定義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針對爭議多時的外送平台勞資關係,我的主張是,應該走以下四個步驟:
1️⃣定義:
主管機關應該提出針對外送平台區分「承攬」和「僱傭」的認定定義
2️⃣清查:
主管機關要清查每一家平台如何管理外送員的實際規定,分類認定為承攬或僱傭。
3️⃣輔導:
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進行輔導。要嘛業者修改規定,符合承攬的定義;要嘛承認是僱傭,走僱傭的規範。
4️⃣重罰:
經過輔導後,針對明明實際上採用僱傭式管理,卻不願承認僱傭關係的業者,採取重罰。
走完這四個步驟後:
✅外送員可以依照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加入承攬或雇傭的平台
✅業者可以自行選擇何種模式對公司發展有利
✅消費者也有權利自由選擇使用何種平台。
選擇走「僱傭」的業者,就必須承擔雇主責任。
選擇走「承攬」的業者,就必須取消競業禁止,開放外送員承接其他平台的案件,以及必須取消涉及僱傭型態的指揮監督規定
不守法的業者被重罰,守法的業者有更多空間茁壯,這個行業的生態,才會越來越健康。
上個月勞動部也已經公佈針對9大外送平台的勞動檢查結果,確認戶戶送可歸屬於承攬,其餘平台認定為僱傭關係。
接下來,我也會督促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持續輔導,讓業者在「合法的承攬」或「合法的僱傭」之間有明確的選擇。
苗博雅議員聚焦外送平台議題質詢整理: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由於質詢時間有限,無法在質詢時間處理到的問題,我會運用書面質詢、提案等方式處理。
陳情意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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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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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保全僱用方式之人員素質及成本因素研究
為了解決僱傭定義 的問題,作者陳奕靜 這樣論述:
隨著社會的變遷,大量人口移入都市改變了空間形態的利用和管理,也改變了社會關係、生活結構、都市性格;這些現象都強化了社會治安死角的增加,30多年來,除了政府的警察維安力量,為了不足安全的真空,臺灣社會最好的犯罪預防形式其發展即屬民間治安防衛力量的產生,而民間犯罪預防的最主要形式則是聘請私人保全。社區保全之聘僱以內部保全(自聘保全)跟契約保全(委外保全)兩種方式為主,不同僱用方式的人員對社區管理以及社區安全維護上有著些微的差異,兩種僱用方式的成本與責任因素亦不同;鑑此,本研究先施以前導問卷,勾勒出研究主題之大綱,繼而採用Delphi專家調查法對保全資深經營者進行調查研究。本研究目的在調查不同僱用
方式的人員素質與成本因素間的差異與影響;而經研究資料分析後得到「勞資關係」、「教育訓練」及「風險與責任成本」為專家最高共識的前三者,經研究資料分析後歸納出以下幾點:「規避的責任與未知的素質是自聘保全無法估算的風險」、「教育訓練是專業度的呈現」、「未經核備不符合保全員執勤方式之特性」、「合理的價格換取合理的服務品質」、「自聘保全無法達到24小時之全年無休」、「符合社區認知的要求即是配合度與滿意的指標」;而根據研究發現得到了以下的結論:「實施教育訓練影響人員素養與專業度」、「雇主責任與勞工權益影響勞資關係」、「僱用關係影響人員受指揮與掌控度」、「安全查核影響人員素質與社區安全」、「公司專業經營影響
人員管理之穩定」、「價格影響保全僱用方式亦帶來違法行為」、「自聘保全之無形風險是社區最大的成本」;就本研究之結果提出幾點建議:「轉化職前訓練為人員證照制度」、「自聘保全應納入法規規範」、「主管機關應加強查緝不肖保全業者」、「提升自我品質用專業取代價格戰」。根據本研究之分析,建議社區管委會可就本研究所調查出來的差異與影響做為社區保全不同僱用方式的認識與瞭解、評估及選擇,並提供保全業者改善不良經營方式提升保全業素質,建議政府機關立法規範,全面提升保全員之品質與專業度,保障社區、保全業者、保全員三方之權益與福利。
圖解智慧財產權(四版)
為了解決僱傭定義 的問題,作者曾勝珍 這樣論述:
知識經濟時代來臨,國力強盛與否的指標,取決於對智慧財產的創造、保護、管理與應用之綜合表現,智慧財產是國家對於人類精神活動成果保護之權益總稱,本書詳實說明我國智慧財產基礎理論與實務,配合圖解深入淺出說明以下內容:一、將均衡創作者的權利與使用者之社會公共利益,讓創作能因共享而綿延不斷,增進人類文化之發展的著作權法。二、透過完善的法規授予專利權保護,建立制度鼓勵創造與發明,調和私益保護與公共利益,刺激經濟或產業之發展的專利法。三、賦予商標與標章權人專屬及排他的權利,藉以保障消費者利益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商標法。
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妥適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僱傭定義 的問題,作者吳志政 這樣論述:
著名的「媽媽嘴咖啡店與謝○涵殺人謀財案(魏○珠提)」嗣經被害人家屬張○萍母親及陳○福兒子向侵權行為人謝○涵之僱用人老闆呂○宏及股東等3人,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全案業經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60、172號判決必須被連帶賠償368萬元定讞,而此判決結果引起國內輿論熱烈討論。此案件涉及民法第188條第1項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規定適用問題,其中,如何判斷「執行職務行為」、「利用執行職務行為之機會」、「僱用人已盡監督之義務」即成為關鍵。從而,本文先歸納整理民法四種契約類型學說見解判斷勞動契約關係當事人是否有適用民法第188條第1項僱用人與受僱人空間。進而,歸納整理從民國100年1月1日至107年3月
31日止曾歷經最高法院有關民法第188條第1項判決經逐筆篩選後,選出49件案件。再將該等案件性質,分六類型案件,並進行標竿案件與其他相同類型案件作相對性比較,檢視法院見解判斷「執行職務行為」、「利用執行職務行為之機會」、「僱用人已盡監督之義務」標準。雖實證研究結果呈現學說及實務法院見解趨近穩定,但本文針此提出不同見解。
僱傭定義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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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僱用人仍需給與受僱人報酬。僱傭契約之舉例 - 天秤座法律網
(一)「僱傭契約」是指當事人約定,受僱人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僱用人服勞務,而僱用人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482條)。僱傭契約是以服勞務為契約內容及以勞務本身之 ... 於 www.justlaw.com.tw -
#2.外送員心聲調查:4成5贊成僱傭關係 - Rti 中央廣播電臺
調查顯示,45.7%受訪者贊成僱傭關係,28.3%贊成承攬關係,12%沒意見,14.1%不清楚兩者定義。 進一步觀察外送員贊成「僱傭關係」的原因,包含擁有勞工保險 ... 於 www.rti.org.tw -
#3.国际劳工大会—— 第166 号建议书雇主主动终止雇佣建议书 - ILO
二年终止雇佣建议书:. 第一部分实施方法、范围和定义. 1. 本建议书各条款得以国家法律或法规、集体协议、规章制度、仲. 裁裁决或法庭决定或以其他符合国情、与国家 ... 於 www.ilo.org -
#4.外送員法律權益大體檢:我們的勞動法足以因應數位時代的挑戰 ...
我國對於勞動權益的保障,多半限於僅有符合僱傭關係定義下的勞務提供關係 ... 如未能辨明外送員對這項工作之理解及期待,就貿然將其納入僱傭及勞基法 ... 於 plainlaw.me -
#5.離職倒數2天:40%的工作沒意義,為什麼還搶著做 - iT 邦幫忙
最終工作定義:完全無謂、不必要或有所危害,連受僱者都沒辦法講出這份職務憑什麼存在,但基於僱傭關係的條件,卻又覺得有必要假裝其實不然,這種有支薪的僱傭類型就叫 ... 於 ithelp.ithome.com.tw -
#6.勞動契約特質及判斷標準-實質認定原則
... 委任、承攬、僱傭契約及勞動契約之差別關於我國對勞動契約之立法定義, ... 勞工則定義為「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1 ... 於 sf-labourlawyer.com -
#7.雇佣合同 - MBA智库百科
雇佣 合同是指雇員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條件提供勞務, ... 有的認為,受雇佣人原指基於雇佣合同服勞務而受有報酬之人,此定義未免過窄,不能起到保護被害人 ... 於 wiki.mbalib.com -
#8.三、勞動契約與僱傭、承攬、委任契約之區別
條文定義. 勞基法第2條第6. 款:「勞動契. 約:謂約定勞雇. 關係之契約。」 民法第482條:. 「稱僱傭者,謂. 當事人約定,一. 方於一定或不定. 於 publish.get.com.tw -
#9.僱員僱主需了解承包關係與僱傭關係的分別
發言人解釋,以往法庭判例顯示,法庭並非單以有關人士的稱號來決定是否屬於僱傭關係。在區別是否存在僱傭關係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招聘及工作上的控制權、生產工具和物料的 ... 於 www.info.gov.hk -
#10.環宇專欄∣ 委任契約或勞動契約?員工請求退休金案例分享
法院判決認為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482 條定有明文。依此項成立要件言之,僱傭 ... 於 www.liang-law.com.tw -
#11.勞動派遣之新時代| 安永台灣 - EY
... 派單位、派遣勞工與要派契約等名詞定義。不同於一般傳統直接僱傭之形態,勞動派遣制度屬於「間接僱傭」,勞動關係存在於派遣單位與勞工之間,派遣 ... 於 www.ey.com -
#12.僱傭-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僱主,即僱傭者,在中文術語裡面指老闆,指僱請僱員(勞工)的實體或者個人,僱主通過支付薪水以交換勞動者所付出的勞動。僱主範圍包括從臨時僱請褓姆(傭人)的家庭到政府 ... 於 zh.wikipedia.org -
#13.外送員與平台是雇傭還是承攬關係?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告訴 ...
... 勞動部則定義兩者為僱傭關係,說法南轅北轍,民眾可能一頭霧水。 ... 承攬與僱傭的法律關係差別在於,當外送員自己是老闆時,就要自己花錢幫自己 ... 於 tw.stock.yahoo.com -
#14.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 - 關鍵評論網
有關僱傭關係的定義,可以回歸到民法第482條的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而對於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15.承攬僱傭
僱傭 關係是指,一方是雇主,一方是勞工,雙方約定工作範圍及時間,再由雇主給付報酬,多數上班族與 ... 1 day ago勞資糾紛停看聽-承攬、僱傭、委任的定義分別是什麼? 於 581510208.jelcodejong.nl -
#16.合作關係下的勞動權益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僱傭 契約. 承攬契約. 委任契約. 居間契約. 條文定義. 勞基法§2條6款. 勞動契約謂約定. 勞雇關係之契約. 民法482條-當事人約. 定一定於一定或不定. 於 www.sw.ntpc.gov.tw -
#17.專欄-勞動教室—勞動法「雇主」及「承攬」概念 - 台糖
按民法第482條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易言之,僱用人與受僱人彼此間為屬僱傭關係,僱用人即一般泛稱 ... 於 www.taisugar.com.tw -
#18.認清「僱傭」與「承攬」間的權利差異 - 思想坦克
法令上所謂「僱傭」,定義是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承攬則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 ... 於 voicettank.org -
#19.僱傭 - 張倍齊律師X 法律護身符
但是,以勞基法第二條定義: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疑問在於,公司的經理,也是領薪水的,文義尚符合勞基法第二條定義:但是身為經理,似乎又不像是 ... 於 hugolawyer.wordpress.com -
#20.民法債編之僱傭-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 /
僱傭 之定義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482條)僱傭之效力1-僱用人之權利與義務. 於 www.3people.com.tw -
#21.#僱傭#承攬定義到底是什麼?這兩者間有什麼差異呢?-直接聘僱
僱傭 #承攬定義到底是什麼? 這兩者間有什麼差異呢? 無論是承攬或僱傭契約,. 食物外送員可以用什麼方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懶人包帶你清楚了解. 於 dhsc.wda.gov.tw -
#22.何謂「勞動契約」?是否需要訂立書面才算有效? - 張思涵律師
勞動契約是指以提供勞務為對價成立之契約,其基礎為民法上之僱傭契約,但非僅限於典型之僱傭契約,其所著重者乃使用從屬關係,所以只要有從屬性勞動性格,縱然有承攬之 ... 於 www.chaohsin.com -
#23.個別的勞動關係法: 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基礎篇
個別的勞動關係法: 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基礎篇:本書淺顯易懂從民法之 ... 之成立一、僱傭契約(勞動契約)意義與成立概念二、勞工與雇主的定義三、僱傭 ... 於 www.eslite.com -
#24.[心得] 你的打工事屬於哪種關係僱傭OR承攬? - 精華區part-time
民法第四百八十二條(僱傭之定義):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於 www.ptt.cc -
#25.僱傭與承攬能否自行議定? - 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
然而,僱傭與承攬真能由雙方自己說了算? 一、勞務契約主要類型. 典型勞務契約:僱傭、承攬、委任. 僱傭:以提供勞務為契約目的 ... 三、從屬性定義 ... 於 www.alr.org.tw -
#26.勞動事件法上路!想要合法解雇員工變困難了 - 今周刊
法院認定D營造公司解僱無效,並於判決中表示:. 勞工屬於僱傭關係中經濟及地位弱勢之一方,為保障勞工之工作權,避免雇主恣意解僱勞工,則雇主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27.手握在方向盤上才算是工作時間? -客運司機工時之認定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之立法定義,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另參照民法第482條規定之僱傭契約相關實務見解,所謂僱傭契約,係指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28.行政解釋-承保部分-(五)投保薪資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生產 ... 該計畫之訓練生與事業單位並非簽訂勞動契約,故未有僱傭關係,其訓練 ... 於 www.bli.gov.tw -
#29.論營造業承攬僱傭關係下雇主之照顧義務—以派遣勞工之職災 ...
在肯定勞動派遣適法性之前提下,即本論文擬先將「勞動派遣」定義擴大, ... 並採「職業災害」定義相互為用之見解,更能保障營造業之就業場所內派遣勞工之生命安全, ... 於 ndltd.ncl.edu.tw -
#30.僱傭契約 - 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債法各論(第一冊)
何謂僱傭契約,民法第四百八十二條將之定義為「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其中一定或不定之期限所指者為定期或不定期之 ... 於 www.root.com.tw -
#31.簡單的認識了僱傭關係及承攬關係,那這兩者之間是要怎麼區分 ...
白話一點說呢,僱傭關係就像是一般事業單位工作職位的開缺,固定的給付薪資時間、受雇主指揮監督、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承攬關係就如同發包給廠商一樣, ... 於 st86229.pixnet.net -
#32.勞基法– 勞工的定義 - Eric CPA Notes
89 年台上字第1301 號判決:「是勞動契約之勞工與雇主間具有使用從屬及指揮監督之關係,勞動契約非僅限於僱傭契幻,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其具有從屬性 ... 於 ericcpa.co -
#33.僱傭關係 - 中文百科知識
僱傭 關係是指受僱人向雇用人提供勞務,雇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係。僱傭關係是僱主和受僱人達成契約的基礎上成立的,僱傭契約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的。 於 www.jendow.com.tw -
#34.雇工责规-雇佣责律规定(2022推荐) - 法律专栏
雇员雇主责条在我国民中没有专门的规性条款来对个人雇工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法对雇佣工的定义是什么法对雇佣工的定义是:用人单位 ... 於 www.weather.com.cn -
#35.即可免除勞基法上之雇主責任嗎?僱傭或承攬該如何判斷呢?
僱傭 與承攬,於民法中均有定義。按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482條定有明文;至稱承攬者,則謂 ... 於 www.lecheng65.com.tw -
#36.個別的勞動關係法: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基礎篇(五版)
本書淺顯易懂從民法之債的關係敘述規律私人間法律關係的個別勞動關係法(或稱個別勞動法)主軸,民法的僱傭契約與特別法勞動基準法的勞動契約。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 ... 於 www.books.com.tw -
#37.僱員和自僱人士 - Family CLIC
就已執行的服務而言,服務提供者並無收受僱傭性質之利益(例如金錢、年假、病假或退休金等);; 有關的服務工作並無指定要某人親自進行(例如可聘用助理/ 分包商);; 有關 ... 於 familyclic.hk -
#38.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 ...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
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論文研究學習方案. 定義. 學習型. 1.以學習為為主要目的及範疇,屬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等,非有對價之僱傭關係。 2.為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 ... 於 hr.ntnu.edu.tw -
#39.雇佣_百度百科
雇佣 (英语:employ,意近:就业)是指二个伙伴之间的契约关系,其中一方为雇佣者(雇主、雇佣人、资方、甲方),另一方为被雇佣者(雇员、受雇人、劳方、乙方)。 於 baike.baidu.com -
#40.勞雇關係、部分工時工、派遣承攬說明與常見爭議案例解析實務班
... 與僱傭關係之差異與爭議案例說明✓三、僱傭關係的判斷標準✓四、僱傭關係勞動基準法的適用✓五、勞動基準法責任制要件說明✓六、部分工時工1.部分工時勞工定義2. 於 www.sllaw.com.tw -
#41.論僱傭契約與勞動契約之分與合-對於中國大陸、日本與我國 ...
不過在民法中仍須至少保留對於僱傭契約的定義規定以及其內容參照勞動契約法之規定,而清楚定位勞動契約法之性質及二者之關係。此外,未來亦應檢討作為勞工概念判斷基準 ... 於 www.lawbank.com.tw -
#42.第57章《僱傭條例》 第41A條定義(第VIIIA 部) - HKLII
注意: 這是過去版本,最新情況見現行版本。 在本部中,就僱員而言 —— " 假定假期薪酬 ” ( notional leave pay )指一筆款項,款額相等於以下情況本應到期付給僱員的 ... 於 www.hklii.hk -
#43.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應被認定為僱傭關係!- - 1111社群討論 ...
簡單說,僱傭關係是雇主聘用勞工,勞工是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之下,提供勞務,雇主給付報酬。雙方有從屬關係,勞工要在雇主規定的時間、地點,依照雇主指揮 ... 於 www.1111.com.tw -
#44.|第53話|僱傭、承攬、委任(二)|方格子vocus
貳、僱傭. 一、定義. 民法第482條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 ... 於 vocus.cc -
#45.勞資糾紛停看聽-承攬、僱傭、委任的定義分別是什麼?
民法第482條規定,僱傭契約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受雇者)在一定或不一定的期間之內,為他方(雇主)提供勞務,而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僱傭契約是以服勞務為契約內容及以 ... 於 www.howlawyer.com.tw -
#46.28 下列關於僱傭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僱傭契約為一諾成 ...
(B)僱傭契約可分為定期限與未定期限 ... (A)諾成契約= 不要物契約 踐成契約= 要物契約(B)第482條(僱傭之定義)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 ... 於 yamol.tw -
#47.「定期契約」何時可用?常見的「一年一聘」勞動契約,合法嗎?
勞動契約(僱傭契約)究屬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應以契約之內容及性質是否具有繼續性為準,不受勞動契約簽訂之形式拘束。倘雇主長期與勞工一年一簽,又 ... 於 pro.104.com.tw -
#48.連續性僱傭合約(418 規則) - Carbonik
如果對連續性合約的定義有爭議,僱主有責任提出證據,證明合約並非「連續」。在其中一個案例,教師每星期上課17.5 小時,但法官考慮到前往教室及備課的時間,同時由於 ... 於 carbonik.com -
#49.第57章《僱傭條例》
根據第VIIIA部付給的任何年假薪酬,. 除非超時工作薪酬是屬固定性質的,或在緊接第(2A)及(2B)款所分別 ... 於 www.elegislation.gov.hk -
#50.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表所定之「非屬受僱勞工之其他工作者」
... 單位無僱傭關係,於其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或以學習技能、接受職業訓練為目的從事勞動之工作者,如派遣工、技術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等與其他性質相類之人員均屬之。 於 www.osha.gov.tw -
#51.勞工處-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甚麼是連續性僱傭合約? 答2.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他的 ... 於 www.labour.gov.hk -
#52.EMPLOYMENT DISPUTES
如有任何試圖消除或減低有關勞工法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之僱傭條款, ... 註:*根據《僱傭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定義是指僱員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 ... 於 clic.org.hk -
#53.僱傭、承攬、委任?我請的員工到底要不要遵守勞基法的工資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 ... 於 www.honganlaw.com.tw -
#54.第貳章勞動契約終止態樣之概說 - PCCU
民法第482 條中將僱傭定義為: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 「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同法第488 條規範僱. 傭關係消滅之條文,亦將僱傭契約 ... 於 ir.lib.pccu.edu.tw -
#55.個別的勞動關係法-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基礎篇 - 元照出版
個別的勞動關係法-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基礎篇,丁嘉惠,, 本書淺顯易懂從民法之債的 ... 一、僱傭契約(勞動契約)意義與成立概念/41 二、勞工與雇主的定義/58 於 www.angle.com.tw -
#56.[勞工議題]三種勞務契約不同的法律責任/朱言貴 - 台灣石油工會
壹、三種勞務契約的典型 承攬、委任與僱傭等三種,號稱勞務契約的典型,一旦發生事故時, ... 不過,正由於僱傭契約對於勞工欠缺有利的保障,於是乃有勞基法的頒行, ... 於 www.tpwu.org.tw -
#57.谢增毅:超越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规则 - 爱思想
本文拟就以上问题展开分析。 一、家政工的界定目前我国的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文件并没有对家政工给出正式定义。2010年国务院办公 ... 於 m.aisixiang.com -
#58.加拿大專業就業組織和名義僱主– 將業務拓展到加拿大
考慮到要熟悉每個招聘的省級細微差別所需的時間。加拿大法律沒有要求書面僱傭合約,但強烈建議這樣做。大多數僱主決定與僱員簽訂書面僱傭合約來定義僱傭關係的條款 ... 於 www.globalization-partners.com -
#59.僱傭條例必修課(3):解僱員工須知 - 織聚點SHOHub
事實上,組織早在聘請員工時,就要對員工能力、職責範疇、工作要求等有清楚說明,並配合具體的溝通渠道及督導安排,為組織的人事管理搭建一個重要的基礎, ... 於 shohub.hksr.org.hk -
#60.僱傭兵不享戰俘待遇俄定義一刀切- 20220419 - 國際 - 明報新聞網
【明報專訊】目前身處烏克蘭的外籍作戰人員是否屬於僱傭兵,俄羅斯和國際法定義不一。俄羅斯一律視所有外來戰士為僱傭兵,不屬於正規軍,但國際法則指 ... 於 news.mingpao.com -
#61.最高法院針對勞動從屬性之最新見解- 理律法律事務所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對於「勞動契約」定義為「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 ... 除當事人明示成立承攬契約,或顯然與僱傭關係屬性無關者外,基於勞基法 ... 於 www.leeandli.com -
#62.第二章、我國勞基法上定期契約的定義
民法第四百八十二條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 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可知僱傭以受僱人之. 於 nccur.lib.nccu.edu.tw -
#63.第482條僱傭之定義- 法律諮詢知識庫
民法第482條僱傭之定義1.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於 legaltaiwan.biz -
#64.論勞動契約關係與民法第188條之僱用關係
駿彥(1999),〈勞動基準法上勞工之定義〉,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 ... 限於僱傭契約所稱之受僱人,凡客觀上被他人使用為之服務勞務而受其監督者均係受僱人。 於 www.twba.org.tw -
#65.如何區分承攬、派遣與僱傭關係 - 勞動部
首頁 · 業務專區 · 其他重要專區 · 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 · 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法律關係. 如何區分承攬、派遣與僱傭關係. 共5筆資料,第1/1頁,每頁顯示. 於 www.mol.gov.tw -
#66.承攬跟僱傭差在哪?主管機關如何認定僱傭關係?內附承攬契約 ...
在承攬契約中,給付報酬的那一方稱作「定作人」,提供工作成果的一方則稱為「承攬人」。 於 www.swingvy.com -
#67.職業災害之責任歸屬
僱傭 與承攬的法定義. □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 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務,他方給付報酬. 之契約。(民482). □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 於 orgws.kcg.gov.tw -
#68.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
有關僱傭關係的定義,可以回歸到民法第482條的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於 twworkforce.com -
#69.重要名詞定義(受僱員工薪資調查) 1
(2)退出:. a、辭職:指受僱員工主動提出申請終止僱傭關係者。 b、解僱(含資遣):指雇主因業務縮減、更換生產方法、裝置自動化設備、工作場所遷移. 於 www.dgbas.gov.tw -
#70.委任VS僱傭!公司裡的經理都屬於委任關係嗎!?
聯和趨動顧問說委任VS僱傭!公司裡的經理都屬於委任關係嗎!? - 在一般民間的契約關係中,存在著另一種「委任關係」,最常見的就是所謂的「主管人員」或是「部門 ... 於 blog.trendlink.com.tw -
#71.重要名詞定義
(2)退出:. a、辭職:指受僱員工主動提出申請終止僱傭關係者。 b、解僱(資遣):指雇主因業務縮減、更換生產方法、裝置自動化設. 備、工作場所遷移 ... 於 www.stat.gov.tw -
#72.人权高专办| 国际标准 - OHCHR
由于其特殊性,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法)没有说明雇佣军活动的合法性,也没有确定参与雇佣军活动者对雇佣军行为的责任。但它定义了雇佣军的地位及其在占领事件中的 ... 於 www.ohchr.org -
#73.《僱傭條例》對工資的定義?勤工津貼算不算是工資?
被認為是工資的報酬項⽬包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等。條例列明,不論其名稱怎樣稱呼,也不計及其 ... 於 mexus.com.hk -
#74.法操》平台外送員爭議:「僱傭承攬」該怎麼認定? - 自由評論網
在過去傳統的僱傭關係下,雇主有責任避免勞工生命、身體、健康在為其工作時受到危害 ... 其中有四家業者直接定義自己為承攬關係,包含uber eats、food ... 於 talk.ltn.com.tw -
#75."炒人"時不注意這5點,你可能會惹上官司| 解僱員工須知
1. 僱傭合同要符合《僱傭條例》和清楚定義. 無論是聘請臨時員工、兼職還是全職員工,HR都應該制定一份全面的僱傭合同保障公司及僱員的權益, ... 於 www.champpartners.com -
#76.簽訂承攬合約者是否為《勞動基準法》所規範之勞工 - 傑報
在我國《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中,定義勞動契約為「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至於 ... 法律,成為僱傭契約的法定內容,僱傭契約違反《勞動基準法》而不利於勞工者, ... 於 www.jbjob.com.tw -
#77.與專櫃小姐簽承攬契約有效嗎? -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事務所
民法第四百八十二條(僱傭之定義):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另外學者專家認為是否適用勞基法,可從以下二 ... 於 www.lawtw.com -
#78.和員工簽承攬契約有效嗎?不懂這3點小心吃虧! - 518人力銀行
3、小八準時上下班,即便工作沒有達到預期公司預期的標準,公司仍然要付每月薪水。 4、科技公司和小八是僱傭關係。 |例二:. 某新創公司和小五約定每月 ... 於 www.518.com.tw -
#79.民法第四百八十二條規定註釋-僱傭契約定義 - 碩豐法律事務所
此觀最高法院民事判例56年台上字第1612號要旨:「僱傭契約於當事人間,固以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務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為其成立之要件,然 ... 於 shuofeng.com.tw -
#80.劳动关系区别于雇佣关系的关键点- 成都律师
1: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雇佣关系是以提供活劳动而不是劳动成果为目的,这一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而非流通领域中产生的。 2:受雇人与雇佣人是劳动力使用权的让渡者和受 ... 於 www.cdlvshi.com -
#81.公司能禁止勞工兼職嗎?接案要繳勞健保嗎?一張表 - 經理人
即使公司與勞工簽訂「兼職禁止」條款,例如「員工在職期間,除經公司同意外,不能直接或間接兼職其他工作,如有違反規定,公司得終止僱傭關係」,該 ... 於 www.managertoday.com.tw -
#82.第88 條 GDPR. 僱傭關係下之處理
1. 會員國得以法律或團體協約規範更具體化規定,以確保僱傭關係下涉及員工個人資料處理之權利及自由,尤其是為徵才目的、包括履行法律或團體協約所規定之義務等之僱傭 ... 於 gdpr-text.com -
#83.「僱傭」契約與「承攬」、「委任」契約之差別為何?
委任之目的,在一定事務之處理,受任人給付勞務,僅為手段,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得在委任人所授權限範圍內,自行裁量決定處理一定事務之方法,以完成委任之目的;至僱傭之 ... 於 www.legalpro.com.tw -
#84.華南產物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公司僱傭行為賠償責任附加 ...
... 條款),對於被保公司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首次被指控有僱傭上錯誤行為而遭. 受賠償請求所致之損失,本公司依照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第二條用詞定義. 於 news.south-china.com.tw -
#85.校園安全與承攬管理
定義. • 僱傭: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 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 約。(民482). • 承攬: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 於 she.ntust.edu.tw -
#86.護理、醫療從業人員,承攬、僱傭、約娉怎麼區別?
A:大法官釋字740針對承攬、僱傭、約娉之間有詳細的定義。 基本上分為僱傭、承攬,其約娉跟僱傭是一樣的制度。 僱傭是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 於 www.jobforum.tw -
#87.僱傭契約的「偽裝」與勞動權利之保護
動契約」,故僱傭契約之受僱人即為勞動契約上所稱之勞工。 依我國勞動基準法第2 條第1 款規定,「勞工」乃定義為「受. 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於 www.sharing.com.tw -
#88.勞動部- #僱傭#承攬定義到底是什麼? 這兩者間有什麼差異呢 ...
您好,民法490條規定:「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僱傭與承攬均為勞務給付類型, 二者最大的不同在於勞務 ... 於 m.facebook.com -
#8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僱傭關係 ... - 研究發展組
定義, 學習型, 1.以學習為為主要目的及範疇,屬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等,非有對價之勞動關係。 2.為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畢業之條件。 於 rd.dila.edu.tw -
#90.如何區別僱傭、承攬、委任的屬性 - 亞太教育訓練網
在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特定勞動事件,法院可依勞工聲請定暫時狀態,讓雇主繼續雇用勞工並給付工資。 7、 雇主要負舉證責及文書提出義務 雇主依法令應該備置 ... 於 www.asia-learning.com -
#91.【試閱版】|第52話|僱傭、承攬、委任(一) - 法律新幹線
壹、僱傭、承攬、委任的定義. 一、僱傭(民法第482條).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於 www.skslaw.co -
#92.大陸職場僱傭關係及薪資結構面面觀文《邱建業》
此欲前往大陸工作,更應對僱主的僱傭制度、薪 ... 僱傭關係之主體,即討論受僱者和哪一個僱. 主達成勞動關係。 ... 以僱傭契約書面上定義之僱主為僱主,而視對大. 於 www.sef.org.tw -
#93.是定期契約還是不定期契約?是僱傭還是委任? (洪鶯娟法律所 ...
因此,針對勞雇關係,勞基法成了民法的特別法,應優先於民法而適用,只有在勞基法未規定的部分才回歸適用民法。又因勞基法第二條(係關於勞基法之用辭定義)第六款規定:「 ... 於 www.taie.com.tw -
#94.承攬契約重點在細節!律師告訴你身為老闆必知的事! - 法律010
承攬契約與一般勞動契約不同,如性質、定義與福利。承攬契約是什麼呢? ... 一、承攬意思; 二、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差別; 三、承攬契約範本; 四、結語 ... 於 laws010.com -
#95.勞工|法律百科Legispedia
凡基於私法契約而成立勞動關係,依雇主指示提供勞務並獲取報酬之人,即謂之勞工。勞工有一個很重要的特徵是「從屬性」,學理上有三大從屬性,亦即人格從屬性、經濟從 ... 於 www.legis-ped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