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勞基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僱傭關係勞基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寫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和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動契約屬「諾成」契約-只要意思一致,口說就算喔也說明:但沒有借據,未來恐怕很難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喔! ... 承上,《勞基法》或《民法》皆未明文勞動契約應以書面約定,因此勞動契約亦屬於「諾成」(非要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孫迺翊所指導 盧品澤的 職業災害給付抵充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僱傭關係勞基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抵充、職業災害、職災抵充、職災勞保給付、職災補償、職災賠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林良榮所指導 潘宗璿的 集體勞動關係法之勞工概念研究-兼論台日外送平台工作者之工會組織爭議問題 (2021),提出因為有 集體勞動法、工會法、勞工、外送員、外送員工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僱傭關係勞基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劉時宇/法院認定外送員是平台勞工,是德政或管太多則補充:法院這次僅針對「2019年之中的」外送員與外送平台間,具有勞雇關係的結論 ... (法律,司改人權,劉時宇,法律白話文運動,外送員,外送平台,承攬,僱傭,勞基法)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僱傭關係勞基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僱傭關係勞基法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僱傭關係勞基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陳麗娜要求勞工局正視中高齡就業的修法問題,以保障他們的就業權益;外送員被勞動部定義為雇傭後,勞工局應依法進行勞檢;臨海工業區老化,工安勞檢要檢到位,才能讓附近居民安心。最後陳麗娜要求環保局貫澈外縣市「底渣不運回、垃圾不代燒」的原則,讓高雄垃圾真正減量。

勞工局長王秋冬答詢表示,中高齡恐怕是未來就業主力,高雄今年有9千多位中高齡求職,勞工局協助5千多位就業。中央也正在修法,他會把和企業、中高齡座談意見給中央,希望能符合中高齡需求的法。在外送員方面,中央勞動部已確認是雇傭關係,屬雇傭就適用勞基法,勞工局會要求業者出具勞動契約、出勤紀錄。高雄也有人籌立職業工會,但雇傭關係的勞健保投保單位應在公司,承攬關係才是在工會加保,這部分有矛盾。

陳麗娜質詢指出,我國出生人口總數19萬3,844人,創近7年來最低紀錄。65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4.05%,每7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臺灣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也因此,近年政府開始針對中高齡與高齡就業如何促進勞動參與與保障就業權益部分展開立法。中高齡勞工體力衰退,可能無法適應正常勞基法工時、加班、放假。因此法案具體規範是「一彈、一禁、三補助」,用定期契約僱用增加雙方彈性、禁止對高齡者差別對待、並提出三種補貼獎助辦法。她希望勞工局隨時掌握修法進度。

陳麗娜長期關心焚化爐廢棄物與底渣問題,她發現四座焚化爐總進場量仍然呈現上升,從123.4萬公噸增加到133.8萬公噸。垃圾為何越來越多?雖然其中一般廢棄物從86.1萬公噸減少到77.3萬公噸,但原因恐怕不是環保局廢棄物減量或者是資源回收推動有成,而只是前一年中央改變部分廢棄物認定標準,讓這些垃圾從一般廢棄物變成事業廢棄物而已。

此外,去年增加了11.2萬公噸事業廢棄物,但外縣市底渣一直沒依承諾運回去。高市每年產生底渣居國內之冠,去年環保局全國首創焚化再生粒料供料制度,說要強制公共工程使用一定比例再生粒料,也認證五家合格預拌混凝土廠供料,並且提到明年推動自設底渣處理廠,全面自辦自產自銷,達到底渣粒料去化一條龍作業。但外縣市運回底渣的工作不能停止,否則底渣去化率依然無法提高。

職業災害給付抵充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僱傭關係勞基法的問題,作者盧品澤 這樣論述:

職業災害之發生牽動著受災勞工之生活,蓋除了可能面臨的漫長治療與復健外,亦可能喪失工作能力,其影響之範圍小至家庭,大至社會。而受災勞工得否於遭受職災時,獲得完善之保護,則有賴我國職災救濟體系之應對。對此,我國所建構之職災救濟體系,係採取職災補償以及民事賠償並行之並存主義。換言之,即藉由多部源於不同法領域之法規,層層疊築而成。惟不同法領域之疊加,勢必會產生不同立法目的及性質之法規間的適用疑義,發生複數不同法領域之請求權競合之問題,而如何於不同法領域之間衡平雇主與受災勞工之權益,避免產生雙重負擔(雇主)以及雙重得利(受災勞工)之偏頗,至關重要。故本文以各法領域間,職災相關給付之抵充為主軸,解析各法

域之職業災害定義範圍及成立要件,輔以統整各法域間職災適用對象之交錯範圍後,以此為底來分析各法域於職災相關給付之法性質與標的項目間之抵充適性,藉以釐清現行職災抵充制度之樣貌。此外隨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立法,其勢必對於現行職災抵充制度之相關法規又將產生影響,本文亦將以此為題,在我國現況下進行剖釋之。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僱傭關係勞基法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集體勞動關係法之勞工概念研究-兼論台日外送平台工作者之工會組織爭議問題

為了解決僱傭關係勞基法的問題,作者潘宗璿 這樣論述:

隨著網際網路及個人通訊設備技術的發展與普及,產生了許多了新形態的商業模式,新興如Uber、外送平台等模式,企業也更容易藉此使用企業外勞動力,同時,此類企業外工作者面臨到勞動保護缺失的問題,在與傳統僱佣模式不同的新型態工作中,面臨工作者無法受到既有的勞動法保護之問題。對此外送員開始凝聚集體力量組織工會法上之工會,但我國對於工會法上勞工是否應與勞動基準法相同尚無定見,本文即以平台外送員是否為工會法上勞工為研究對象。而在先進各國中日本在地緣關係與社經文化上與我國較為接近,對於我國勞動法制有深刻的影響,且其有關工會法上勞工之判決與學說討論發展至今有累積相當數量。同時,日本政府自2018年前後即有注意

到外送員等個人工作者之勞動問題,直至2021年由日本內閣為首的政府部門提出以勞動法為主、競爭法為輔的法政策規劃。最後,日本也有以平台外送員為主的工會,且相當積極地與外送平台進行協商,可作為工會運動的模範。因此日本法制之經驗應可作為我國的借鏡。作為結論,本文認為我國工會應建構獨立的勞工概念,盡可能地讓更多的工作者可以組織工會,並且在我國未來的立法政策上,可以採用日本政府提出之勞動法為主、競爭法為輔的法政策,並制定類似日本下請法,以增加對於個人工作者的工作條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