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攻略刑事法-26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和高資敏的 我要活著!:醫生,我還活著,不要摘取我的器官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優生保健法也說明:第9條 (人工流產之條件、同意及標準之訂定) ·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博客思所出版 。

國立中央大學 哲學研究所在職專班 李瑞全所指導 陳靜芳的 墮胎倫理道德之探討 (2020),提出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守主義、自由主義、折衷主義、母胎關係、儒家、墮胎、優生保健法。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哲學系 黎建球所指導 戴宇光的 論人類胚胎的道德地位──以多瑪斯的位格概念為基礎 (2020),提出因為有 人類接合子、人類胚胎、位格、道德地位、人的身分、人性尊嚴的重點而找出了 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報告 - GiST 性別科技則補充:第二項 生育自主權在《優生保健法》之困境. 《優保法》製造了人工流產合法化的結果,但其未必實質上賦予女性至少有部. 分的人工流產自主權。該法第九條第一項從優生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攻略刑事法-26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0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本書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

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墮胎倫理道德之探討

為了解決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的問題,作者陳靜芳 這樣論述:

墮胎是長久以來的問題,因為它牽涉到胎兒的生命,及懷孕婦女所遭遇困境的問題,蘊藏極大的爭議。因為墮胎不僅涉及道德的問題,對於有些西方國家也是政治與法律的議題。對於支持墮胎與反對墮胎兩大的陣營--支持生命權(Pro-life)的保守主義者及支持選擇權(Pro-choice)的自由主義者至今仍激辯不休。現實生活中有時確實有必須墮胎的需求,如果完全禁止,反而危害孕婦的健康,威脅她們的生命安全。比如,有生理上不可避免必須要墮胎的問題,如:子宮外孕、胎兒嚴重畸形等。或是基於倫理的考量,如:未成年懷孕的女性及因強暴而懷孕的婦女等。自由主義者尊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因而支持選擇權和墮胎,但也不允許太隨意的墮胎

。本文藉由探討西方三大主流對於墮胎的觀點,引進西茂爾非一非二之母胎關係,闡述母親與胎兒之間並非獨立、互相爭權的個體,母胎之間有不可分割的親密關係。與西方倫理觀點相較之下,儒家的倫理思想較能符應台灣社會倫理的觀點。因此,進一步探討儒家的倫理思想,以儒家的道德觀分析墮胎的道德問題。最後,檢討台灣墮胎的情況,及分析台灣優生保健法之法律與倫理問題並提出修法建議。

我要活著!:醫生,我還活著,不要摘取我的器官

為了解決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的問題,作者高資敏 這樣論述:

  《我要活著!醫生,我還沒死,不要摘取我的器官》,這本書是世界第一位人工心臟發明人之一高資敏醫生的著作.      全球人工心臟的發明人高資敏醫生,也是白宮醫療團隊醫生顧問之一,在醫學的領域裡有他一定的專業,對於目前台灣器官移植,認為有很大問題,尤其人未腦死,就摘取病人器官,如此等於殺一人來救一人,這樣對冤死者很不公平,為了尊重生命,也為了替冤死者申張正義,所以出版《我要活著!》這本書.      書中主要強調基於對生命的尊重,器官移植必須確認捐贈者腦死才能摘取,不能草率,更不能未腦死就摘取病人的器官.      書中對器官捐贈及相關醫學知識,做了完整的介紹,這本書很重要

,因為在關鍵時刻,若沒有相關的醫學知識,很可能誤讓自己或親愛的家人未腦死就被摘取器官.因為器官捐贈常常發生:They suffered from sever brain lesions incompatible with life, but not brain dead. 他們沒有腦死,是活著的人。一個一個活活被犧性了,一片冷漠寂然。      所以,作者高資敏醫生說:我明白若有一天我意外頭傷昏迷,被醫生認為「"incompatible with life "不適宜生存」。最後被送進開刀房摘取器官。那時,我自己無法說話,再也沒有人為我說話。   因而,我寫了此書。   為了珍惜您和您摯愛家

人和親友的生命,您需要知道這本書的醫學知識!

論人類胚胎的道德地位──以多瑪斯的位格概念為基礎

為了解決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法的問題,作者戴宇光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為人類家族中最弱小的胚胎發聲,使胚胎得到其他成員的關注,並能得到應有的道德地位與尊嚴。因此本文以中世紀哲學家多瑪斯.阿奎納的位格概念為本文的理論核心,並提出諸多當代學者的論述,強調位格人的身分可以包括胚胎。 本文的進路為,第一章是有關本文的簡介與文獻回顧。第二章先論述多瑪斯相關位格的概念,其中包括位格的概念、位格與關係,本性與存在的討論;並提出多瑪斯在胚胎論題上與現代觀念不同的部分。第三章是從當代生命倫理學的角度出發,提出反對胚胎為人的論證,也在之後提出贊成胚胎為人的論證,對反對胚胎為人的論點加以反駁。第四章以當代多瑪斯學派學者的論述為主,論證胚胎從道德哲學與神學的立場

是為人。並從墮胎、胚胎幹細胞研究與複製議題切入,探討生命初始時,胚胎的道德地位。最後再次強調,胚胎為人類家族中的一份子,需得到應有的道德地位與人性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