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郭羿寫的 郭羿老師開講-勞動社會法-律師.專技高考(保成)(四版) 和郭如意的 現行考銓法典(含公務員法)-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14版)(一品)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也說明:2005年11月10日,考試院通過銓敘部擬具的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以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修正舊制年資的公保養老給付辦理18%優惠存款的額度。 2006年1月12日,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一品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張婷所指導 沈志文的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2021),提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勞工、退休制度、退休身分、退休年齡。

而第二篇論文長榮大學 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班 陳振宇所指導 王芯誼的 人格特質、理財行為及退休理財規劃之研究-以台南市國中教師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人格特質、理財行為、退休理財規劃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的解答。

最後網站公務人員退休法第6、13、16-1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則補充:依本法退休者,如再任公務人員時,無庸繳回已領之退休金,其退休前之任職年資,於重行退休時不予計算。 檢視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郭羿老師開講-勞動社會法-律師.專技高考(保成)(四版)

為了解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的問題,作者郭羿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參加律師考試的考生     使用功效   本書蒐羅大量的實務見解,配合每章相關法律概念,輔助讀者能更加理解法條的實際操作;同時結合重點學者的文章,達到效率及投資報酬率最高的讀書方式。     改版差異   依最新法規修正內容、實務見解、學界相關文獻   本書特色     勞動社會法是一科高度實務性的科目,同時國內又有眾多勞社法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參與研究,整個勞社法變遷的速度與程度都非常迅速。勞動法部分以勞動基準法為主,其中實務見解多如牛毛,不論是主管機關的函釋或是司法判決,都緊密牽繫著勞雇權益;社會法部分,從我國憲法社會國原則的釋義與實踐作為開端,進而建構了社會安全及社會保

險的體系,並發展出勞工保險條例許多保險給付的事項。     本書的編寫,期盼能讓選試勞動社會法的考生,在準備上不會感到沉重負擔,不用大量爭點轟炸考生,許多章節都會加上社會新聞案例並採以較口語的型態來解釋法條,再補充學說見解及相關考題。爭點的篩選及解說方面,多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意見為輔,以言簡意賅,考試又能應用為最大目標!     另外,在節錄判決內容部分,相較於傳統參考書籍往往僅節錄法條釋義部分,而較忽略案例事實,本書儘量採比較完整的截取,並輔以作者解說,希望能幫助將來從事律師實務工作的同學,建立整理判決爭點及閱讀能力,同時提供正在從事實務工作的先進們,不論是雇主、勞工或是法律工作者,若初次

接觸勞動法案件,在這龐雜的見解中,希望閱讀此書後,有個較明確的方向。

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終結黨職併公職 提案說明
1971年9月17日,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發函考試院,以「業務係受政府委託辦理」,「實質與公務人員並無差異」,一紙文書就要求考試院於其專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時,服務年資得採計為政府公職年資。在無任何法源依據的情況下,當時的考試院長孫科批示「准予照辦」,開啟黨職併公職的大門,讓國家45年來平白無故地替國民黨,負擔其黨工黨職期間的月退俸及18%利息。
黨職併公職從頭到尾都是違法行為,因為按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條「本法所稱退休之公務人員係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現職人員」,公務人員年資應指依法任用為公務人員後之年資,並無任何合併其他社會團體服務年資的空間,黨職併公職明顯違反上位法規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
以胡志強為例,他的教職與公職年資合計不到15年,依法原本僅能請領一次退休金。但併入10年11個月的黨職年資後,胡自強便得以請領月退休金,一來一回就多請領5406萬元。針對這個問題,我也特別在第五條中明訂,重新計算年資後若從月退變成一次退者,應該扣除已經領取的月退。
至於重新核算退休年資、溢領繳還,有無涉及信賴保護的問題,大法官釋字第525號說得很清楚,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黨職併公職自始違法公務人員退休法,其信賴當時不值得保護。
本次我和時力的版本,其實大方向都一致,只不過有些處理的細節上不同,其中兩個比較大的不同是「名詞定義」與「追討對象」,針對這兩個問題我的看法是:
第一,我的第二條,與時力的第3條,我用的是「附隨組織」,時力是直接列出團體。考量「附隨組織」已成為不黨黨產處理條例的專有名詞,而要成為附隨組織需要經過認定程序,我認為本條可以以時力的版本去修改。
但應該加入我的第三款,將「優惠存款利息」列為退職、退休給與的一部份,不然會有定義上的疑慮。
第二,我是向「政黨」與「受領者」追討,時力則是向「受領者」追討,我認為有兩個原因,應該用我的版本:
1. 黨職併公職的背景是威權時代,國民黨當然要負上最大的責任。
2. 不管是黨職年資或公職年資,受領人本來就都可以依據不同法令請領退休金,只不過國家替國民黨付掉了黨職年資的部分(勞工與公職計算方式不同先不論),既然國家替國民黨付掉,所以當然是向國民黨討回來。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的問題,作者沈志文 這樣論述:

政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公務人員的良莠扮演著關鍵角色,而吸引高素質的人才進入政府機關服務,國家給付給公務人員的報酬為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做為給付報酬內容之一的退休金,其給付是否優渥或是合理,必然也是影響人才是否進入政府服務的因素。對於公務人員的退休照顧,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隨著人口結構的變遷及社會環境的改變,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財務狀況面臨破產危機,如不進行變革,將無法繼續維持,退休公務人員面臨領不到退休金的窘境;無獨有偶,勞工的退休制度也面臨財務問題,必須進行改革才能繼續維持。公務人員退休所衍生的問題,不僅於實質退休金給付的問題,在國人退休後餘命愈來越長的情下,因退休後再就業所發生的問題,將

會與日漸增,政府應檢視現有規定,讓退休人員如願再次重返職場工作時,能順利重返職場並享有完整之職業保險保障,不會因為退休身分或年齡的問題,造成就業困難。本文從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切入,探討其退休後再就業所面臨的問題,並以勞工退休制度作為比較對象,藉以論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應變革之部分,同時探討與勞工退休制度合併之可行性,期能作為將來相關法規進行修正時之參考。

現行考銓法典(含公務員法)-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14版)(一品)

為了解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的問題,作者郭如意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參加國考人事行政、廉政類別的考生相關實務工作者   使用功效   1.考銓法規一網打盡   2.相關函釋、草案收錄完整   改版差異   1.修訂法規   2.新增最新修法相關函釋 本書特色   ☆立法沿革:揭示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國考記錄:探究命題軌跡   ☆星號標示:引導重要條文   ☆重要草案:掌握修法動態   ☆命題焦點:歸納關鍵考題   ☆相關釋字:鎖定實務精髓  

人格特質、理財行為及退休理財規劃之研究-以台南市國中教師為例

為了解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的問題,作者王芯誼 這樣論述:

近年來年金改革的推行、經濟的不景氣、少子化、高齡化社會,定存利率不及通貨膨漲的速度、物價指數高漲...這些皆對教師的生涯理財規劃造成舉足輕重的影響。這無不提醒著教師應該及早進行理財規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故國中教師,面對這些變革,是否具備良好的理財行為;教師是否已重視退休理財規劃,以維持退休生活品質; 教師在理財時的決定,是否也會受到教師人格特質之影響呢?二者之間關連性為何?上述實為值得探討的議題。故本研究選定「人格特質、理財行為、退休理財規劃」為主題,藉此了解台南市國中教師人格特質、理財行為、退休理財規劃的現況,並進一步探討其中之影響。本研究旨在了解台南市國中教師在年金改革後理財行為及退休理

財規劃之現況,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人格特質對理財行為及退休理財規劃之差異情形。本研究實施問卷調查,將所得資料,經由平均數、標準差及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檢驗各項研究假設,並回答研究問題。結果顯示:人格特質構面中,性別達到顯著差異結果;退休理財規劃構面中,個人平均月儲蓄達到顯著差異結果;而人格特質、理財行為、退休理財規劃等三個構面中,彼此間均呈現正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