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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寫的 2021法學緒論(法律常識)搶分小法典(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水招考適用)(三版) 和洪正李由的 2021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一般警察適用)100%題題詳解(十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楊志良,你錯了!德國早已取消醫師強制退休年齡 - 醫聲論壇也說明:公務人員退休 是利益還是不利益有爭議嗎? 其他沒有退休金可以領的職業到了八十歲還必須工作如果不是十分樂在其中的人其實是件悲慘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楊婉瑩所指導 黃志賢的 不同世代的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的心理契約違反與調適 (2021),提出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退撫法、年金改革、世代、心理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張婷所指導 沈志文的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2021),提出因為有 公務人員、勞工、退休制度、退休身分、退休年齡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的解答。

最後網站永明彩虹強積金計劃 - 永明金融則補充:截至2020 年6 月底,卓譽為約76 萬名客戶及其超過1,061 億港元的資產,提供第三者退休金服務,服務對象包括僱員、自僱人士、 僱主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和職業退休計劃的提供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法學緒論(法律常識)搶分小法典(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水招考適用)(三版)

為了解決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2021年全新改版,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五大類21種法規彙整!   ★內嵌歷屆試題於相關條文後,立即體驗考點所在,出題頻率一覽即知!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有包含題目嗎?   A:本書除了常考條文以外,還內嵌100~109年台灣電力公司(台電) 綜合行政人員、台灣自來水公司(台水) 各類別共同科目與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企管、人資類別試題於相關條文後。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緒論(法律常識)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以下招考之考生:   經濟部所屬事

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企管、人資類別。   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綜合行政人員。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各類別共同科目。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條文嗎?   .法學緒論(法律常識)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法規修訂那麼頻繁,哪些條文才重要?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種類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國營事業/台電/台水/經濟部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彙整分為「公法、民法、刑法、救濟程序、其他重要相關

法律」五大類21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國營事業專業科目《法學緒論(法律常識)》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0~109年台灣電力公司(台電) 綜合行政人員、台灣自來水公司(台水) 各類別共同科目與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企管、人資類別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

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民法(109.12.25三讀)   (1)第12條: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2)第973條:原訂婚年齡為「男未滿17歲,女

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修正為「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3)第980條:修正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條文。     2.勞動基準法(109.06.10修正)   基於保障勞工權益之公益上必要,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第八十條之一第一項新增違反本法者,主管機關除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外,並應同時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俾讓多數勞工得以適時適當獲得與勞動條件相關之重要資訊。     3.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修正)   配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

名為懲戒法院,並設懲戒法庭專司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爰將第五條條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文字修正為「懲戒法庭」及「懲戒法院」。懲戒法庭所為之停止職務處分,本質上為法官就個案衡量後所為之司法決定,應以裁定方式為之,而非僅以通知方式函知主管機關,且現行實務上認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亦係以裁定為之。鑑於原規定易生誤解,爰就條文酌作文字修正。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經濟部聯招上榜生:王孝萱   國文:40分   英文:60.8分   專業科目(企業概論、法學緒論):60.17分   專業科目(管理學、經濟學):65.5分      流浪

教師拚台電招考 機會增10倍   報考國營事業是人生選擇的轉折點,在這之前我是代理教師,教師甄試缺額逐年遞減,平均缺額只有2~4個正式缺,錄取率真的很低。後來跟親友閒聊偶然得知國營事業正在招考,其缺額是教師甄試約10倍左右的名額,因本身的英文基礎還可以,幾乎不用花時間在英文上,法學緒論也有些基礎,所以決定該給自己一個機會,投入另一個戰場「國營事業考試」。用了很短暫的時間,全力衝刺而且也成功上榜了。筆試準備方法     【英文】單字至少要高中程度,另外背誦托福單字會保險些;大型文法架構要用理解,小型文法細節則要多看幾次,題目要不停練習,程度就出來了。     【法學緒論】第一

次聽課程先用理解的,對於上課老師所強調的重點,要背誦起來,課程讀過2-3次,就可做考古題練習了。老師的法律概念非常清晰,他會讓你理解法律之間的關係與考試的重點,會舉生活實例讓考生理解法律是活的,教導考試重點與答題技巧,即使像我文科出身沒有法律背景的人,也喜歡上法學緒論,在最短時間拿到好成績。     【行政學概要】內容龐雜的學科,讀過兩三次之後,也開始做考古題。      【企業管理概論】相較於行政學是簡單許多的一科,讀過一兩次之後,就開始做題目練習。補習班行政學的上課方式不是照本宣科唸課文,上課風格強調理解,言詞表達活潑風趣,讓沉悶的企業管理也能變成是很有趣的一門課,同時也能

抓到考試重點。 公法 重要大法官解釋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 地方制度法(節錄)(105.06.22)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節錄) (99.02.03) 公民投票法(節錄)(108.06.2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節錄)(109.05.06) 公務員懲戒法(節錄)(109.06.10) 行政程序法(節錄)(104.12.30) 行政執行法(節錄)(99.02.03) 行政罰法(節錄)(100.11.23) 國家賠償法(108.12.18) 民法 民法(節錄)(109.12.25) 刑法 刑法(節

錄)(109.01.15) 救濟程序 民事訴訟法(節錄)(107.11.28) 刑事訴訟法(節錄)(109.01.15) 訴願法(節錄)(101.06.27) 行政訴訟法(節錄)(109.01.15) 法院組織法(節錄)(108.01.04) 強制執行法(節錄)(108.05.29) 其他重要相關法律 個人資料保護法(節錄)(104.12.30) 消費者保護法(節錄)(104.06.17) 公司法(節錄)(107.08.01) 票據法(節錄)(76.06.29) 保險法(節錄)(109.06.10) 著作權法(節錄)(108.05.01) 商標法(節錄)(105.11.30) 專利法(節錄

)(108.05.01) 政府採購法(節錄)(108.05.22) 公平交易法(節錄)(106.06.14) 勞動基準法(節錄)(109.06.10) 性別工作平等法(節錄)(105.05.18) 性騷擾防治法(節錄)(98.01.23) 家庭暴力防治法(節錄)(104.02.04) 社會秩序維護法(節錄)(108.12.31) 工會法(節錄)(105.11.16)

不同世代的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的心理契約違反與調適

為了解決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的問題,作者黃志賢 這樣論述:

本研究是以民國106年6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之後,公務人員因為本次年金改革之後所受到的影響與自我調適為研究背景,本研究不聚焦於法律面以及財政面的探討,而是偏重在在於現職公務人員個人,因此以適用退撫法退休的現職公務人員為研究對象。本研究主要探討的焦點在於不同世代之間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是否會因其經驗的差異而有不同的差異,而造成各世代公務人員之間的差異為何,以及各世代之間的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的真正看法是什麼,另外年金改革所造成的結果是否對於公務人員與政府之間的心理契約有無產生改變。研究採取質化方式的深入訪談,將受訪的現職公務人員區分三個世代,並從

中歸納出各世代間對於擔任公職的動機、年金改革的理解與認同以及年金改革之後的調適進行分析與討論,還有是否對公務人員的工作行為、工作績效甚至組織文化有無造成其他方面的影響。而從研究的結果可以發現不同世代的公務人員間確實因為年金改革而有認知上的差異,並且對其均造成心理契約違背的現象,但是因為理解公務人員的退撫制度確實需要改革,退撫法實施定有過渡期間的緩衝,還有公務人員服務年資的沉澱成本所致,因此年金改革僅產生心理契約違背而未造成公務人員產生心理契約侵犯。

2021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一般警察適用)100%題題詳解(十二版)

為了解決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的問題,作者洪正李由 這樣論述:

  ★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收錄109年最新相關試題共7份,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9年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高考三級、普考、司法人員三、四等最新試題共7份,100%題題詳解。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適用於: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有沒有一本法學知識能讓法學零基礎的我也看得懂?   .法學概念抽象又複雜,該怎麼入門?   .大法官解釋文那個多,要背哪一個?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本書優勢】   一、統整常考法律概念、節錄重要大法官釋字   本書《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第一部分憲法與第二部分法學緒論收錄法學概念、奪榜關鍵並節錄往年考過的大法官釋字內容,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在作者的諄諄引導下循序漸進,厚積薄發。     二、表格整理、用詞深入淺出   內文裡艱深的法律名詞使用「名詞簡單記」說明,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

重要段落附有「上榜須知」,讀者可隨時用來測驗自己有沒有讀懂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了概念。     三、精選試題測驗實力   每個章節後面附有精選試題,方便讀者念完馬上進行實測,研讀成果立即見真章。透過試題演練即時呈現未讀透的盲點,輔以內文中用特殊顯眼標示的解題關鍵字,將寶貴的時間花到刀口上。     四、100%題題詳解最新試題   第三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109年高考三級、普考、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司法人員三、四等試題,100%題題親解。讀者可透過演練各類考試的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

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準備要領】   從歷年試題分析可知,憲法增修條文共12條,幾乎條條歷年皆已考了又考,屬於「背多分」題型。總統及五院組織上各自職權為何是基本分的掌握,須各自釐清不相混淆。法條內的數字如包含期間、人數、年齡等背起來準沒錯!當年度大法官所闡釋的新釋字常為出題熱點。而歷年具代表性釋字的字號與內涵則須要熟記。經由考古題的演練除了能熟悉考題重點外,最重要的是練習臨場反應,在時間內作答完畢才是最重要的事。     法學緒論因涵蓋眾多種法律種類,從勤做考古題中抓出常考觀

念是最快建立法學概念的方法。從考古題中知曉重要觀念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新修法也常為新出題的方向,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對於新修法內容亦須額外關心。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 國家賠償法(108.12.18修正公布)   (1)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者,三讀修正往後國家將無須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2

)行政機關將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者,對於該等設施於委託管理後,致生人民損害,政府機關有無國家賠償責任,時有爭議,本次修正予以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所生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2. 刑法(109.01.15修正公布)   (1)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2)隨著科技進步,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網路直播等)進行串連集結,時間快速、人數眾多

且流動性高,不易先期預防,致使此等以多數人犯妨害秩序案件規模擴大,亦容易傷及無辜。爰將第一百四十九條前段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聚集」之行為為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不論其在何處、以何種聯絡方式(包括上述社群通訊軟體)聚集,其係在遠端或當場為之,均為本條之聚集行為,且包括自動與被動聚集之情形,亦不論是否係事前約定或臨時起意者均屬之。因上開行為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爰修正其構成要件,以符實需。     (3)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

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 勞動基準法(109.06.10修正公布)   基於保障勞工權益之公益上必要,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第八十條之一第一項新增違反本法者,主管機關除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外,並應同時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俾讓多數勞工得以適時適當獲得與勞動條件相關之重要資訊。     4.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修正公布)   配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

戒法院,並設懲戒法庭專司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爰將第五條條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文字修正為「懲戒法庭」及「懲戒法院」。懲戒法庭所為之停止職務處分,本質上為法官就個案衡量後所為之司法決定,應以裁定方式為之,而非僅以通知方式函知主管機關,且現行實務上認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亦係以裁定為之。鑑於原規定易生誤解,爰就條文酌作文字修正。   考生推薦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一般行政警察上榜生:陳韋佐     國文:56分   英文:64分   法學知識:86分   刑法概要:78分   犯罪學概要:69分   警察法規概要:69

分     我之前先報名補習班的雙效課程,開始走向國考這條路,我會趁打工之餘看函授課程,準備初期當然偷懶居多,後期我就開始逼自己到圖書館念書,並且強迫自己一天至少看二至三堂課程,而研讀科目的順序為憲法>犯罪學>刑法>警察法規>法學緒論,可能我的順序會與其他人大不同。因為我覺得法學緒論較複雜,所以放在最後才面對。而我自己比較習慣學完一科後,並複習過一遍再進入下一個科目,所以全部的函授課程,我大概在11月左右全部看完,並把隔年初的面授課程當作複習及補充新修法相關資訊。分享各科的準備方法:     【國文】   此科目因為範圍太廣,我認為投資報酬率低,故我只選擇背公文格式就上考場

。     【英文】   此科我只有偶爾背單字,然後寫考古題。如同大家所說的高中7000單字,背過一遍應該可以拿到不錯成績。     【法學知識】   憲法部分:一定要把握住,分數比起法學緒論來說好拿太多,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看熟後就是掌握大法官解釋,我是從考古題中掌握常出的大法官解釋,畢竟快800號解釋不太可能有時間慢慢看,所以選擇從考古題下手比較快。     法學緒論部分:因為涉及太多法律,準備時也是相當繁雜,其中包括刑法該科為警察專業科目,分數一定要要求自己全拿,民法因為體系過於龐大,只能大致了解了各章的重點,不建議單純法條瀏覽,從第一條到最後一條太浪費時間也

沒效率,建議直接看課本做考古題然後檢討,若有搞不懂的地方也詢問過老師,終究就是學不會的題目的話,就先略過不要太拘泥,在那兩三分先掌握大方向比較重要,至於其他相關特別法如家庭暴力防治法、勞動與社會法、性別相關法律、公司法…諸如此類,因為法條太多了,所以我也是從考古題下手看完課本練考古題,盡量掌握較常出的部分。畢竟法學緒論範圍太大,共才出25題,相較之下,憲法好準備許多。     【犯罪學概要】   這科是三個專業科目中可以不用背法條的科目,該科重於理論的理解以及學派演進的流程,有點類似歷史,常出的範圍多落在犯罪社會學派,念法也較著重記憶,理解倒是其次,編個口訣幫助記憶會好念很多,畢竟

理論很多還有不同的學者,有些理論內容又長得九成像,剛開始念一定會完全搞不懂到底在念什麼,我也是大概把課本翻了三、四遍,才漸漸理解,所以就循序漸進吧!     【刑法概要】   多數人覺得最難準備的科目之一,當初因為對刑法挺有興趣的,所以看函授的過程中並不會覺得有太多枯燥的部分,準備方式是先念完總則的相關條文及理論,當然此時也會連結到分則的條文,就一起對照著看順便記憶背誦,其中錯誤的部分應該是最繁雜的地方要好好搞懂。分則部分主要就是理解及背誦法條構成要件,法條我是只背了歷年來相關重要條文殺人、強盜、搶奪、強制性交…等等,這些一定要背。以現在申論二題的考法通常都是一題總則一題分則,若沒

時間,可以朝總則的部分專攻,畢竟分則條文多也不好抓出來。     【警察法規概要】   該科所要念的條文極多,包含列舉的九種法律,還有其子法和施行細則,且選擇題也考得非常細,需要花多一點的時間,畢竟也是以後執法時會需要用到的規定,務必好好熟讀,只要跟好老師的腳步規律,進行預習及複習,不至於太過困難。     考試路上,三民與你同行。 作者簡介   洪正、李由     三民補習班權威名師 第一部分 憲法 第一章 概論 第二章 憲法前言與總綱 第三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第四章 國民大會 第五章 總統 第六章 行政 第七章 立法

第八章 司法 第九章 考試 第十章 監察 第十一章 中央與地方權限 第十二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第十四章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   第二部分 法學緒論 第一章 法律概說 第二章 行政法 第三章 民法 第四章 刑法 第五章 財經相關法律 第六章 勞動法與社會法 第七章 性別相關法規   第三部分 最新試題詳解 109年一般警察三等、鐵路高員三級考試試題 109年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109年鐵路人員特考員級考試試題 109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試題 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9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試題 109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公務員強制退休年齡的問題,作者沈志文 這樣論述:

政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公務人員的良莠扮演著關鍵角色,而吸引高素質的人才進入政府機關服務,國家給付給公務人員的報酬為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做為給付報酬內容之一的退休金,其給付是否優渥或是合理,必然也是影響人才是否進入政府服務的因素。對於公務人員的退休照顧,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隨著人口結構的變遷及社會環境的改變,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財務狀況面臨破產危機,如不進行變革,將無法繼續維持,退休公務人員面臨領不到退休金的窘境;無獨有偶,勞工的退休制度也面臨財務問題,必須進行改革才能繼續維持。公務人員退休所衍生的問題,不僅於實質退休金給付的問題,在國人退休後餘命愈來越長的情下,因退休後再就業所發生的問題,將

會與日漸增,政府應檢視現有規定,讓退休人員如願再次重返職場工作時,能順利重返職場並享有完整之職業保險保障,不會因為退休身分或年齡的問題,造成就業困難。本文從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切入,探討其退休後再就業所面臨的問題,並以勞工退休制度作為比較對象,藉以論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應變革之部分,同時探討與勞工退休制度合併之可行性,期能作為將來相關法規進行修正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