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原民會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施朝凱,林美芳,巴冷.沙里馬勞,陳立渝,陳韻,陳飛堯,黃天吟,尤芷琳,何書媞,周容安,劉安,基努艾.阿薩欹嵐恩,林孝緒,許雍寫的 阿美語、泰雅語、排灣語、布農語、魯凱語動詞變化20+ 和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立院首例!原民會主委推語言友善空間國會殿堂「全程阿美族語 ...也說明:影音中心/邱雯馨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3日)上午召開第10屆第4期會議,邀請原住民委員會報告業務推動情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言與文化學士原住民專班 和麥田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國語文學系碩士班 何重誼、齊莉莎所指導 王琦堯的 卑南語學習的批評分析:法語與卑南語之語言教材比較 (2022),提出原民會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卑南語、族語學習、法語學習、語言政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民族學系 林修澈所指導 周士煌的 台灣民族學的發展與意義 (2021),提出因為有 民族學、台灣民族學、台灣學、台灣國學、學術史的重點而找出了 原民會的解答。

最後網站「原住民族藥用植物展館」開館剪綵活動暨「原住民族傳統醫療 ...則補充:落實蔡總統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政策 全國首座「原住民族藥用植物展館」開館剪綵活動暨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與藥用植物研究研討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與衛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原民會,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阿美語、泰雅語、排灣語、布農語、魯凱語動詞變化20+

為了解決原民會的問題,作者施朝凱,林美芳,巴冷.沙里馬勞,陳立渝,陳韻,陳飛堯,黃天吟,尤芷琳,何書媞,周容安,劉安,基努艾.阿薩欹嵐恩,林孝緒,許雍 這樣論述:

  本書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言與文化學士原住民專班出版,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布的新版學習詞表出發,擷取其中20個動詞詞條,以五種族語為例,列出衍生形語相關之例句,期盼能針對目前學習族語動詞所遭遇的瓶頸,從旁協助和陪伴想要通過族語認證測驗中高級的考生;也期望能拋磚引玉,作為其他族語發展相關族語認證測驗補充教材的參考。 本書特色   1.同時匯集五族族語   一個單詞五項學習,可一次理解五種族語的動詞發展與語句變化。   2.基礎詞彙20+   精選最基本20組動詞介紹,讓初學者與想攻略族語認證測驗者皆可運用。  

原民會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秀巒部落災後座談》
~高金素梅2021.09.22

十天前,尖石鄉秀巒部落發生了大規模的崩塌,造成白石溪河道淤積形成淹塞湖,緊鄰河道的族人住宅成了受災戶,秀巒國小師生崩塌當下也緊急逃難。這片崩塌地一直存在,災害來得突然,雖然有預警和監測機制,然而災後,我也發現工程治理單位、教學單位、衛生單位、地方政府等等,橫向聯繫與溝通不足之處,特別是部落的族人都不知道該把安全寄託在誰身上,除了族人居住和生活上的恐慌,第一線的村長、鄉長和議員,也承受著極大的壓力。

昨天的座談之後,我做了幾個結論:
一、崩塌地治理機關「水保局」,應計算出這片崩塌地的土方量與岩盤位置,並評估坡面排水與上方泰崗部落道路、農路之排水系統如何整治。
二、河道治理機關「水利署」,待土方清除後,重新檢視坡腳之穩定性,並針對上游兩岸因河道淹塞問題,加強護岸保護工程。
三、由於災害可能經常性發生,請「原民會」協助族人避災所需之「中繼屋」土地取得與基礎設施,並向內政部爭取興建組合屋,以供族人避災所需。
四、受災戶之房屋修繕,請鄉公所協助提報至原民會,申請房屋修繕補助辦理。
五、請國教署與縣府、秀巒國小,針對師生避災與後續教學事宜,提出規劃。
六、工程治理單位水保局和水利署,應將其專業評估報告與建議,提供給在地相關公務單位參酌使用。
七、崩塌地上方為泰崗部落之主要道路,請新竹縣政府針對道路排水現況重新檢視,避免將水排入此崩塌地。
八、因為本案涉及中央與地方跨局處業務,我將建議行政院針對本案成立專案小組,統整各單位意見,讓後續工程整治與部落族人防災避難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卑南語學習的批評分析:法語與卑南語之語言教材比較

為了解決原民會的問題,作者王琦堯 這樣論述:

本論文旨在以外語教學的觀點比較卑南語以及法語教材。本論文架構分為六章,以下將分節摘要各章節。壹、緒論在第一章,我首先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學習卑南語?或者說,為什麼要學習一門瀕危語言?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面向來回答:1.人權 2.文化多樣性。以人權觀點來說,聯合國在 2007 年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宣言中第十三條與第十四條和原住民族語言權利直接相關:「第十三條1. 原住民族有權振興、使用、發展及傳授後代其歷史、語言、口述傳統、哲學、書寫系統及文學,並有權命名及保留其社群名稱、地名及人名。2. 國家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前項權利受到保障,並於必要時提供翻譯或其他適當方法,確保原住民族

於政治、法律及行政程序中能理解他人並被別人理解。第十四條1. 原住民族有權建立及控制他們自己的教育體系及機構,而得以其語言提供教育,並採用適合自己文化的教學及學習方式。2. 原住民個人,尤其是兒童,有權不受歧視地享有各種階段及形式的國家教育。3. 國家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採取有效措施,使原住民個人,尤其是兒童,包括居住於其社群外之原住民兒童,於可能的情形下,接受自己文化的教育以及其語言授課之教育。」《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無論在國際或是國家的層面,原住民族語的學習受到國家及法律保障。另外一個層面為文化多樣性。保存多一

種語言,即是保存多一種人類看待世界的方式。台灣為多語言多族群之社會,保存與學習本土語言有其必要性及正當性。以卑南族為例,卑南人學習卑南語是要更加了解自己的族群還有為了自己的認同,而非卑南人以及非原住民學習卑南語,則益於認識以及了解台灣多語社會之特質。接下來說明台灣的本土語言今天會瀕臨滅絕,是由於數十年來,日本及中國殖民政府計畫性滅絕語言的緣故。我檢視自1937年以降在台灣的語言政策,並且分為幾個段落討論:1937-1945、1946-1990、1990-2017及2017至今。自1937年開始,日本殖民政府開始實施皇民化運動,企圖使台灣人放棄自己的語言及文化,成文真正的日本臣民。不過這個計畫也

隨著1945年日本戰敗而中止。戰後國民黨佔領台灣,為了讓台灣人「去日本化」語「再中國化」,自1946年開始開始進行「說國語運動」,強迫台灣人學習北京話。在原住民地區(時稱山地),因為沿襲日治時期的蕃地,管制更加嚴格,國語政策也推行得比其他區域更加徹底。1985年,教育部更提出語文法草案,企圖根除本土語言在所有公共場合出現的可能性。不過此草案因為過於激進,輿論反彈的關係,所以最後不了了之。1987年台灣解嚴,語言的使用變得較為自由。1990年開始,在台北縣烏來鄉(今新北市烏來區)烏來國中開始實施泰雅語教學,為台灣史上第一次在學校體制內教授原住民語言。自1998年開始,小學三年級至六年級每周教授一

節(40分鐘)本土語言課程;2004年開始,本土語言課程從小學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每周一節課;2017年開始,配合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本土語言課程延伸至高中。民進黨政府於2003年推行語言平等法草案。不過此法案隨著2004年民進黨在立委改選中失去多數席次、2008 年國民黨在總統及立委選舉中重新掌權,使語言平等不見天日。直到2016年民進黨贏得總統大選,語言平等法草案才重見曙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與國家語言發展法分別於2017年及2019年通過。自此台灣的本土語言終於獲得官方地位,為「國家語言」。本研究之所以選擇用法語外語教學,而非英語外語教學作為比較出發點,原因除了法語教學是一發展完善且細緻的

領域,另一個原因是,法語的動詞變化遠比英語複雜得多。期望可以藉由法語外語教學的視角來思考卑南族語的動詞教學。不只是卑南語,台灣南島語的動詞十分複雜,而至今還沒有較為完整的動詞教學教材。本論文之限制在於無法比較所有的族語教材,故以卑南語當作個案研究。且在比較方面,僅有介紹與比較發音、構詞句法方面的教材。本研究亦無編寫新的卑南語教材。貳、法語教學在台灣與外語教學理論回顧今日幾乎所有年輕世代的原住民都以中文為母語,族語反而成為一門外語。今日的族語教學勢必要以外語教學的方式來教學。而在討論外語教學方法之前,首先要討論台灣的外語教學狀況。台灣的外語教學大致可以分成兩個階段:日治時期(1920年代至194

5年)與戰後(1946年後)。在台灣想要學習外語,首先得學會學校的教學語言,因為外語是透過教學語言來教授。在日治時期需要先學會日語;戰後則是要先學會北京話以後,才能夠開始進一步的外語學習。 日治時期的高等教育十分重視外語教育,外語課的授課時數相當高。當時的台北高等學校學生,一周就有十二至十四小時的英語及德語課程。台北帝國大學(今國立台灣大學)文政學部的學生,有兩年的法文必修;若進入當時的南洋史講座,則還要學會西班牙文及荷蘭文,以便解讀史料,撰寫畢業論文。台北高等商業學校的學生,除了每周十六小時的英文課,還有每周六小時的第二外語課程(德語、法語、支那語、荷蘭文及馬來文擇一)。 戰後因為受美國

影響的關係,外語教育基本上以英語為主。1946年起,英語為初中選修,高中必修;自1968年九年國民義務教育開始,英語成為必修。1999年起,英語自小學五年級開始教授。2017年起則自小學三年級開始教授。除了英語以外的外語教育,從高等教育才開始。1983年起,教育部開放高中第二外語之選修。 回顧完台灣外語教育脈絡,接著回顧外語教學理論之流變。介紹理論的同時,我也會介紹使用該理論的現行族語教材。參、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育 本章我分成兩個部分介紹: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學脈絡介紹,以及課堂觀察報告。我將族語教學脈絡分成兩部分介紹:一、族語作為教學科目 二、族語作為教學語言。課堂觀察報告我將就學校內的教

學與學校外的族語教學進行介紹。 如在第壹章所指出,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學每周只有一節課(40分鐘)。即使族語教育從小學延伸到高中,每周一節族語課程的教學效果十分有限。 沉浸式族語幼兒園則提供以族語教學的學前教育。根據周軒辰(2016)的文章,幼兒的族語能力的確有顯著提升。不過幼兒園師資的族語能力有待加強。這些學生升上小學之後,就離開了族語環境。且至今幾乎沒有追蹤這些學生族語能力的後續研究。從紐西蘭的例子來看,紐西蘭的毛利族語幼兒園學生畢業進入英語授課的小學,幾個月後毛利語能力大幅衰退。 接下來是學校內的族語教學。黃美金2016年的科技部研究報告中,有參與三間學校的觀課,其中兩間位在都會區。

本文就兩間都會區學校的課程狀況分別介紹,分別是阿美語教學與卑南語教學。1. 阿美語教學這堂課的學生絕大多數為非原住民,或是父母一方為非原住民。課程大約有90%的時間使用華語,課程內容主要為介紹阿美族文化與一些相關主題單詞。2. 卑南語教學這堂課只有一位學生。授課的老師十分忙碌,每周需在大台北地區的20所中、小學授課共26小時。授課地點在小學的圖書館,只有一張小桌子及小白板,內容為千詞表的單字教學,幾無教學法可言。 學校外的族語教學,我舉謝雯穎於2018年發表的文章做例子。文章為建和卑南語之成人族語學習班。課程時2016年,由洪渟嵐授課。課程為一周兩次,平日晚上,有約15名學員。課程目標為

讓卑南語的使用可以重新進入日常生活中。 課程中的教材並不固定,主要使用族語E樂園裡面的句型、詞彙表以及族語辭典,也使用花環部落學校的歌謠及讀本。學員之間有創立LINE群組交流關於族語學習的問題。九階教材以及四套教材並沒有被提及。雖然課表的安排循序漸進,但是學員多因為工作、家庭或是居住地點等因素而時有缺課,對學習的連貫性有影響。肆、有關卑南語之出版品 本章分成兩部分介紹有關卑南語之出版品:參考書以及教材。參考書有兩個部分:辭典及詞彙表、語法。教材與教學方法則是使用族語 E 樂園提供的學習資源進行討論。台灣南島語的研究自十九世紀即開始,不過較為完整及深入的研究則比較晚。以卑南語為例,有關卑南語

的著作自日治時期即有出版,不過第一本參考語法遲於2008年出版,第一本字典則於1991年出版。本章節針對字典、詞彙表與語法著作所列的兩份清單包含所有的卑南語方言,以提供較為完整的視界。清單中包括筆者能夠找到的所有日治時期以降有關卑南語的詞彙表、辭典與語法。其中資訊包括篇名、出版年份、作者、描寫的方言以及使用的書寫符號。族語E樂園是在台灣最大的原住民族語教學資源平台。此處將會介紹九階教材、四套教材還有空中族語教室。其中九階教材是為了配合九年一貫而編輯的教材,由當時的國立政治大學原住民研究中心的林修澈教授指導編輯。由於這套教材之編輯涵蓋四十三種語言/方言,所以當時的編輯情況,是由一個中文底本出發,

讓各語言/方言的編輯者自行編譯。雖然當時的總編已經有向各語別的編輯者提到,可以根據語言特性或是文化差異做出修改,但各編輯因為大多沒有編纂過教材、或是沒有受過語言教學訓練的原因,九階教材仍以翻譯為主。2007年為方便原住民學生準備原住民族語認證測驗考試,編輯出版了句型篇初級版(國中版)以及中級版(高中版),分別對應族語認證的初級以及中級。族語E樂園裡面也提供線上練習題提供學生熟悉考試題型。2012至2016年間,四套教材出版問世,以補充九階教材的不足之處。這四套教材分別是:1. 字母篇、歌謠篇、圖畫故事篇 2. 生活會話篇 3. 閱讀書寫篇 4. 文化篇。第一套教材是為了學前幼兒的族語學習設計。

生活會話篇是為了加強族語在生活中的應用。閱讀書寫篇及文化篇則是為了教為進階的學習者或是語言使用者而編輯。這一套教材一樣也是所有的語別都有一套,所以也是用中文底本下去進行編譯。黃美金的報告就指出,在賽德克以及泰雅語的教材中,就包含了許多錯誤。空中族語教室則是為了一般社會大眾編輯的族語教材,內容涵蓋語言的方方面面。卑南語僅有提供南王卑南語。這套教材主要由一部 YouTube 影片、一份 WORD 逐字稿講義、線上練習題以及附有中文翻譯及發音的例句所組成。雖然這套教材的立意良好,但是授課教師在影片中使用過多語言學術語,對於沒有任何語言學基礎的學習者來說,構成很大的挑戰。伍、卑南語及法語教材比較 本

章節首先介紹卑南族的分布狀況,以及卑南語的概況、語言流失情形;而後再概略介紹法語外語學習(FLE),並針對南王卑南語、華語、法語語音進行對比。介紹華語語音的原因在於,如今主要的卑南語學習者多以華語為母語,所以針對華語音系進行介紹有其必要性。卑南的發音教材參考兩組教材,分別是四套教材中的字母篇以及空中族語教室的書寫系統單元。法語的部分我選擇Phonétique progressive du français做為參考對象。 接下來是關於構詞句法的教學。卑南語的教材我選用四套教材中的生活會話篇,其中含蓋三十個單元,皆與生活有關。教材中的內容為一段對話、單詞表、翻譯、錄音檔及對話影片。雖然有錄音檔,

不過裡面的語速、語調都是用念的,對話影片亦然。法語的部分則是選Communication progressive du français。裡面的編排分成幾個大主題,裡面又分成數個單元,每個單元裡面涵蓋一至三個不等的簡短對話,模擬日常生活。每一課的編排除了對話以外,還會針對特定語法特徵、主題詞彙還有句型舉例分析提供讀者參考。對話提供的錄音檔為模擬實際情況所錄,所以講者的語速及語調沒有刻意放慢或是咬字刻意清晰。 接下來介紹卑南語及法語的動詞系統。卑南語的動詞十分複雜,有特殊的焦點系統,還有不同時態的變化。而法語動詞也因為人稱、時態的不同有數十種變位。本研究介紹法語教材的Conjugaison p

rogressive du français。這套教材分為初級與中級。初級教材針對初學者介紹最為基礎的動詞及其變化;中級則有較多的時態教學,不過不包含虛擬未完成式(subjonctif imparfait)、虛擬逾過去式(subjonctif plus-que-parfait)以及過去命令式(impératif passé)。在卑南語的教學中,還沒有出現針對動詞變位的教材。期望能夠藉由此教材的介紹,對卑南語的動詞教學提供新的觀點。陸、結論 本論文旨在理解針對非母語者的原住民族語教材,並透過法語外語教材的觀點,期望對族語復振有所幫助。另本研究並無編纂新卑南語教材,亦無編寫卑南語動詞變化之教材。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原民會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台灣民族學的發展與意義

為了解決原民會的問題,作者周士煌 這樣論述:

民族學ethnology研究「民族ethnos,及附著於其身的文化」,台灣的民族學,研究對象是台灣諸民族/民族集團:原住民族、客家、Lán-lâng/Holo、外省人。其中,學科傳統領域研究的首為台灣原住民族,在政策的支持下,客家研究亦開始展現成果。原住民族研究和客家研究,已有整體性「知識體系」的建構。台灣其餘民族的學問,則以民俗學或地方學來表達,其體系尚待發展。作為近代學術的民族學,在台灣有其特別的歷史發展過程。由日本治理台灣時,為了施政所進行的大規模調查、與稍後的學術研究開始,累積成果。國民政府來台之後,以誌書的編寫及審查圈錮地方知識份子,確立「以本土為地方」,以台灣為學科的練習場,並橫

殖入文獻學研究的中國邊疆民族史。民主化之後,台灣主體性漸漸展現,本土研究開始興盛,教育系統與學術系統對台灣的觀點也開始正常化。對自身生活環境的興趣,則以「地方學」的樣態出現。台灣為一多民族的國家,清楚了解諸民族及其文化,為「屬族」的學問,以國家的文化主體性為學問的對象,可以稱為「台灣學」。台灣學為「屬國」的學問,為台灣的國學,其核心應該為台灣的民族學。台灣學或國學的發展,尚待觀察,但並非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