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化館計畫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地方文化館計畫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蘇明如寫的 文創與城市:論臺灣文化創意產業與城市文創觀光 和陳嬋娟的 愛.玩.美:兒美館10年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地方文化館與社區營造振興發展補助簡章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也說明:凡提案計畫符合博物館、地方文化館與社區營造振興發展,配合文化部推動文化平權,以「博物館(不含國立博物館)、地方文化館之振興」及「活絡偏鄉社區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高雄市立美術館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文化資產維護系 王新衡所指導 林映廷的 宮廟組織經營文化館舍之研究-以萬和宮犁頭店麻芛文化館為例 (2021),提出地方文化館計畫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宗教型非營利組織、地方文化館、麻芛文化館、CORPS模式、社會性基礎設施。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博物館研究所 翟振孝所指導 高怡芳的 從眷村到移民博物館的多聲觀點:桃園憲光二村再利用案的挑戰與實踐 (2021),提出因為有 移民博物館、多聲觀點、文化治理、眷村文化資產再利用、桃園憲光二村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方文化館計畫的解答。

最後網站地方.文化.博物館: 博物館的社會關懷與實踐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蘭博今日只是地方博物館,而非最初規劃的生態博物館,其中可能有現實面因素導致。 ... 後期因為有了中央政府的認可與協助,成為地方文化館計畫的重要樞紐。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方文化館計畫,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文創與城市:論臺灣文化創意產業與城市文創觀光

為了解決地方文化館計畫的問題,作者蘇明如 這樣論述:

  本書針對文化創意產業及創意城市探討,並以臺灣代表性工業城市──高雄市,試圖轉型文創觀光發展作為案例分析。      全書分上卷、下卷,共九章:      上卷「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多樣性、創意城市論述」,包括導論、政策背景與回溯:從文化產業到文化創意產業、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分析(2002-2010)、創意城市與多樣性。      下卷「案例分析:文創觀光之高雄城市治理」,含括前溯高雄文化治理脈絡(2010年之前)、縣市合併後高雄市文創產業與觀光觀察(2011年至今)、論文創設計人才與文創園區空間政策、論博物館文化展演設施政策、結論與建議:開展文化多樣性,打造城市創意氛圍

。      臺灣文創政策的開展與高雄城市轉型的篳路藍縷,仍有太多議題值得進一步深入探究。期盼本書能拋磚引玉,與跨領域先進持續研討與行動,使文創與城市的「多樣性」此一研究關注,更有深度與溫度。      

地方文化館計畫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快報!快報!》
紓困特別預算黨團協商
四項原住民族預算通過
~高金素梅2021.06.17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紓困特別預算案」,經過一整天的黨團協商,我的四項預算主決議都獲得通過,感謝朝野黨團對原住民族的支持。四項主決議如下:

《第95案主決議》
案由:為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個人,原住民族團體、地方文化館與部落大學之防疫與紓困計畫,有關說明事項之防治與紓困計劃所需預算,責成原民會負責協調整合各部會相關紓困辦法,予以落實。
說明:
1、 本次追加預算,屬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政策皆未納入防疫與紓困計畫辦理,已實質造成原鄉公所執行防疫政策及原住民個人、團體紓困無門。
2、 教育部辦理社區大學紓困方案,相同性質屬原民會主辦之部落大學卻無紓困。
3、 經濟部辦理會展補貼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傳統市場及夜市更新改善衛生安全設施,屬原民會主管補助原鄉公所辦理之大型展售與風景區公共造產市集卻無紓困。
4、 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及文化部皆辦理紓困貸款或利息補貼、展延等方案,屬原民會辦理之原住民相關貸款卻無納入紓困範圍。
5、 交通部辦理觀光旅遊業紓困,農委會辦理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屬原民會與農委會林務局輔導之原住民及部落生態旅遊團體卻無紓困及補貼。
6、 衛福部辦理多元管道衛教宣導與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然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及部落團體為防堵疫情與人員流動所設立之防疫站,所需經費卻由原民會以公務預算內調支應,實不符防疫推動之積極作為。
7、 文化部辦理藝文團體及場館紓困方案,屬原民會主管之原住民族藝文工作者、團體及地方文化館卻毫無紓困及補貼。

《第197案主決議》
教育部主管之紓困計畫,應考量原鄉各級學校與一般地區之差異,有關廚工、娃娃車司機、鐘點代課教師、未具本職之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等工作人員,應從寬認定納入紓困計畫。

《第198案主決議》
教育部補助辦理家庭經濟受疫情影響之學生紓困措施,應考量多數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及建教生為貼補家計與生活費至職場打工之高中職學生,應納入紓困措施。

《199案主決議》
教育部應考量停課後原鄉各級學校執行防疫工作、線上教學與居家學習,克服經濟弱勢家庭學生設施設備不足,避免產生學習落差。

宮廟組織經營文化館舍之研究-以萬和宮犁頭店麻芛文化館為例

為了解決地方文化館計畫的問題,作者林映廷 這樣論述:

在現今文化議題興盛,臺灣的宗教組織出現結構與意識型態轉型的現象,宮廟推動文化發展儼然成為一種趨勢,而本研究主要聚焦於萬和宮組織經營文化館舍之現象。萬和宮麻芛文化館曾有參與地方文化館計畫的經歷,也因此有了「地方文化館」之身分認定;但後期又轉變成自行經營的部分,而眾多地方文化館時常面臨經營困境,甚至最後慘遭閒置廢棄的狀況;而萬和宮文化館舍雖沒有大面向的發展趨勢,卻一直呈現長期存在的特殊「活化」狀態,也因此本研究想深入了解、探究與其他地方文化館之差異性。筆者以文獻法、訪談法、觀察法探討其問題意識與目的:萬和宮組織籌設文化館舍之背景發展脈絡、經營策略與核心價值、文化行動執行成效與影響性,最後探究其館

舍定位與價值分析,了解其特殊性、差異性與未來發展。而本研究章節論述首先探討地方文化館之定義,透過政府與地方組織和在地發展之三者關聯性,為建構整體環境背景發展脈絡;其次探討個案萬和宮文化館舍之發展思維:包含成立麻芛文化館籌備過程之始末(後續在專業協助撤退後改由自行經營之轉變),與其館舍文化詮釋與展示設計之內涵精神,還有後續發展活動與文化行動策略。其次透過CORPS模式—「結合人力資源(P)、財力物力資源(R),經由組織活動(O)創造服務價值(S),以服務特定對象(C)」—與SWOT模式—優勢(S)、劣勢(W)、機會(O)、威脅(T)—進行案例分析其文化策略與經營模式,了解其宗教型非營利組織之網絡

結構與成效影響,最後其他案例互為對照瞭解其定位價值和特殊性,探討不一樣的文化館舍的經營思維模式。本研究發覺萬和宮文化館舍之經營定位是以社會公益為主軸的「推廣型館舍」,其中差異性在於宗教類非營利組織延續廟宇經營思維,以「社會性基礎設施」概念構築成綜合生活機能的「複合型文化館舍」;而CORPS模式彰顯宗教型非營利組織之互相回饋特性—「取之社會,用於社會」的核心觀念—使其各因素轉換度較高得以穩定發展。而此研究結果反映出萬和宮文化館舍之特殊經營型態,同時也是使整體經營發展得以「活化」的關鍵要素。

愛.玩.美:兒美館10年

為了解決地方文化館計畫的問題,作者陳嬋娟 這樣論述:

  兒童是特殊的學習者,他們主動、好奇、喜歡遊戲,著重感官經驗的學習,面對這樣一群特殊的學習者,高美館一直思考著如何用適合他們的學習方式來啟發他們的美感,從博物館探索教育的美感體驗出發,因此,高美館成立初期即有資源教室的設立,之後以試驗性的方式將展場融入「學習牆」、「學習空間」,逐漸成為一個兒童美術館。 2003年隨著「內惟埤文化園區」的整體設置完成與接管,高美館以二年的時間籌備,將園區內原有的「遊客中心」改建為「兒童美術館」。不同於學校的正式學習場域,兒童美術館以兒童藝術教育為主軸,並以視覺藝術之創造性、遊戲性、探索性為主,整合了博物館與藝術教育領域,結合互動展示與教育推

廣活動,藉由主題策劃的方式,強調兒童主動學習的特質,以豐富、有趣與多樣性的教育展示設計,讓孩子透過藝術在遊戲中學習。      開館至今,兒美館一直以最精簡的資源創造出最大的能量,一路走來感謝歷任館長及文化部「地方文化館計畫」的支持,也感謝所有曾經參與的藝術家,讓兒美館從原本的小種子逐漸發芽、成長、蛻變。我們期許下一個十年、甚至百年,高美館的兒童美術館能將兒童美術教育的種子散布得更廣、更遠,服務更多元的族群,持續累積、發揮更大的能量,開創出無限的可能性。

從眷村到移民博物館的多聲觀點:桃園憲光二村再利用案的挑戰與實踐

為了解決地方文化館計畫的問題,作者高怡芳 這樣論述:

桃園於2014年升格為直轄市的背景下,桃園政府開始對市內的文化機構進行治理並藉此形塑認同。其中,桃園憲光二村再利用為移民博物館案即為其中治理藍圖的一環,並將成為全臺第一座移民博物館。這不僅彰顯桃園城市多元人口,同時也能面對眷村保存再利用議題。本研究將運用文化治理與文化複合體概念,並觀察其中多元行動者的思維,包括桃園政府、博物館專業顧問、駐地工作站與原眷戶。本研究將移民博物館視為一種博物館類型,並爬梳各國移民博物館的成立動機與發展樣貌。筆者發現移民博物館是具備減緩社會衝突、增強國家認同與他國維繫友善關係的。而桃園政府嘗試應用眷村文化精神,將之詮釋為多元文化與社會包容。因此,桃園歷史文化進而與當

代全球化影響對話。另一方面,本研究也發現發掘與詮釋移民的社會實踐旅程,能夠打破過往眷村保存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