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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懷孕移工享產假、可暫緩轉換雇主勵馨推諮詢及安置服務也說明:來台工作之移工不乏適婚年齡之女性,在台戀愛、生子是人之常情,但懷孕後也經常面臨許多聘雇上的問題,在不熟悉法律及相關權益的情形下,很可能會因此吃虧。

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許春金、陳玉書所指導 林俊仁的 外籍勞工犯罪與偏差行為形成原因之實證研究 (1999),提出外勞未婚懷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籍勞工、犯罪、偏差行為、社會控制、壓力、文化衝突。

最後網站修訂「臺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並溯自108年 ...則補充:完成協議離婚登記者。 三、家庭暴力受害者。 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者。 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勞未婚懷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外籍勞工犯罪與偏差行為形成原因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外勞未婚懷孕的問題,作者林俊仁 這樣論述:

論 文 摘 要 我國外勞主要來自泰國、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和越南等五個東南亞國家,根據勞委會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在台外勞人數已突破30萬大關,其中以泰勞約14萬(46.49%)人最多,菲勞約11萬2千(37.44%)人次之。隨著人數不斷增加,外勞對國內治安與社會秩序的危害亦日益嚴重,但國內迄今尚無外勞犯罪與偏差行為形成原因之實證研究資料,因此,本研究之目的包括:(1)瞭解外勞來台前與來台後社會控制的變化;(2)瞭解外勞本身文化與我國文化衝突之所在;(3)瞭解外勞在台所面臨的生活與工作壓力問題;(4)探討外勞的社會控制、文化衝突與壓力之間的關係;(5)檢驗社會控制、

文化衝突與壓力理論何者較能解釋台灣地區外勞的犯罪與偏差行為;(6)根據研究結果擬定相關對策,以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及業者參考。 本研究以菲律賓和泰國籍外勞為主要對象,共計回收有效樣本707人。犯罪與偏差行為樣本主要來自九個監所單位及八個警察機關,以菲律賓與泰國籍受刑人、被告及逃逸外勞為主,共計有353人;在一般組方面,以國籍及性別為分層標準,採配額取樣法抽取台南市轄內之製造業外勞,共計有354名。所得資料以SPSS 8.0/WINDOWS版進行處理與分析,使用統計方法包括:次數分配及百分比、Cronbach’s Alpha係數、因素分析、t檢定、皮爾森積差相關、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路徑分析等。 差異分析結果顯示,(1)犯罪與偏差行為外勞之舊社會控制與新社會控制均較低,在規範制度與價值觀念上與台灣之文化衝突較大,在生活與工作上經歷較多的壓力事件。(2)舊社會控制高之外勞有較高的新社會控制,在規範制度與價值觀念上所感受之文化衝突較小,在工作上與生活上經歷的壓力事件較少,犯罪與偏差行為亦較不嚴重。(3)外勞的新、舊社會控制愈低,犯罪與偏差行為愈嚴重,壓力愈高,犯罪與偏差行為愈嚴重,而文化衝突不同者在犯罪與偏差行為上之差異情形則不顯著。 在迴歸分析中發現,(1)外勞的舊社會控制對新社會控制具有顯著的影響力,舊社會控制愈強

,新社會控制亦愈強,犯罪與偏差行為愈不嚴重。(2)外勞的舊社會控制愈強,對社會道德與法律愈尊重,此一守法重紀之習慣亦會延續到新社會中,去遵守新的規範與尊重不同的價值觀念,而減低文化衝突;反之,若外勞在規範制度與價值觀念上的文化衝突愈大,則會削弱與新社會之連結,造成缺乏禁止犯罪與偏差行為的有效規範,而間接影響犯罪與偏差行為之形成。(3)生活習慣差異則是一種情境壓力,僅會增加壓力事件發生的頻率,須經壓力事件的促發,才會對犯罪與偏差行為產生影響。(4)外勞舊社會的附著關係可做為生活事件發生的預測指標,舊社會控制愈強則在新社會發生的壓力事件愈少。其次,若外勞在新環境中,發生許多重大的壓力事件,將使其經

歷許多的負面情緒,若該外勞沒有辦法自己解決,又無法得到他人的支持與協助,則易使用攻擊的手段來終止或逃離所面臨的壓力,而產生偏差或犯罪行為。因此,經歷愈多壓力事件,則犯罪與偏差行為愈嚴重。 在本研究中,赫胥(Hirschi)的社會控制理論再次獲得實證資料的支持,社會控制愈高犯罪與偏差行為愈不嚴重;桑普森與勞伯(Sampson & Laub)的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亦獲得支持,社會鍵會隨著年齡而改變,且早期的社會鍵會影響到後期的社會控制,社會控制愈強則犯罪與偏差行為愈不嚴重;艾格紐(Agnew)的一般化緊張理論亦獲得支持,個人經歷的壓力事件愈多,則犯罪與偏差行為亦愈嚴重。至

於雪林(Sellin)的文化衝突理論則無法獲得支持,文化衝突對外勞的犯罪與偏差行為僅具有間接效果,而無顯著直接影響力。 外勞犯罪與偏差行為之預防,可從加強社會控制與減輕生活壓力兩方面著手,建議如下:(1)加強申請審核作業,以篩選來台工作之外籍勞工,(2)健全人力仲介制度,強化對外籍勞工之訓練與輔導功能,(3)加重業者之社會責任,注重外勞之生活管理與休閒活動安排,(4)加強外勞相關法令與業務之統合,暢通諮商與申訴管道,(5)加重非法雇主、仲介與逃逸外勞之罰則,以杜絕非法保障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