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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高點法商編委會寫的 高點體系式分類六法:民事法規(含勞動社會法) 和游正曄的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源依據也說明:工會法 施行細則 (民國103 年10 月06 日修正) 英. 序, 法規名稱, 異動日期. 1. 工會法, 111.11.30. 版權所有勞動部,建議最佳瀏覽環境:螢幕解析度1024x768 以上。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點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徐婉寧所指導 朱竑宇的 日本法上勞動條件決定的模式—兼論對我國的啟示 (2021),提出工會法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勞動條件、勞動條件決定、規範彈性化(法規鬆綁)、例外規範、勞資會議。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郭玲惠所指導 楊智涵的 論職業災害-以特殊嚴重傳染病下之醫護人員勞動權益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職業災害、職業病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會法源的解答。

最後網站強化工會組織運作相關法制之探討則補充:4.會務假的法律保障. 依《工會法》第36條第2項規定,企業工會與雇主間,未就工會之. 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而約定會務公假者,理事長. 得以半日或全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會法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高點體系式分類六法:民事法規(含勞動社會法)

為了解決工會法源的問題,作者高點法商編委會 這樣論述:

  高點《體系式分類六法》廣納各方讀者意見及考量使用者之便利性,打破以往對法典笨重的既定概念,貼心採以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便利性,除具備資料豐富、蒐錄最新之特色外,西式之編排方式,完全符合人體工學閱讀的國際化主張。此系列之編寫要旨係針對法學概念、實務見解及百種以上最新法規,清楚剖析法條精義,充分理解法源出處,精心編整,為最適在校生、國考生、實務界研習法律時,兼具法典查閱及法學概念、實務見解查閱之功能。其編排體例特色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

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1年7月初之最新法規,包含:土地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施行細則、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民事訴訟法及施行法、土地登記規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勞

工保險條例及施行細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民法及施行法、勞動基準法及施行細則……等。 

工會法源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陳時中 #愛他就不要害他 #緊急命令不等於戒嚴令
按這裡,你可以幫助志祺七七繼續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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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28 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的新禁令
03:07 公布姓名的爭議
04:56 限制出國的爭議
06:26 《紓困條例》竟然超越《憲法》?
07:23 SARS時期衍伸出的690號釋憲案
09:15 總統宣布「緊急命令」可行嗎
10:58 我們的觀點
13:24 提問
13:52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
|編輯:轟天雷、冰鱸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中藥
|演出:志祺

【 本集參考資料 】


→ 🚷 新北6月底前禁師生出國 北市:7月14日前禁師生出國:http://bit.ly/2Wohnzi
→ 🚷 北部確診高中生全班停課 全校噴O消O:http://bit.ly/2xNIiKO
→ 🚷 案54誆遊日月潭跑北國醫籲自付醫療費:http://bit.ly/2xFU21I
→ 🚷 新北開第一O!防O禁師生出國 教育局:違者扣操行分數:http://bit.ly/2TZmGnb
→ 🚷 武OO炎加強防O 指揮中心:高中以下師生本學期禁出國:http://bit.ly/33pBnDc
→ 🚷 衛福部新聞稿:http://bit.ly/2Qrts37
→ 🚷 報導者彙整新聞:http://bit.ly/3d2IDcJ
→ 🚷 師生禁出國 黃立民:禁令邏輯不清防O效果不大:http://bit.ly/2Ud9s5e
→ 🚷 邱顯智的資料:http://bit.ly/2Uiia1Y
→ 🚷 高中以下師生禁出國惹議 蘇貞昌提兩法源背書:http://bit.ly/2TZx2nl
→ 🚷 「醫院主管拿員工身分證字號私查旅遊史」 醫師工會怒吼:別增加離職動力:http://bit.ly/3a47gnm
→ 🚷 新北里長揪20人照遊西班牙 「返台還可領1萬4居家檢O補助?」:http://bit.ly/2TZwy0s
→ 🚷 嚴重特殊傳O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O:http://bit.ly/2w8Hlwe
→ 🚷 傳O病防O法:http://bit.ly/39ZRE4l
→ 🚷 紓困振興特別條例:http://bit.ly/33vwBnU
→ 🚷 中華民國憲法:http://bit.ly/2UgLV3u
→ 🚷 刑事訴訟法:http://bit.ly/39UZ3Sp
→ 🚷 台灣留學生O逃離潮…歐美線 搶票大爆O:http://bit.ly/2UiYCe7
→ 🚷 一起讀判決:可以公布姓名嗎:http://bit.ly/2vuSM0J
→ 🚷 《非必要出國確診,可以公布姓名嗎?》:http://bit.ly/2vu6XmK
→ 🚷 《情況緊急、來不及立法時,該怎麼辦?》:http://bit.ly/2w75Jyj
→ 🚷 Ming-Sung Kuo, From Super Statute to Supraconstitutional Legislation:http://bit.ly/390tZiX
→ 🚷 釋字690號:和平醫院強制隔離釋憲案:http://bit.ly/3dbg9xe
→ 🚷 釋字第690號解釋:http://bit.ly/39ZRXw1
→ 🚷 林昶佐貼文:http://bit.ly/2WjMT1v
→ 🚷 高嘉瑜貼文:http://bit.ly/33oLVCH
→ 🚷 防堵O情擴大!林昶佐盼蔡英文下緊急命令 總統府:無考量:http://bit.ly/2x6Il3M
→ 🚷 為臺灣地區九二一強O重建,總統發布緊急命令:http://bit.ly/3d9cAI4

【 延伸閱讀 】

→ 🚷 台大法律系孫迺翊教授評論:http://bit.ly/2TZn1Gt
→ 🚷 苗博雅評高中生禁令:http://bit.ly/33xyLDl
→ 🚷 文大法律系邱駿彥教授評論:http://bit.ly/3a1lOUD
→ 🚷 行政院拍板禁止師生出國 學者:禁止命令應更細緻:http://bit.ly/2xKVWy9
→ 🚷 【法律解析】以防O之名限制醫療人員出國,國家有權力嗎?怎麼做才合宜?:http://bit.ly/381Wz2G
→ 🚷 釋字第543號解釋:http://bit.ly/3a1lYvd
→ 🚷 劉珞亦、洪婉珩/我是落跑醫師?因SARS而起的大法官解釋:http://bit.ly/3b5JdVb
→ 🚷 「非必要」往第三級國家標準與回台加徵費用 仍研擬中:http://bit.ly/390PhNo
→ 🚷 國際旅遊O情建議等級表:http://bit.ly/2TwQ2YX
→ 🚷 到底該不該取消行程?「旅遊O示燈」讓退票不用認賠,出國想改票的人一定要看!:http://bit.ly/2Wnohoo
→ 🚷 里長揪團遊西班牙惹議 返台稱「欠缺思考」:http://bit.ly/38UuA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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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上勞動條件決定的模式—兼論對我國的啟示

為了解決工會法源的問題,作者朱竑宇 這樣論述:

勞工與雇主約定勞動條件時,由於實際上難以期待雙方處於平等的立場進行交涉,因此會由國家制定法規訂定勞動條件的最低基準,其後再透過工會以集體的力量和雇主協商並簽訂團體協約來約定較佳的勞動條件。再者,基於使企業有效率的經營以及僱用型態的多樣化,工作規則及勞動契約亦扮演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勞動規範的彈性化、去管制化則為近來重要的課題,越來越多例外規範的出現是如何適用於勞工,是否會影響原先的勞動條件決定模式?以及在滿足雇主需求的同時,有無相應給與勞工應有的保障?凡此皆為不可忽視的議題。有鑒於日本對於相關制度的議論已經累積了一定的成果,我國則相對較少有針對前述課題的討論,從而本文先對日本法進行分析,其

後再回頭檢討我國並加以比較,最後並提出建議供未來立法或修法的參考。本文的結論是,我國應針對適用例外要件時工會的資格做修正,並檢討現行的勞資會議制度以及僅依勞工的個別同意作為適用例外規範要件的規定,以提供勞工於勞動條件決定時充分的保障。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

為了解決工會法源的問題,作者游正曄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完善體系建構、臨場例題演練一次搞定,貫徹一本書主義,就是這麼簡單!   •輔以圖表及表格方式說明,輕易理解深奧法律概念與複雜法令內容!   •從實務見解及時事議題出發,補充學理上說明,問題意識與論述內容夠接地氣不走鐘!  

論職業災害-以特殊嚴重傳染病下之醫護人員勞動權益為中心

為了解決工會法源的問題,作者楊智涵 這樣論述:

本論文分為六章,主要研究內容分布於第一章至第五章。首先就第二章職業災害防治理論之基礎部分先簡單介紹新冠肺炎與SARS疫情之不同,並從課予雇主保護照顧勞工之公法義務的主要規範觀之,法律往往係隨著職業災害之認定及內容而改變,故本章將先就對職業災害之定義與類型進行說明, 接著再說明雇主保護照顧義務之法源依據及具體內涵,藉由勞基法、性工法與職安法與民法第483條之1規定間之連動關係,推論前開勞動保護法規與雇主保護 照顧義務之關係,以及雇主保護照顧義務於勞動契約之屬性和定位,最後引導出雇主義務違反時,勞工有何權利可資主張。第三章將介紹現行體制下醫師的勞動情況,將從醫師的分級制度談起,討論不同級別的醫師

與醫療院所間存在的法律關係為何,並就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740號為基礎,討論學說與實務間對於勞動契約之定性。第四章則對於新冠肺炎之職業災害判斷,從現行的職業災害傷病審查準則去探討,並與先前台灣發生過的SARS疫情去做分析與比較,並就醫護工作內容及環境去整理歸納出一個合理的判斷基準,最後再回顧職業災害傷病審查準則修正的草案內容是否妥適。第五章欲討論者係職安法、勞基法與民法所建構起的雇主保護照顧義務與責任,探討其保護照顧之對象與範圍,此義務責任包含「事前保護」與「事後救濟」即整理事故發生前雇主違反保護照顧義務,勞工得請求其履行義務、是否可以主張退避權及其適用的要件與情狀為何;若醫護人員染疫經認定為

職業病後,醫護人員得請求之補償與賠償為何。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將整理以上各章之爭議與問題,就現行醫護的工作情形下,嘗試就我國就新冠肺炎疫情之認定標準、制度提出建議,並研議有效監督保障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