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第19條運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消保法第19條運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季律師寫的 債法爭點整理(2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網購退貨寄回「運費」歸誰?消保法:店家負擔 商品 消保官也說明:第護團體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商品網路交易為通訊交易之種類型,消費者於網路購物,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原則上仍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但是所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淑莉所指導 龔俊維的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之法制與實務 (2021),提出消保法第19條運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消費者保護法、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猶豫期、通訊交易、特種交易。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廖蕙玟所指導 張育嘉的 餐飲外送平台法律關係之研析 (2021),提出因為有 外送平台、消費爭議、消費者保護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消保法第19條運費的解答。

最後網站消保法退貨- 印務局第9/2021號法律 - T7F則補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消保法第19條運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債法爭點整理(2版)

為了解決消保法第19條運費的問題,作者季律師 這樣論述:

  債法為民商法的基礎,條文數多、法律關係變化多,有謂考試投資報酬率低,實則債法一通,民商法各科都通,當其他考生放棄債法,有準備者反可藉此拉開得分差距,投報率才真正高。本書將重點整理為爭點,讓各位迅速上手掌握關鍵考點,臚列各說,讓答題內容豐富詳盡,此次改版蒐羅10餘名教授見解,囊括各家學說。以淺顯易懂的論述方式,說明重要基本觀念,讓各位知道爭點所隱含的法律概念及精神。爭點後附上考題,讓各位即時演練掌握實例題,此次改版增補諸多經典考題,並均附有答題綱要,讓各位迅速檢視是否已經掌握此爭點。別冊的即時回顧,擷取爭點整理內容中的精髓,上考場時攜帶別冊,可以迅速複習、更可直接以此為答

題架構。希望透過本書,讓各位以最有效率方式,獲得最大考試投資報酬率!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之法制與實務

為了解決消保法第19條運費的問題,作者龔俊維 這樣論述:

於2015年以前消費者保護法賦予特種交易之消費者只要表示不願接受交易客體,無需任何理由及毋庸負擔任何費用即可無條件解除契約的權利,卻未顧慮到交易客體的性質與屬性,全面性地無條件解除權顯然造成爭議。2015年修正消費者保護法後,授權行政院訂定通訊交易解除權的合理例外情事,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則自2016年1月1日公布施行。本文主要係就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之相關規定進行研析,內容共有五章,第一章的緒論旨在說明本文的研究動機、方法、範圍與限制及架構;第二章主要討論無條件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法制發展與現況,以歷史分析比較消費者保護法修法前後差異、修法緣由及過程,並比較分析各國

法例的內容及本國無條件解除權例外情事的相關規定;第三章則整理說明「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的修訂過程與內容;第四章透過司法判決、函釋及適用會議等實務情況分析本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的處理情形;最後第五章結論與建議,則彙整本文內容,就本國與外國、法規與實務、理想與現實等的落差及扞格,對未來修法思考方向做出學術建議,冀能為健全消費者保護盡心力。

餐飲外送平台法律關係之研析

為了解決消保法第19條運費的問題,作者張育嘉 這樣論述:

餐飲外送平台是基於共享經濟而生之新型態產業,透過結合數位科技,帶給民眾新穎又便利之服務,但也引起諸多消費爭議,但餐飲外送平台卻於發生消費爭議之時,極力主張其係屬科技平台,企圖規避責任,導致消費申訴案件居高不下。尤其相較於傳統餐飲業者與消費者間單純之法律關係,因餐飲外送服務涉及合作餐飲業者、消費者、外送員以及餐飲外送平台業者四者,是以法律關係更為複雜。鑒於餐飲外送平台之控制力、影響力與過往相較,已無法同日而語,故而不應如同以往般將消費糾紛限於供需雙方間,從而免除平台業者之相關責任與義務。因此本文主要以消費者與外送平台間之法律關係以及消費爭議為中心,冀釐清餐飲外送平台間之法律關係同時,亦

達到保障消費者權益之目的。 雖然餐飲外送服務涉及合作餐飲業者、消費者、外送員以及餐飲外送平台業者四方,但鑒於個別外送員是否接受訂單,皆不會影響餐飲外送服務整體之運行,因此外送員本身與餐飲業者與消費者間並無契約關係存在,故而整體之餐飲外送服務僅存於餐飲外送平台、合作餐飲業者與消費者三方間。既然外送員係為餐飲外送平台擴張其活動範圍,進而增添利潤,其係屬餐飲外送平台之使用人,因而當外送員履行債務時,餐飲外送平台自依民法第224條之規定與其合作之外送員負同一責任。由於餐飲外送平台係以提供餐飲外送服務為營業者,固有消保法之適用。是以,餐飲外送平台不得片面約定得片面解除契約之條款或約定免除或減輕其責

任之條款,俾保障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