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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去日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中野‧詹姆士‧修一寫的 醫生說「請你運動!」時,最強對症運動指南 日本首席體能訓練師教你:1次5分鐘,釋放身體痠痛疲勞,降中風、心臟病死亡率! (二版) 和石村友見的 修身顯瘦の下降運動:利用離心力,有效啟動肌肉! 一天一次,4 週瘦身有感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日语加减乘除 - 简书也說明:[cp]日语中的加减乘除怎么说? +:足す(たす)/ プラス。 -:引く(ひく) / マイナス。 ×:掛ける(かける)。 ÷:割る(わる)。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方舟文化 和采實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建築系 江維華所指導 翁郁琇的 小型木構造構築過程紀錄與碳足跡探討-以臺灣科技大學永續智慧校園資訊展示中心為例 (2017),提出減去日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碳足跡、固碳、施工紀錄、木構造、榫接、永續發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李佩珊所指導 黃正芳的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2011),提出因為有 戶政、非婚生子女的重點而找出了 減去日文的解答。

最後網站科技翻譯(日譯中)則補充:通曉日文,惟缺乏專業知識. • 不敢離開原文的語法結構,生搬硬套,譯文往往令人不知. 所云,進一步遇到專業內容時,即束手無策。 – 既懂日文又懂專業,但中文素養不足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減去日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醫生說「請你運動!」時,最強對症運動指南 日本首席體能訓練師教你:1次5分鐘,釋放身體痠痛疲勞,降中風、心臟病死亡率! (二版)

為了解決減去日文的問題,作者中野‧詹姆士‧修一 這樣論述:

日本首席體能訓練師所教授的對症最佳運動方法, 有效改善糖尿病、高血壓、肥胖、中性脂肪、腰痛,消除身體積累的疲勞!   ★日本出版3個月即7刷,熱銷超過10萬本!   ★羽毛球選手藤井瑞希、桌球選手福原愛等日本國手都受其指導   ★超詳細圖解+影片示範,所有動作一次到位   ■為什麼明知道該運動,卻不願意運動呢?   不少人接受健康檢查後,往往會聽到醫生對自己說:「請運動吧!」,卻幾乎沒有能夠馬上採取行動的人。   ・因為太忙而沒時間運動   ・不知道該做什麼運動   ・運動的話身體會變得疼痛   ・原來就不怎麼喜歡運動   因為上述理由,直到隔年的健康檢查又什麼都沒做,還是會再次被

說「運動吧」!針對擁有這些煩惱的人,日本最強運動專家──中野‧詹姆士‧修一,將會教導你符合正確醫學、有效率的運動方法。   ■針對症狀的最強對症運動   醫生可以提供診療,卻無法為每個人設計適合的運動菜單,更無法陪同每個人運動,並進行指導。正是因為如此,許多人才會因為不知道該做什麼運動而停滯不前,而這是正是體能訓練師的職責所在。   無論是五分鐘即可降低血糖的運動,還是能解除膝蓋、肩膀、腰部疼痛的伸展操,「現在馬上就該做」的運動通通濃縮在這本書裡!   糖尿病→結合有氧與肌肉訓練,有助於降低血糖值,一次約5分鐘   心血管疾病→超簡易動作,即使在家也能輕鬆做,1次約15分鐘   慢性腰痛→

靜態伸展運動找回柔軟度→1次9分鐘   退化性關節炎→鍛鍊膝蓋周圍肌肉減輕負擔→1次16分鐘   ■用錯方法或太累,當然很難持之以恆!   就算有心想運動,卻很容易半途而廢,就是因為使用了不正確的運動方式,或抓不到運動的訣竅,以致花了很多力氣卻無法有效達到運動效果,沒有成效當然很難持續。運動的強度太高、太複雜,對於原本不習慣運動的人更是窒礙難行;因此作者設計一套簡單易做,即使沒太多時間也能持續、確切能得到最大效果的對症運動,獻給自學又備受挫折的你。   【丟掉錯誤的運動常識】   想瘦肚子,大量仰臥起坐是基本?   (X)只鍛鍊到接近體表的肌肉群,無法消除位於體內的內臟脂肪   運動若沒

有流汗,等於沒有燃燒脂肪?   (X)大量流汗後,脂肪並不會大量燃燒,流汗只能表示排除體內的水分,並不等於燃燒脂肪。   運動前一定要做靜態伸展,才能避免運動受傷?   (X)久沒運動的人,肌肉容易僵硬,勉強前彎反而容易造成腰椎負擔,恐使腰部受傷。 專業推薦   周適偉/臺灣復健醫學會副理事長   林頌凱/聯新運動醫學中心主任   烏恩慈(烏烏醫師)/禾馨醫療婦產科主治醫師   黃如玉/美國、加拿大脊骨神經醫師   楊承樺/豐禾健康管理顧問公司 運動營養師   蒼藍鴿/醫師youtuber 日本讀者好評推薦   「我覺得這種運動方式很有效率,早點知道就好了!」   「讓我養成餐後動一

動身體的習慣,還有影片能參考,方便學習。」   「內容非常充實,而且實用!」   「這本書讓我理解到運動的必要性,以及自己適合什麼運動。」

小型木構造構築過程紀錄與碳足跡探討-以臺灣科技大學永續智慧校園資訊展示中心為例

為了解決減去日文的問題,作者翁郁琇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目的,透過實地前往日本德島縣森林及製材加工現場調查及完整記錄臺灣本土木構造建築物於臺灣的營建過程,並與日方成熟的木構造技術合作,創造一個綠色永續價值之示範建築,嘗試計算臺灣本土木構造建築物的碳足跡,進行碳排放總量推估,進而瞭解各階段碳排放量高低,診斷出木構造建築營建階段的減碳熱點,藉此引導未來創造低碳建築並提供操作減碳設計的依據。  本構造物,初期規劃並無衛浴空間,但仍預留配水管線。而為了配合臺灣法規及結構計算,在日式的混凝土基礎配筋用量與木構架樑柱斷面尺寸上皆有增加,進而使整體的固碳量提高。個案總碳排放量19,211.8 kg-CO2e減去木料之固碳值14,944.5 kg-

CO2e,可得4,267.3 kg-CO2e之碳排放量,但若不考慮木材船運部分,碳排放量可大幅降低至1,241.9 kg-CO2e之碳排放量。每單位樓地板面積不含船運之碳排放量為 25.1 kg-CO2e/m2,可歸因本案較參考對象有著顯著較高的單位建築面積木材使用量(0.396 m3/m2)。而從減碳的角度來看,主要的影響因子為「基礎工程」中的「預拌混凝土」、「鋼筋,以及「運輸及機具」中的「貨車(港口至基地)」與「海運」。

修身顯瘦の下降運動:利用離心力,有效啟動肌肉! 一天一次,4 週瘦身有感

為了解決減去日文的問題,作者石村友見 這樣論述:

熱銷百萬冊,「中居大師說」、「嵐的大挑戰」等知名節目見證! 風靡日本、紐約,「修身顯瘦鍛鍊女王」最新著作 只做5個「往下的動作」,4週看見明顯改變!     ◎ 魅力燃燒紐約的「下降運動」是什麼?   以往大家認為不斷的重複「往上、往下」的動作,才有辦法鍛鍊肌肉,像是深蹲、舉啞鈴、上下樓梯等。但近期紐約健身圈發現,真正能發揮瘦身效果的原因,不是做吃力的「往上動作」,而是「往下的動作」。     石村友見老師依據這個新興觀念,獨創出只做往下的「下降運動」,運用3「ONE」訓練法則,一天30秒,四週就能看到修身顯瘦效果。     ONE WAY:只做單一方向,無

須上上下下。往下的動作,即能有效啟動肌肉。   ONE TIME:動作只需做一次。精確的完成動作,做一次就夠。   ONE MOTION:只做下降運動。減少不必要的施力,減少疲勞。      ◎ 獨創5大下降運動,一天一次,腰腹臀腿明顯瘦一圈   五大下降動作,一天只需只做1次,做到感覺「到達極限」的秒數,專攻想要緊實的部位。   1、 腹肌下降運動:鍛鍊腹部深處的核心肌群,消除腹部脂肪,還能預防腰部痠痛。   2、 雙臂下降運動:類似伏地挺身的動作,30秒緩慢下降動作,啟動雙臂肌肉。   3、 臀部下降運動:精準鍛鍊臀部肌群,達到翹臀效果。   4、 背部下

降運動:總是駝背、背部肌群無力者,鍛鍊背部肌肉,修飾背部線條。   5、 大腿下降運動:專攻大腿部位,訓練結實的蜜大腿,讓雙腿看起來更加修長。               ◎ 體態輕盈、讓肚子瘦一圈的下降運動   下降運動最厲害的地方,除了能使體重減輕,還能讓5個大家最想瘦的部位變小一圈,更棒的是,不論任何年齡的人都可以做。     【案例一】找回許久不見的腰身曲線   45歲女士,做了下降運動後,不僅腰圍減去20.5公分,體脂也下降了,精神與心情都更穩定了!     【案例二】身體變輕盈,不再容易疲勞   32歲女士,體重減11.5公斤,腰圍瘦了32公分。現

在起床神清氣爽,不再害怕早起,陪伴孩子時也能很有活力!     【案例三】腰圍少了15cm,痠痛也解除了   65歲女士,腰圍一年內瘦15公分,以前的褲子都變鬆了,更棒的是髖關節不再疼痛,走路變得好輕鬆。   本書特色     1. 說明淺顯:用日常的實例說明最新的瘦身研究,馬上就理解。   2. 明確圖示:每個動作都有清晰的步驟分解圖,不用擔心做不標準。   3. 動作輕鬆:所有動作皆是往下的運動,做起來簡單不累,身體無負擔。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為了解決減去日文的問題,作者黃正芳 這樣論述:

摘 要我國民法親屬編自1930年12月26日國民政府令制定公布全文171條條文,並自1931年5月5日施行,迄2010年5月19日止,期間歷經13次修正與增訂條文,修正及增訂內容除有關夫妻財產制外,另包含結婚形式要件(第982條)、子女從姓約定與變更(第1059條)、非婚生子女從姓(第1059條之1)、婚生子女之推定及否認(第1063條)、非婚生子女認領之訴(第1067條)、收養(第1072條至第1083條之1)等,對於戶政事務所之登記作業,均產生重大改變。然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律卻未與民法親屬編為同步修正,導致實務運作上有所矛盾,甚或窒礙難行,民眾與戶政機關無所適從,惟賴內政部以

行政函釋為過渡因應之道。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三章係針對「父母子女」(第1059條至第1090條)為規範。依上開規範,子女與生母間視同婚生子女,有基本權利義務關係;子女與父親間,則以婚生子女或準正視為婚生子女者,方有權利義務關係的存在。準正視為婚生子女於民法第1064條雖有明文規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雖非生父,亦被推定具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質言之,現行民法親屬編之父母章節,乃著重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至於事實上之生父與子女(非婚生子女)關係,則未詳為規範保護。關於非婚生子女之從姓、認領與訴訟上之權利,雖然民法親屬編及相關訴訟法有所規範,且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亦無將非婚生子女之權益保護摒除於

外,但究非周全無瑕。故而,本研究擬藉由紀錄雲林縣大埤鄉戶政事務所實施戶籍登記作業情況,透過實務上運作概況比對相關司法判決之認定理由,並紀錄出現那些問題?希望藉由實務的運作經驗,釐清戶籍登記對於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所衍生之釋疑。針對本研究所得,茲提出以下建議:一、結婚形式要件  修正民法第982條規定。 將原條文「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修正為:「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

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二、兩願離婚之方式 修正民法第1050條規定。 將原條文「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修正為:「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並增訂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當事人雙方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經戶政人員審核身份無誤即可。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三、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 分居是否增訂為訴請離婚事由之一,多有爭議。但為

保障婚姻關係,在雙方衝突時有冷靜思考之空間與緩衝之時間,可增訂分居之協議與向法院聲請分居之宣告,並規定分居期間及分居時之權利義務;另分居多久時,才可直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除可降低離婚率外,亦可避免婚姻當事人雙方一時衝動,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四、制定身分確認法:  為保障非婚生子女之權益,政府應以公費方式為新生兒鑑別生父、生母的身分。透過法制化程序,強制公部門落實鑑別政策,免費提供DNA鑑定,非婚生子女之身分確認始有保障。五、增訂同居生子權益之規定:  於民法親屬編增訂條文,明定兩性同居時,必須協議所有的權利義務對等關係,包括其子女的身份確認,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

依相關規定辦理。除可刺激許多不願意結婚的人同居生子外,並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及防止同居生子後,拒不履行協議條件之約束規範。六、建立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制度:  全民均須接受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要拋棄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思維,以互相尊重及以愛的關懷作為人際關係的出發點,從基礎教育做起,政府機關並應接受人民的歧視申訴。七、修正國家賠償對象之規定:  現行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修正為「本法於被害人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外國人時,亦適用之。」原條文規定是採取相互保證主義,必須

依照條約或被害的外國人本國法令或慣例,我國人可以在該國與該國人同樣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時,該外國人才可適用成為我國國家賠償法保護之客體。但國際人權保障是普世尊重的價值,被害人保護制度為國家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面臨人權保障國際化浪潮,為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及政府人權立國施政理念,建議刪除平等互惠原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