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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作津貼資格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毅弘寫的 2021刑法概要(司法特考適用)100%題題詳解(贈法科申論題寫作技巧)(五版) 和三民補習班名師群的 2020年刑法概要題庫攻略(司法特考四等適用)(依109年1月最新公布條文編寫)(主題分類+模擬試題+最新試題=500題,題題精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中小企業健康服務補助平台OSMP也說明:資格 申請「前」,特約護理人員已提供臨場服務:應於資格申請時上傳。 ... 之機構須符合規定且指派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資格者,「親自」到事業單位執行各項工作。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孫迺翊所指導 吳柏緯的 基本收入之研究——以社會安全制度之再建構為中心 (2020),提出臨時工作津貼資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基本收入、社會國原則、社會安全制度、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社會連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蕭全政所指導 張志源的 臺灣社會住宅政策之政經分析,2010-2020 (2020),提出因為有 社會住宅、公共政策、偏差、偏差動員、政經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臨時工作津貼資格的解答。

最後網站臨時工作津貼作業須知則補充:七、給付方式: (一)工資發給標準為每日新台幣五四二元,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參照勞動基準法規定支給津貼,最長以六個月為限。如給付期間已就業或拒絕所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臨時工作津貼資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刑法概要(司法特考適用)100%題題詳解(贈法科申論題寫作技巧)(五版)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資格的問題,作者陳毅弘 這樣論述:

  ★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收錄108-109年最新試題共8份,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8-109年警察人員四等、普考、司法人員四等試題共8份,100%題題詳解。     Q2:覺得這本的題目還不夠練習,手很癢怎麼辦?   A2:本社另有發行題庫書《刑法概要題庫攻略》,比這本《刑法概要》單書多了400道題目(主題式分類題庫+3回模擬試題)可供考生進一步演練。但考生如想在短期內完成「濃縮的重點整理閱讀+適度的歷屆試題演練」時,這本《刑法概要》將助您上考場應試可以穩穩一戰。

    Q3: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3: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考試利多】   司法特考主要因司法院、法務部之人力需要舉辦。由於報名資格不限制是否為法律系畢業,因此非法律系的考生也可從事司法事務有關的工作。司法特考屬司法體系,加給較一般公務員多,例如四等書記官薪資為36,505元,另外每月有4,500元的專業加給;四等法警月薪近45,000元,扣掉公保、健保、退撫儲金,月入仍有近4萬元,每月還可多領2,000至3,000元的夜勤加班費;監所管理員為委任三職等一級,薪資起薪近42,000元。因為工作性質特殊,另依服務單位不同提供危險加給、偏遠

加給、值勤津貼、福利金等額外補助,每月可領50,000至55,000元不等。     【工作簡介】   一、法院書記官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製作、裁判及其他書類正本之製作與其結果公告層送與通知、案件文書之交付送達、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及其他依法令由書記官辦理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二、法警   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三、監所管理員   監獄戒護管理工作、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受刑人解送移監、管理、戒護

及搜檢事項。     四、執達員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本書適用】   這本《刑法概要》適用於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監所管理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地方特考四等法律廉政、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法院書記官、原住民族四等考試法警。     【本書優勢】   .坊間刑法書籍又重又厚,我在考試前真的看的完嗎?   .實務見解千千萬萬個,哪一個考試才會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會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

?   .法律問題有爭議時,考試時我要採學說還是實務見解?     以上關於司法特考考生對刑法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領你(妳)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掌握最新趨勢   刑法近年陸續進行重大變革,從宣告累犯的一律加重刑度違憲、業務過失的消失與大法官宣告通姦除罪化等,種種的改變已經不是抱著舊有的教科書就有辦法應對的,本書結合最新修法資料以及近年實務見解,用一本書簡單整合新條文與新概念。     二、濃縮精華   作者濃縮〈刑法總則〉和〈刑法分則〉的內容,深入淺出,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最精要的部分,即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一

本在手,大勢底定。引導讀者從構成要件該當性來比較刑法條文與運用的落差;在違法與不法之間探索容許犯罪的必要性;通過檢驗個人惡性來成就一個犯罪案件的基底,探討罪與罰的虛實。     三、學說與實務並重   本書強調學說與實務見解並重,第一、二部分藉由重點整理建立基本概念,其中穿插重要實務見解,每章節附有精選試題,讓讀者可以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重要概念是否有正確扎實於讀者心中,就透過練習歷屆試題來印證,反覆演練讓上榜之日離考生愈來愈近。     四、各種題型兼具   刑法概要向來就以「範圍大、內容深淺不一,及冷門熱門考點不一定」而聞名。本書收錄108~109年一般警

察人員、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與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0%題題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選對選項。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刑法(109.01.15修正公布)     (1)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2)修正將

現行刑法中的罰金刑計算標準統一,將銀元的數額、倍率統一以新台幣換算,日後適用刑法罰金刑不須再換算,且標準一致,有助於司法實務適用。     (3)隨著科技進步,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網路直播等)進行串連集結,時間快速、人數眾多且流動性高,不易先期預防,致使此等以多數人犯妨害秩序案件規模擴大,亦容易傷及無辜。爰將第一百四十九條前段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聚集」之行為為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不論其在何處、以何種聯絡方式(包括上述社群通訊軟體)聚集,其係在遠端或當場為之,均為本條之聚集行為,且包括自動與被動聚集之情形,亦不論是否係事前約定或臨時起意者均屬之。因上開

行為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爰修正其構成要件,以符實需。     (4)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5)本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以刑罰手段處罰囤積不應市行為,而一般生活必需用品甚多,何種生活必需用品之囤積不應市應以刑罰手段處罰,應使人民得以預見,因國家負有維護國民健

康與衛生以保障基本生存需求之義務,為因應生活必需用品供應之實際情勢,並避免擴大至所有民生物品,是以法律明定授權行政院公告生活必需用品,以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爰增訂本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又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影響物價之不實資訊,往往造成廣大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動盪更鉅。是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透過前開手段傳送不實資訊者,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本條第四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6)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損害他人信用之

不實資訊,對該他人信用之損害更為嚴重,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第三百十三條第二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考生推薦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司法特考監所管理員上榜生:陳柏翰     國文:46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52分   刑法概要:84分   犯罪學概要:88分   監獄學概要:85分   監獄行刑法概要:100分     三民的專業科目講師非常不錯,尤其是王義老師以及戴久喨老師的課程,全程以實務上的經歷跟例子列舉所有法律上的抽象條文,強化我們考生的學習能力。另外,補習班的導師們也樂於幫助考生們報考不同的考試,提供考生很多的具體資源。分享

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由於我的作文不好,去年就是作文讓我的警察特考失利,所以今年我特地閱讀大量的課外讀物,增加自己的文辭造詣,我也常閱讀像是李安或楊恩典這類型的成功人士撰寫的文章,我的作文拿了27分不算高分,公文的部分就照著補習班格式去背誦,基本成績都能夠拿到手,而國文的選擇題部分占分百分之20,我靠著自己高中所學的國文程度拿到了14分,還算是可以的成績。     【法學知識與英文】法學緒論以及憲法部分我是照著老師的節奏去複習及預習,這兩科算是簡單的科目,但是也不建議投注太多心力,畢竟法學知識部分也只有百分之60的分數,而英文是我最爛的科目,我拿到的成績是52分。

    【刑法概要】對我而言,刑法準備起來是輕鬆的,因為監所全考選擇題,警特考生都要背上很多法條,所以我建議考監所的同學,如果有能力把法條跟實務見解背起來,法條找重要的背,像是刑法271殺人罪、刑法328強盜罪這種萬年考題。     【監獄學概要】這科我是照著補習班的課本自讀,跟犯罪學非常相似,可說是犯罪學的兄弟科目,我自己是將犯罪學與監獄學一同讀取,這樣在讀犯罪學的同時也可以複習監獄學。     【犯罪學概要】我是以準備警察的犯罪學方式準備監所,考科幾乎一模一樣,於是沒有另外特別讀,算是專業科目最難的一科,剛入門的新生讀這科最累,但是一定要堅持下去,因為讀久了會發現這項

學科,可以應用在社會生活很多地方,也會因此萌生興趣。     【監獄行刑法】這科是全選擇題,純粹考考生的細膩度以及背功,一定要注意所有細節,包含吸菸管理辦法或是其他矯正法規。     考試路上,三民與你同行。 作者簡介   陳毅弘     三民補習班權威名師 刑法總則 第一章 刑法之概念 重點1.意義 重點2.罪刑法定原則 重點3.適用效力 重點4.立法解釋   第二章 刑法行為與犯罪類型 重點1.行為與犯罪概念 重點2.犯罪之類型   第三章 構成要件 重點1.意義 重點2.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不法構成要件

重點3.構成要件錯誤   第四章 違法性 重點1.阻卻違法事由 重點2.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重點3.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第五章 罪責 重點1.意義 重點2.罪責之構成要素 重點3.原因自由行為 重點4.禁止錯誤   第六章 未遂犯 重點1.故意犯罪行為之階段 重點2.未遂犯 重點3.不能犯與迷信犯 重點4. 準中止犯   第七章 正犯與共犯 重點1.正犯概說 重點2.直接正犯與間接正犯 重點3.共同正犯 重點4.共犯   第八章 競合論 重點1.純正競合 重點2.不純正競合   第九章 

刑罰與沒收 重點1.概說 重點2.沒收 重點3.累犯 重點4.刑罰之加重、減免與審酌事項 重點5.自首 重點6.易刑 重點7.緩刑 重點8.假釋 重點9.時效   第十章 保安處分 重點1.意義 重點2.類型 重點3.宣告與執行   刑法分則 第一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重點1.內亂罪 重點2.外患罪 重點3.妨害國交罪 重點4.瀆職罪 重點5.妨害公務罪 重點6.妨害投票罪 重點7.妨害秩序罪 重點8.脫逃罪 重點9.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重點10.偽證及誣告罪   第二章 侵害社會法

益之犯罪 重點1.公共危險罪 重點2.偽造貨幣罪 重點3.偽造有價證券罪 重點4.偽造度量衡罪 重點5.偽造文書印文罪 重點6.妨害風化罪 重點7.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重點8.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重點9.妨害農工商罪 重點10.賭博罪   第三章 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重點1.妨害性自主罪 重點2.殺人罪 重點3.傷害罪 重點4.墮胎罪 重點5.遺棄罪 重點6.妨害自由罪 重點7.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重點8.妨害秘密罪 重點9.竊盜罪 重點10.搶奪罪 重點11.強盜罪 重點12.海盜罪 重點13

.侵占罪 重點14.詐欺罪 重點15.背信罪 重點16.重利罪 重點17.恐嚇罪 重點18.擄人勒贖罪 重點19.贓物罪 重點20.毀棄損壞罪 重點21.妨害電腦使用罪   最新試題詳解 108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108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8司法人員考試試題﹝書記官﹞ 108司法人員考試試題﹝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 109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9年司法人員考試試題﹝書記官﹞ 109年司法人員考試試題﹝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

基本收入之研究——以社會安全制度之再建構為中心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資格的問題,作者吳柏緯 這樣論述:

本文的目的在於探討基本收入成為我國社會安全制度一環時,所可能面臨到的法律問題。此包含兩大區塊:其一,基本收入的合憲性。其二,基本收入的制度定位、細部設計與既有制度間的關係。為了回答上述的問題,本文一方面從基本收入的定義著手,探詢其歷史發展、理論基礎、預期效益跟反對意見,並輔以2017年在芬蘭進行的社會實驗,試圖理解基本收入的制度內涵。另一方面,以我國憲法上的社會國原則為依據,重行檢視我國社會安全制度的架構與內容,並分析其所面臨的挑戰與困境,從而得出基本收入對於我國而言具有何等的意義。在假設基本收入可能成為我國社會安全制度的前提下,本文嘗試從我國憲法中找尋基本收入的憲法基礎,並反面排除了違憲的

質疑,包含:自我負責原則的侵蝕、過度照顧禁止原則的違反與國家財政的衡平等,從而架構出基本收入的合憲框架。接著,便著手設計屬於我國的基本收入制度,從制度定性開始,依序規劃給付對象、給付數額等,並與既有的制度間相互調和,最終完成我國社會安全制度的再建構。

2020年刑法概要題庫攻略(司法特考四等適用)(依109年1月最新公布條文編寫)(主題分類+模擬試題+最新試題=500題,題題精選)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資格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本書適用】   這本《刑法概要題庫攻略》適用於:   (一)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   (二)採測驗式題型: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類科、原住民族四等考試法警類科。   【考試利多】   司法特考主要因司法院、法務部之人力需要舉辦。由於報名資格不限制是否為法律系畢業,因此非法律系的考生也可從事司法事務有關的工作。司法特考屬司法體系,加給較一般公務員多,例如四等書記官薪資為36,505元,另外每月有4,500元的專業加給;四等法警月薪近45,000元,扣掉公保、健保、退撫儲金,月入仍有近4萬元,每月還可多領2,000至3,000元

的夜勤加班費;監所管理員為委任三職等一級,薪資起薪近42,000元。因為工作性質特殊,另依服務單位不同提供危險加給、偏遠加給、值勤津貼、福利金等額外補助,每月可領50,000至55,000元不等。   【工作簡介】   一、法院書記官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製作、裁判及其他書類正本之製作與其結果公告層送與通知、案件文書之交付送達、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及其他依法令由書記官辦理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二、法警   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三、監所管

理員   監獄戒護管理工作、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受刑人解送移監、管理、戒護及搜檢事項。   四、執達員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本書優勢】   .刑法條文300多條,哪些最常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會高分?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準?   以上關於考生對刑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依109年公布之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刑法1

09年1月最新公布條文編寫,此書在手,109年的司法四等考試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依歷年試題分析出題範圍編排   (一)本書第一部分主題式分類試題:依刑法概要歷年常考試題分為「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兩大篇9大主題共50個重點,幫助考生有架構地練習。題目愈多表示該主題重點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讓題感蒸蒸日上。   (二)第二部分模擬試題:附有三回試題,仿司法四等書記官考試2題申論+25題選擇的混合題型,申論題題擬答、選擇題題解析,做為考生演練的木人樁,可立即演練增強實力,與實際上場做最緊密的連結。   (三)第三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近年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司

法特考四等(書記官、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試題共4份,題題詳解,將理論陷阱與細節一一揭露。過去的考古題往往成為來年命題委員出題的基本素材,要想掌握本科考情趨勢,務必勤加演練!   三、500精華題,題庫就是你的彈藥庫   本書由三民專業名師精心編輯,權威名師廖震審訂,主題式分類試題+模擬試題+最新試題詳解,總題數達500題。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考生練習過往法科考古題常要克服舊題目考點與現行規定有出入的棘手問題,這點作者都貼心幫考生「超前部署」好了,本書考古題解析配合刑法109年1月最新規定翻修,除免去考生費時費心查找求解的麻

煩外,也進一步突顯最新修法動態,更免去不小心誤記舊法而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刑法(109.01.15修正公布)   (1)隨著科技進步,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網路直播等)進行串連集結,時間快速、人數眾多且流動性高,不易先期預防,致使此等以多數人犯妨害秩序案件規模擴大,亦容易傷及無辜。爰將第一百四十九條前段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聚集」之行為為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不論其在何處、以何種聯絡方式(包括上述社群通訊軟體)聚集,其係在遠端或當場為之,均為本條之聚集行為,且包括自動與被動

聚集之情形,亦不論是否係事前約定或臨時起意者均屬之。因上開行為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爰修正其構成要件,以符實需。   (2)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本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以刑罰手段處罰囤積不應市行為,而一般生活必需用品甚多,何種生活必需用品之囤積不應市應以刑罰手段處罰,應使

人民得以預見,因國家負有維護國民健康與衛生以保障基本生存需求之義務,為因應生活必需用品供應之實際情勢,並避免擴大至所有民生物品,是以法律明定授權行政院公告生活必需用品,以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爰增訂本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又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影響物價之不實資訊,往往造成廣大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動盪更鉅。是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透過前開手段傳送不實資訊者,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本條第四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4)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

訊息傳送損害他人信用之不實資訊,對該他人信用之損害更為嚴重,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第三百十三條第二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名人推薦   【考生上榜心得】司法特考監所管理員上榜生:陳柏翰   國文:46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52分   監獄學概要:85分   監獄行刑法概要:100分   刑法概要:84分   犯罪學概要:88分   因為我原先是想考警察,不過有鑑於108年警察招考人數大減,便料想到警察並非像以前一樣好考,於是從108年的2月份起,我向三民購買了監獄行刑法以及監獄學的課本,並且向三民的老師們詢問問題,全力的準備監所管理員,凡事起頭難,從未碰過的行刑法跟監獄學確實不容易學,不過

經過約4個月的時間,我便將這兩科難搞的科目準備到足夠上戰場的程度。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由於我的作文不好,去年就是作文讓我的警察特考失利,所以今年我特地閱讀大量的課外讀物,增加自己的文辭造詣,我也常閱讀像是李安或楊恩典這類型的成功人士撰寫的文章,我的作文拿了27分不算高分,公文的部分就照著補習班格式去背誦,基本成績都能夠拿到手,而國文的選擇題部分占分百分之二十,我靠著自己高中所學的國文程度拿到了14分,還算是可以的成績。   【法學知識與英文】法學緒論以及憲法部分我是照著王義老師的節奏去複習及預習,這兩科算是簡單的科目,但是也不建議投注太多心力,畢竟法學知識部分也只有百分之六

十的分數,而英文是我最爛的科目,我拿到的成績是52分。   【監獄學概要】這科我是照著補習班的課本自讀,跟犯罪學非常相似,可說是犯罪學的兄弟科目,我自己是將犯罪學與監獄學一同讀取,這樣在讀犯罪學的同時也可以複習監獄學。   【犯罪學概要】我是以準備警察的犯罪學方式準備監所,考科幾乎一模一樣,於是沒有另外特別讀,算是專業科目最難的一科,剛入門的新生讀這科最累,但是一定要堅持下去,因為讀久了會發現這項學科,可以應用在社會生活很多地方,也會因此萌生興趣。   【監獄行刑法】這科是全選擇題,純粹考考生的細膩度以及背功,一定要注意所有細節,包含吸菸管理辦法或是其他矯正法規。   【刑法概要】對我而言,刑

法準備起來是輕鬆的,因為監所全考選擇題,警特考生都要背上很多法條,所以我建議考監所的同學,如果有能力把法條跟實務見解背起來,法條找重要的背,像是刑法271殺人罪、刑法328強盜罪這種萬年考題。   審訂者簡介 廖震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我是廖震。國家考試中刑法科目的出題,從最傳統的全申論題,漸漸發展到現在依據用人的不同需求而演進為混合題型,其軌跡清晰可見。   為了廣大讀者在測驗題練習上的需求,本書由三民專業法學團隊精心按照最新刑法規定、學說與實務見解編修而成,除了按照刑法體系分章收錄試題之外,並有完全詳解的模擬試題及最新歷屆試題;我非常榮幸能參與審訂工作,並把這本實用的考試用書

推薦給大家。   「熟練,就能造就榮耀!」   第一部分 主題式分類試題  第一篇 刑法總則   主題一 法例    重點一 罪刑法定主義    重點二 從舊從輕原則    重點三 適用範圍    重點四 名詞定義        主題二 刑事責任    重點一 故意與過失    重點二 作為與不作為    重點三 罪責要件    重點四 阻卻違法事由    重點五 未遂    重點六 正犯、共犯        主題三 刑罰    重點一 主從刑    重點二 沒收    重點三 易刑    重點四 累犯    重點五 競合    重點六 刑之酌科及加減    重點七 緩刑及假釋    重

點八 時效    重點九 保安處分    第二篇 刑法分則   主題一 國家法益    重點一 妨害國安及國交罪    重點二 公務員瀆職罪(一)    重點三 公務員瀆職罪(二)    重點四 公務員廢弛職務及圖利罪    重點五 公務員洩漏秘密及不純正瀆職罪    重點六 妨害公務罪    重點七 妨害投票及秩序罪    重點八 妨害司法權行使之罪        主題二 社會法益    重點一 放火失火罪    重點二 漏逸間隔氣體及決水侵害罪    重點三 妨害交通罪    重點四 其他公共危險罪    重點五 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罪    重點六 偽造度量衡及文書印文罪    重點七 妨

害風化、婚姻及家庭罪    重點八 褻瀆祀典侵害墳墓屍體罪    重點九 妨害農工商罪    重點十 鴉片毒品及賭博罪        主題三 生命、身體法益    重點一 殺人罪    重點二 傷害罪    重點三 墮胎遺棄罪        主題四 自由法益    重點一 妨礙性自主罪    重點二 妨害自由罪        主題五 名譽法益    重點一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重點二 妨害秘密罪        主題六 財產法益    重點一 竊盜罪    重點二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重點三 侵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重點四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重點五 贓物及毀損罪    重點

六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二部分 模擬試題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三部分 最新試題詳解 107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108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108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書記官﹞ 108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

臺灣社會住宅政策之政經分析,2010-2020

為了解決臨時工作津貼資格的問題,作者張志源 這樣論述:

本研究從政治經濟分析角度,討論臺灣2010-2020年社會住宅政策因果脈絡,並結合社會住宅之建築計畫內容,分析社會住宅建築特色。 在社會住宅政策倡議與反對(2010-2011)階段,主要分析社會各界對社會住宅政策推動的正反意見,討論該政策出現歷程及政策倡議侷限在新北市及臺北市之原因,探討此階段馬英九總統的政治考量及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的倡議目的和內容。 在社會住宅政策執行停滯與變動(2012-2015)階段,主要分析中央政府原規劃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並行,但因2014年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標案弊案而改變之原因,並探討此階段民間團體發動巢運,對社會住宅政策提出之觀點。由於此階段政策侷限在新北

市、臺北市、桃園市,故探討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內政部、內政部營建署、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三個直轄市的市長候選人及總統候選人對社會住宅政策之觀點。 在社會住宅政策創新與更新(2016-2020)階段,主要分析實現蔡英文總統宣示8年內興建20萬戶社會住宅,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提出的各類配套方案內容以及《住宅法》修訂及政策創新,探討此階段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內政部及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政策觀點,分析各直轄市政府對於社會住宅政策的執行成果。 最後討論台灣社會住宅政策的特殊性,並提出社會住宅政策未來展望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