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區建地目分割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農業區建地目分割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規集成(87年1月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無標題文件也說明:本案申請建築基地之原協議通路(下營區十六甲段2403及2403-34等2筆地號),分屬都市計畫外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與都市計畫內農業區建地目土地(實施都市計畫前已編定為「建 ...

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研究所 楊振榮所指導 林琬菁的 從資源永續觀點探討休閒農業與土地利用之關係 (2003),提出農業區建地目分割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休閒農業、休閒農場、休閒農業區。

最後網站不動產法規~10分鐘搞懂何謂農建地-27則補充:農建地是一般口語的說法,意指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中己蓋有房屋的「建」地目土地,緣起係為保障都市計畫發布前已編定為可供興建住宅使用之建築用地,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農業區建地目分割,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規集成(87年1月版)

為了解決農業區建地目分割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本書廣集中央及地方法規,全文共為449種法規條文,2600多頁,蒐集了最新修訂之營建相關條文,是學習土木、建築相關人員必備之工具書。

從資源永續觀點探討休閒農業與土地利用之關係

為了解決農業區建地目分割的問題,作者林琬菁 這樣論述:

近年來,世界各國於經濟發展過程中,為解決農業結構僵 化、農村經濟凋敝,以及農民所得相對偏低問題,發展休閒農 業已逐漸形成一股潮流。鑑於目前全國僅12家休閒農場取得合 法資格,大多數休閒農場仍處屬於不合法經營,因此,本研究 旨在瞭解其合法比例偏低之原因,為達上述目的,本研究首先 透過問題之陳述與分析以確立研究目的及研究範圍,其次蒐集 休閒農業相關文獻加以分析探討,確立研究架構,並以截至2004 年3月29日農委會同意准予籌設許可之126家休閒農場為研究對 象,透過休閒農業經營者之問卷調查及專家學者、政府官員之 深度訪談,主要研究發現:1、休閒農業經營者之教育程度,專 科以上

學歷居多(44.5%),轉型休閒農業原因以自身興趣(61.1 %)比例最高。就職業別,42.6%的兼業農並非將休閒農業當 作副業經營,值得深究。2、休閒農業以北部及中部最為蓬勃發 展。3、休閒農場以山坡地保育區、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為 主要土地利用型態。4、休閒農場土地面積以3公頃以下(53.7 %)最多,農業經營體驗型休閒農場(72.2%)為主要經營型 態。5、休閒農場所面臨之土地問題,主要以受到公有道路與水 溝地目的分割,肇致無法擴大經營規模。6、61.1%的受訪者認 為位於非都市土地面積需達10公頃以上始准設置遊客休憩分區 顯不合理。7、休閒農業所面臨的問題主要為法令

限制太多及申 請流程繁複。8、農業及生態體驗為休閒農場主要經營項目,但 經營住宿及餐飲比例有偏高趨勢。9、發展休閒農業有助農民增 加收益、環境改善及地方經濟轉型。10、發展休閒農業有助於 資源永續發展。11、超過50%受訪者認為資金籌措不易,需要 政府協助專案貸款或補貼。 依據研究結果,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建議:1、為整體土地利 用效益之考量,建議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休閒農業區內之休閒農 場設置面積得酌於放寬,以發揮土地規模效益。2、休閒農業區 外之休閒農場設置面積仍應採較嚴格的限制。另外有關道路或 水路若能維持原有功能之維護(如要求出入道路之留設、原有 水路維護等)應可視為符合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十條設置 休閒農場之土地應完整,並不得分散之規定。3、為解決目前休 閒農場土地合法性問題,有條件採就地合法,如屬程序違規, 則補辦相關程序;如為實質違規,仍應依法處置。4、建議將現 階段推行中之休閒農業涵蓋休閒農漁園區、休閒農業區與休閒 農場,建議加以整合,以有秩序的區域整體發展取代無規劃性 的點狀發展,同時避免資源分散,政府應積極輔導取代單純資 金之補助,並擬定整體性、系統性之休閒農業發展政策。5、建 立休閒農場稽核制度,並公布稽核成果,提供民眾選擇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