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低於基本工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底薪低於基本工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晴羽寫的 要上班了!然後咧?:教你當個聰明的職場勞工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保薪資只用底薪申報,各項給付少領數萬元!獎金、加班費也 ...也說明:「我月薪30,000元,但是老闆以24,000元最低級距加保,這樣對嗎?」 事實上.只要投保薪資低於實際薪資,就是所謂的高薪低報。可別以為這樣省了勞保費就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所 衛民所指導 簡伊伶的 廉價的時尚:名牌產品背後的勞工血汗與淚水 (2009),提出底薪低於基本工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勞動人權、血汗工廠、國際勞動基準、企業社會責任。

最後網站請問一般工作最低的底薪應該是多少!? - 11001則補充:勞基法有規定正常工作要多少底薪嗎? ... 職工作勞工的基本工資每月是15840元(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童工為11089元) ...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5840。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底薪低於基本工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要上班了!然後咧?:教你當個聰明的職場勞工

為了解決底薪低於基本工資的問題,作者蔡晴羽 這樣論述:

拒當職場笨蛋!老派貓有絕招! 教求職族、職場新鮮人必知的勞動法學分 不讓你任人宰割!   每一篇發生在你我周遭的職場故事,   每一個你我都應該知道的勞動法律。   拗口的法律名詞,利用活潑的插圖,讓你清楚明瞭!   枯燥的法律關係,透過簡單的故事,讓你身歷其境!   重要的法律權益,藉著清楚的說明,讓你全部掌握!   本書收錄最新「一例一休」、「特休請假」、「最低服務年資」的修法以及相關函釋見解,讓即將步入或是初入職場的你,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勞動權益。   要上班了!然後咧?   「怎麼避免求職陷阱?」   「試用期長短老闆說了算嗎?」   「薪資單該怎麼看?」   「一例一休跟我

有什麼關係?」   「老闆隨便幫我調動職務可以嗎?」   老派貓說:   實際勞動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水待遇、是否投保勞保等),如與徵才廣告刊登內容不符;或雇主要求扣留證件、預繳保證金或收取費用、指示違反公序良俗的工作,都是違法徵才行為,可以依法申訴檢舉。   老派貓說:   試用期約定,應該是雇主已經「保留」解僱權之特別約定,於試用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仍不得違反誠信原則或權利濫用,雇主也不可以片面決定延長試用期間。   老派貓說:   除了本薪(底薪)外,任何雇主發放之獎金、津貼只要屬於勞務的對價而有「經常性」也都是工資,工資總額認定會影響到加班費、勞健保月投保薪資、退休金數額,影

響勞工權益。是否低於基本工資而違法應在不計加班費之情況下,即使勞工是因績效、全勤等獎金掛0,以致低於基本工資,雇主仍屬違法。   老派貓說:   勞動基準法規定採「正常工時」制度。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單週7天只能工作5天,另有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在特定行業別可以經工會,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採取「二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變形工時只是在週次內工作時間可以挪移,不影響總工時、例休日天數,且加班仍應遵守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單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規定。   老派貓說: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且應符合:(1)基於企

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2)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否則即屬違法調動命令。 聯名推薦   張鑫隆教授   林佳和教授   周兆昱教授   錢建榮法官   邱顯智律師   吳俊達律師   周宇修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周漢威執行長   新海工會林子文顧問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吳俊達律師(尚詰法律事務所)   本書清楚完整點出常見勞動法律問題,跟著晴羽律師學習魔

法,不讓黑心職場坑你錢!   林佳和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有教科書的質,但無其艱澀;有實務見本之用,但看不到論理的弱。  

廉價的時尚:名牌產品背後的勞工血汗與淚水

為了解決底薪低於基本工資的問題,作者簡伊伶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與資訊的發展,全球化使得勞力需求更具彈性,也更容易被取代。 企業為了追求最大利潤便尋找工資成本低廉的國家來提供勞務,而當勞動人權成為企業利益下的犧牲者時,企業就成為所謂的血汗工廠。本研究主要探討在全球化的過程中,跨國企業的生產供應鍊上的勞動條件與勞動人權現況。透過文獻分析法與個案研究法分析安雅環保包事件、耐吉運動用品事件以及蘋果iPod事件來做探討。研究發現想要避免血汗工廠的發生,雖然可以從國際勞動人權、各國政府及企業本身等三方面加以約束外,還必須藉由媒體的監督與消費者的共同抵制才能有效扼止血汗工廠的不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