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正曄寫的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 和陳金泉的 勞動訴訟實務(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因疫情停業勞動部:期間薪資不列入平均工資| 生活 - 中央社也說明:黃維琛表示,平均工資的計算,攸關勞工舊制勞退金、資遣費和職災補償等,原本勞基法施行細則已經規定,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而不能繼續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新學林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馬財專 博士所指導 李思嫺的 恩惠外衣下的剝削:論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 (2020),提出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資定義、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恩惠性給與、勞基法第2條第3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 博士所指導 林素鳳的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藥師、勞動契約、勞動條件、勞動權益、工作時間、工資、出勤紀錄、特別休假、勞工退休金、高薪低報、資遣費、勞動檢查、團結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解答。

最後網站【職場】被資遣可要3權益+資遣費自算! - 律師真心話則補充:關於資遣費的計算,需要計算「平均工資」與「工作期間」這兩項。而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開始施行後,開始出現「新制」、「舊制」的區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問題,作者游正曄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完善體系建構、臨場例題演練一次搞定,貫徹一本書主義,就是這麼簡單!   •輔以圖表及表格方式說明,輕易理解深奧法律概念與複雜法令內容!   •從實務見解及時事議題出發,補充學理上說明,問題意識與論述內容夠接地氣不走鐘!  

恩惠外衣下的剝削:論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問題,作者李思嫺 這樣論述:

工資制度一直被視為國家重要的勞工政策,是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為宗旨;另一方面,工資也是勞動成本,攸關雇主之盈餘。然工資認定影響株連甚廣,我國舉凡退休金、加班費、請假、資遣費、職業災害補償…,都是以屬於勞動基準法中之「經常性給與」做為平均工資的計算基準。而另一方面,「恩惠性給與」的增加,則將降低上述隱形工資給付,勞工的權益也連帶被剝削。勞基法將工資定義爲:「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然而過去我國學說、司法與行政上對於勞基法工資定義要件「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及「經常性給與」一直保有不同

之觀念。經研究後發現,勞動基準法中之「經常性給與」要件,乃造成工資爭論之主因。最後期許本文於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下之結論及建議能改善勞動法制規範,以增進我國勞雇工資法制完備性,並解決長期之工資爭議問題,促使勞方、雇主、政方共創三贏目標。

勞動訴訟實務(2版)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問題,作者陳金泉 這樣論述:

  本書是國內第一本體系完整介紹勞動訴訟實務之專書,全書以民事程序法為主幹,輔以勞動實體法各重要爭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之「勞動事件法」全部重要條文內容均已納入各章節當中。修訂二版並已盡可能納入最新實務見解,每一章均有修訂增補,二版較初版約新增30頁篇幅之內容。   第一章勞動訴訟總論,內容包括當事人、管轄、準據法、裁判費、保全程序、訴訟救助與法律扶助。其次依序介紹各主要勞動訴訟類型,包括違法解僱訴訟、違法調動訴訟、給付資遣費訴訟、給付退休金訴訟、職業災害補償訴訟、最低服務年限約款訴訟、離職後競業禁止訴訟及服務證明書訴訟等,俾使盡量呈現勞動訴訟實務運作之全貌。其中違

法解僱訴訟佔全書篇幅四成,分成三章十節是最重要的勞動訴訟類型。   全書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見解為輔,間亦佐以作者個人淺見,對實務見解認有不合時宜、不合理者,也提出坦率而直白的評述,期待能建構一個勞雇雙方都信服的勞動訴訟體系。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問題,作者林素鳳 這樣論述:

我國受僱藥師自適用勞動基準法至今已有23年,然受僱藥師受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以致其勞動權益受損之勞資爭議情事頻傳。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年國內「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即有903件,其勞資爭議案件之權利事項當中以「工資爭議」最多,其次為「資遣費爭議」。另由司法途徑受理有關受僱藥師之勞資爭議案件,以裁判案由來分析,爭議案件當中以「給付資遣費」最多,其次為「確認僱傭關係」。由此可見我國勞動法令在執行實務上,因勞資地位的不對等,致使受僱藥師面臨諸多勞動條件不足之困境。本文透由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兩種方式,實地瞭解我國診所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現況與問題、相關法規範與爭點。本研究發現不僅藥師對於自身

的勞動權益及義務相當薄弱;雇主對勞動法令亦存在誤解、因成本考量而不願守法、對法令概念仍然很模糊致遵循能力不足,甚至有知法犯法等執行層面之疏漏。毫無疑問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亦有勞動檢查人力不足與勞動檢查量能不足之問題,以致無法有效遏止這些診所「慣老闆」違法的情事一再發生。本研究提出之建議如下,期望將來能做為有關單位引用,或是主管機關、政府部門立法或修法之參考。1.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加重罰則。2.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增加雇主故意違反之刑罰。3. 主管機關應增加勞動法的教育講習或課程。4. 主管機關應加強定期對診所實施勞動檢查。5. 勞動法令教育應加入高中職以上必修之通識課程。6.

受僱藥師應團結組織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