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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 ...也說明:教育部令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修正第4點附件2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國立體育大學 國際運動管理與創新博士學位學程 高俊雄所指導 葉明兆的 臺灣和匈牙利體育團體良善治理利害關係人推進與協會策略管理之比較研究 (2021),提出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非營利運動組織、體育改革、良善治理、自主、利害關係人、推進、策略類型、轉型領導。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 陳介宇、林坤燦所指導 鄭浩宇的 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支持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之調查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大專校院資源教室、特殊教育中心、支持服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的解答。

最後網站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1110309修訂)則補充:主旨: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4點附件2,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9日以臺教會(三)字第11144001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和匈牙利體育團體良善治理利害關係人推進與協會策略管理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的問題,作者葉明兆 這樣論述:

臺灣和匈牙利體育團體良善治理利害關係人推進與協會策略管理之比較研究中文摘要在體育運動的領域中,無論是營利或非營利運動組織,想要達成設定的目標,就必須發展自己的策略,在不確定性之中找出更合理的方法去完成。本論文[1]以臺灣和匈牙利體育改革的經驗相互參照,從文獻與經驗中發現問題,並探討單項協會在面對環境改變和利害關係人參與推進時,是如何發展其策略,以期達到本身自主良善治理的目標。並試圖思考組織內部權力結構民主化的可能,例如,領導模式採取轉型領導的思考,使得單項協會的良善治理及在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情況下,能夠適時建立夥伴結盟關係,促進公共利益、承諾與福祉。本論文進行文獻資料探討,整理自主良善治理的相

關背景脈絡,建立主題方向與分層概念做為訪談的分析工具。透過半結構式深度訪談,瞭解兩國全國性單項運動協會 (以下簡稱單項協會或協會) 與利害關係人對於體育改革的見解,以及單項協會如何對變革所採取的因應方式。在臺灣和匈牙利各選取5個單項協會的高層受訪者,就利害關係人部分各選取2至3名相關人士為訪談對象進行訪談。將訪談紀錄整理為逐字稿,並經由受訪者修正確認後進行編碼與分層概念的分析。根據分析內容,再分別於「組織運作」、「業務推展」、「財務狀況」和「民眾參與」等主題方向之下進行討論。結果發現,2016至2017年,針對臺灣單項協會長期累積的治理沉痾爆發體育改革之聲浪,是公民社會自下而上並與政府積極的推

進。隨即在2017年9月《國民體育法》 (以下簡稱《國體法》) 修正案公布實施後,體育團體全面改選並遵循修正案的要求,朝向良善治理的目標。修法之後仍有諸如開放民眾加入會員的衍生問題,以及未能深入整個體制結構通盤檢視。匈牙利方面,體育改革是由上而下的主導方式,對缺乏資金流入的體育部門、菁英運動和觀賞性團體運動項目進行資源補助與重置,以競技帶領全民運動發展,重振國族榮耀。受大量金費補助的單項協會改善基礎建設、擴充人員編制、提升國際競技成績,但這些協會卻對主要利害關係人 (政府) 產生過度依賴。雖然兩國的體育改革都有其各自產生的問題,但經由分析與討論,可以觀察到兩國進行改革的方向大致是正確的,整體而

言仍有明顯可見的成果與後續深化改革的空間,單項協會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互動應可更加活絡。依本研究結論,提出四項呼籲 (充分有效的溝通、採行民主的領導模式、以良善治理為基礎的夥伴關係、將個人會員轉化為運動推廣對象) 和五項未來研究議題 (利害關係人影響評估、教練培訓制度、委託專業顧問公司制定目標和策略、建立具體分析指標之評估研究、疫情不確定性對治理的影響),為體育團體自主良善治理及策略管理之建言。[1]本論文除了中文版本,同時亦按原稿翻譯成英文版 (計有317頁) 做為博士學位論文考試使用。惟英文版計劃進行投稿發表之改寫,謹以中文版為論文主要提交之版本。

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支持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之調查研究

為了解決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的問題,作者鄭浩宇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13所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所提供之支持服務內涵,以及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於支持服務之需求程度、滿意度與兩者兼之差異情形。研究對象為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以自編之「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支持服務需求及滿意度調查問卷」為主要研究工具,蒐集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各項支持服務之看法。本研究共回收200份有效問卷,問卷調查所得資料以套裝統計軟體SPSS 25進行分析,研究結果如下:一、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提供之支持服務類型偏重行政支援服務層面;各特殊教育中心提供之支持服務內容略有差異。二、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於特殊教育中心支持服務之需求程度,在整體量表與各層面均介

於「需要」與「非常需要」之間,各層面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為評量支援、行政支援及輔導支援,且各層面之得分呈現顯著差異。三、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於特殊教育中心支持服務之滿意度,在整體量表與各層面均介於「不太滿意」與「滿意」之間,各層面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為行政支援、評量支援及輔導支援,但各層面之得分未達顯著差異。四、以不同背景變項對支持服務需求程度之差異分析及滿意度之差異分析發現,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之「服務年資」、「特殊教育專業背景」、「服務學校類型」以及「服務學校所屬特教中心」變項上均達顯著差異。五、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特教中心支持服務之需求程度與滿意度之間為中度相關。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結論,並針對教育行政

單位、特殊教育中心及後續研究提出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