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數認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加班時數認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寫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和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關於工時最常遭罰的陷阱給了加班費還是會有問題? - 今周刊也說明:勞動事件法將舉證責任反轉到雇主身上,不管是工時、工資、員工的認定, ... 時間都會被法院認定是上班時間,而這個認定會對企業產生鉅額的加班費用。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書泉所出版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士豪所指導 丁慧萱的 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後對醫院之醫療資源與醫師及其他醫療人員之衝擊 (2020),提出加班時數認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住院醫師、專科護理師、護理師、醫師助理、勞動基準法、超時工作、過勞。

最後網站所有條文-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 - 全國人事法規釋例則補充:一、加班費之支給,以各機關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經主管覈實指派延長工作者為限,且免刷卡員工加班者,其加班起迄時間應有刷卡、 簽到或其他可資證明之紀錄。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加班時數認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加班時數認定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後對醫院之醫療資源與醫師及其他醫療人員之衝擊

為了解決加班時數認定的問題,作者丁慧萱 這樣論述:

醫事醫療人員(包括: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專科護理師、護理師、醫師助理…等),在社會觀感上屬高階專業人士,工作內容是救人及公益,廣受整體社會所尊敬;然而事實上是我國健保體制以點數計費推行下,醫療機構為追求營運獲利,壓低營運成本,導致醫療院所往往聘僱人力不足,進而導致過度剝削醫事人員,工時過長、職責範圍過廣,導致醫事過勞的情形。然而此一醫事職場普遍存在的過勞問題,其形成並非一朝一夕,而乃是近年來發生多起醫事人員因過勞而重傷、甚至致死之實際案件頻頻發生後,台灣醫療人力問題近期受到各界的普遍關注與討論。醫師也是國民,其基本人權的保障,不應與其他國民有所不同,對醫師工作權的保障,不僅保障醫師自身健康,

為使醫師回復執業熱情,對社會及病患也皆有正面的醫療安全作用。我國自80年代起實施《勞動基準法》,但《勞動基準法》卻受僱醫師與醫院之勞雇關係,排除《勞動基準法》之適用,一直至2019年9月起公私立醫療機構之受僱住院醫師,方才正式獲得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有了住院醫師連續工作不能超過28小時的規定,相關聘僱契約、退休、職業災害等都具有法律保障 。當《勞動基準法》新制衝擊醫院成本時,專科護理師和外科手術室護理師(醫師助理),則成為醫院最佳配套措施、輔助人力,接續再討論專科護理師輔助行為探討、與醫護人員過勞衍生之法律問題探討,包括醫護人員過勞職業災害、誤診疏失與醫療訴訟糾紛、與加班時數認定與輪班排

班不公。在《勞動基準法》修法後,面對主治醫師人力缺口問題,衛生福利部位此提出的配套措施,乃是傾向擬調整專科醫師訓練計畫,將部分人力由PGY不分科住院醫師和專科護理師填補病房業務,或者拉護理人力填補,甚至開放外科專科護理師及規劃開放醫師臨床助理手術時上場當助手,以填補外科實務上的人力短缺問題。縱然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是醫師勞動權益正式邁向新的里程碑,但《勞動基準法》所定的規範,已是勞動權益的最低標準,若加上住院醫師階段專業養成過程之勞力、勞心,以及日夜顛倒輪班各方面付出的成本,工時並沒有「實際下降」。本文研究動機乃從社會公義角度,基於因為社會上已發生太多醫師過勞訴訟案件,引起社會輿論關注

,所以才要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以列舉四大實務案例,藉由探討醫師及護理師在近年來,逐漸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範圍後,當遭遇過勞職業災害、醫療訴訟糾紛、加班時數與輪班排班不公,是否可認定過勞時,進行整合探討醫師的勞動人權意識,在納入《勞動基準法》是否有所實質提升、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又將面臨哪些法律上適用性的問題、以及對現行受雇醫生、專科護理師與醫師助理之衝擊影響,嘗試提出能健全醫護人員勞動權益制度改善改革方向之建議,藉以完善我國醫護人員之基本勞動權益。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加班時數認定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