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寫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和李由的 2022憲法(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100%題題詳解(贈作文/公文寫作高分速成包)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基法》修正案今天上路!三讀後的「新增規定」 - 經理人也說明:根據《勞基法》第32條規定,在取得勞工同意的前提下, 每月可加班時數提高至54小時,三個月上限為138小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進一步規定,三個月為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馬財專 博士所指導 李思嫺的 恩惠外衣下的剝削:論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 (2020),提出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資定義、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恩惠性給與、勞基法第2條第3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 博士所指導 林素鳳的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藥師、勞動契約、勞動條件、勞動權益、工作時間、工資、出勤紀錄、特別休假、勞工退休金、高薪低報、資遣費、勞動檢查、團結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Facebook則補充:答:勞基法所指的加班,指的是勞工在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晚上的3小時應該視為加班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http://ppt.cc/QL_g)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勞基法修正 適應一對一針對疑問回應】

今天服務處來了許多朋友表達對勞基法修正的看法,適應和主任、助理們也一對一針對疑問回應,向大家說明釋疑。

法律沒有絕對的完美,能執行的法律才能真正保障人民權益。

目前勞動部正在研擬配套的函釋,今天我也徵詢對加班換補休期限的看法,有人說他就是要加班費,有人可以接受每個月結算,也有人想與特休一樣每年結算,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與需求,我會將今天的記要提供給勞動部,做為制定細則的參考。

勞基法與勞工息息相關,法的施行落實到現實的職場,如果您遇到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都歡迎與我聯絡。

---相關資訊---

適應一對一解答勞基法修正後疑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mJdVmq7fiw

勞動部
https://www.mol.gov.tw/

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
https://www.mol.gov.tw/topic/34395/

107年勞動基準法修法條文
https://goo.gl/6Mm7Az

立法委員蔡適應服務處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14號2樓
電話:(02)2426-0182
傳真:(02)2426-0183

#若您遇到勞資爭議可與服務處連繫
#外籍勞工保護專線1955
#基隆市民熱線1999
#捍衛勞工權益

恩惠外衣下的剝削:論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

為了解決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的問題,作者李思嫺 這樣論述:

工資制度一直被視為國家重要的勞工政策,是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為宗旨;另一方面,工資也是勞動成本,攸關雇主之盈餘。然工資認定影響株連甚廣,我國舉凡退休金、加班費、請假、資遣費、職業災害補償…,都是以屬於勞動基準法中之「經常性給與」做為平均工資的計算基準。而另一方面,「恩惠性給與」的增加,則將降低上述隱形工資給付,勞工的權益也連帶被剝削。勞基法將工資定義爲:「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然而過去我國學說、司法與行政上對於勞基法工資定義要件「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及「經常性給與」一直保有不同

之觀念。經研究後發現,勞動基準法中之「經常性給與」要件,乃造成工資爭論之主因。最後期許本文於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下之結論及建議能改善勞動法制規範,以增進我國勞雇工資法制完備性,並解決長期之工資爭議問題,促使勞方、雇主、政方共創三贏目標。

2022憲法(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100%題題詳解(贈作文/公文寫作高分速成包)

為了解決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的問題,作者李由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7-110年歷屆相關試題共30份,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歷年相關試題共30份(一般警察三、四等考試、鐵路人員高員三級、員級考試、高考三級、普通考試、司法人員三、四等考試),總計488題,100%題題詳解。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憲法》適用於高考三級(高考)、普通考試(普考)、鐵路特考高員三級、鐵路特考員級,及以下三等/四等考試: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消防警察)、司法人員考試(司法特考)、移民行政人員、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原住民族、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   【本書優勢】   .憲法規定真抽象,讀完還是一堆概念分不清?   .憲法規定微言大義,上考場要選出正確選項卻常選到懷疑人生?   .大法官解釋數量突破八百大關,篇篇都像萬言書,誰來幫我去蕪存菁?   前述心聲,本書作者充分體會。遂發願集結近年考題,從考題篩選考點,參酌考選部命題大綱,編撰這本應試教材,讓微言大義的憲法不再抽象,協助考生逐漸看清上榜的彼岸。   一、憲在進行式:   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歷經數十年風霜,仍舊透過大法官解釋隨著社會變

遷而改變,本書重點整理配合近年大法官解釋,將一直川流不息的憲法源泉收納於本書之中。抽象的憲法條文搭配大法官解釋變得具體而明確,依考點分類各號釋字讓考生不再囫圇吞棗,有系統的學習憲法就是這麼簡單。   二、精準記憶:   大法官截至本書截稿前已做出共811個解釋,為了考生寶貴的準備考試時間,作者從117~110年歷屆試題中篩選出常考釋字,擷取解釋文與理由書,並將重點提示獨立列出,讓考生針對命題趨勢做準備,一眼掌握解釋文精妙所在。   三、條理分明:   政府機關體制是憲法中最為枯燥也最為龐雜的章節,本書透過各機關排序(例如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將憲法規定有條理分列,透過重要觀

念表格比較說明憲政體制的特點,幫考生搬開上榜的絆腳石。   四、流練忘返:   本書第二部分收錄107~110年歷屆試題(一般警察三、四等考試、鐵路人員高員三級、員級考試、高考三級、普通考試、司法人員三、四等考試及109年地方特考),題題詳解。第一遍做完試題後再翻回第一部分重點整理檢視依據。第二遍做完題目可訓練題感,抓出題目、選項與解析間的關連性。務請考生多練考古題、多用本書詳解內容確認解題精準度與熟記程度,追求不貳過。反覆練習就是上榜的捷徑。 考生推薦   【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戶政榜首上榜生:江佳倫   國文:60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64分   行政法概要:90分   國籍與戶政

法規概要:88分   移民法規概要:94分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40分   本身個性喜歡面對人群,退伍之後找到一份銷售的工作,雖然還滿喜歡工作的內容,但因工作性質的關係,常常忙到三餐不定時,且每日超過十個小時的上班時間,使我漸漸失去了自己的生活,於是在工作約滿三年之際,我選擇離職投身成為國家考試的考生行列。公務員的上班時間固定,且有合理的薪資與休息時間,加上結婚、生育補助等大大小小的福利,使我更堅定自己的決心,一定要成為公務員,在工作與生活之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   測驗題方面,幾乎是靠高中時的記憶,好在近年文言文出題的比率下降,仔細看清楚題目

要問的內容,應該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在法科讀到頭昏腦脹時,我習慣做些國文的題目調適心情。   公文部分,老師提供的口訣幫助我很多,再來就是把格式熟記,善用題目給的資源,沒意外都能拿到該有的分數。   作文分數占了整科國文的60%,相當舉足輕重,是我認為國文這一科投資報酬率較高的部分,我會利用唸書的空檔看一些報紙副刊,教材提供的好文賞析也是寫作文不錯的素材。   【法學知識與英文】   法緒的題目包山包海,是個人認為較難準備的一科,建議可以與專業科目的行政法、民法一起準備,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小法典非常實用,裡面彙整了歷屆試題引用的法條,使我可以快速抓到各法律的重要考點。   英文的部分

則是利用搭車或睡前等瑣碎的時間看看單字,其他都是吃老本,沒有花時間準備。   【行政法概要】   這一科囊括了較多的法規,部分考點與憲法、法學緒論重疊,剛開始讀起來會有些生澀,多虧老師有體系的教學方式,把艱澀的法條帶入生活化的情境,讓我一步一步建立手感,從點到面慢慢破解考題。在記憶法規之餘,也能搭配老師上課補充的實務見解做記憶,即便遇到生硬的題目,也能透過體系及觀念各個擊破。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國籍與戶政法規是我認為考點較明確的科目,包含戶籍法、國籍法及姓名條例,條文內容不多且重點集中,考題中常出現實務流程或是實例題型。國籍法與戶籍法的部分考點與移民法規重疊,可以一起準備節省

時間;姓名條例則條文最少,熟記本法及相關細則就可以應對大部分的考題。   【移民法規概要】   非常感謝老師拯救了我這一科,本來因為法律條文繁多而不知道從何準備,寫題目也是徒增挫折感。幸好老師上課時教我們活用體系表,並善用聯想法多點記憶,在幾週的課程之後我發現這一科其實不難,做題目的正確率也有明顯上升。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民法的法律條文較繁瑣,建議解題時善用三段論法,分點分段要清楚。準備法緒時可以一邊手寫法條一邊記憶背誦,除了基本的名詞定義題外,民總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及代理都是國考的常客。親屬與繼承編較為生活化,但考點重複的地方較多,多練習考古題可以避免正式考試時不

知道如何下筆。   【考生上榜心得2】地特財稅行政榜眼上榜生:曾博謙   國文:58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68分   稅務法規概要:82分   會計學概要:87.5分   財政學概要:64分   民法概要:44分   取得記帳士證照之後與大學同學聊到了會計事務所的業界現況,發現這工作常常要加班到很晚,會壓縮到自己的休閒時間,因為我有其他想做的事情,所以希望有份比較輕鬆的工作,爸爸從很久以前就一直希望我考公務員,和他討論之後就報名了雙效輔導課程,開始為公職考試做準備。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   作文基本是靠高中時學的內容應對,如果你高中很混的話,那就多聽補習班老師的課堂講解

。重點是要多練習寫字速度,多寫幾遍作文,寫作速度真的很重要,字要多分數才會拉高。公文格式用語要熟記,準備的內容不多,卻有選擇題跟公文兩部分的分數, 這部分一定要全拿。課本有白話翻譯的看一看,還有有關年齡、季節的詞語要背。   【法學知識與英文】   憲法跟增修條文容易出題,選擇題要多練習,遇到不懂的記得弄清楚。小法典多翻幾遍,有些沒收錄進去的法條可以去全國法規資料庫找,勞基法、勞保、健保、性別工作平等法要多看幾遍,有數字的地方不要弄混。我英文很爛,基本上跟用猜的沒兩樣。   【稅務法規概要】   首先要聽懂課程內容,上課筆記當下不需要抄得很完整,回家複習做題目時,再依照自己需求重新將筆記整

理好,別只是抄了就放著。另外不要只看老師上課劃的重點,重點只是容易出題的部分,不是只考重點。   【會計學概要】   這科目要花時間去重新加強基礎,會計重視基礎,根基打穩才好學習更艱深的部分,平時拿不需要的廢紙多多練習,才是學會的不二法門。還有考試的時候一定不能眼花,多練習、看清楚題目。   【財政學概要】   大多數同學都是第一次學,上課先聽懂最重要,下課的時候可以跟同學交流筆記。學者的名字跟學說要能夠連結,考試最難過的就是學說你都懂,是誰說的反而想不起來。歷屆選擇題要多做,可以幫助你釐清概念,圖也要多畫,幫助記憶。   【民法概要】   老師的筆記很有用,複習的時候放旁邊,一邊翻法典

一邊看筆記。歷屆考題要寫,能幫助釐清觀念,申論題多寫多分,寫不出來也要用抄的,久了慢慢就會,抄的時候要先把自己的想法先大概寫一下,再和解答比較。題目寫完要畫下那題的架構圖,分析自己是哪裡忘了或是不清楚。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基法施行細則加班的問題,作者林素鳳 這樣論述:

我國受僱藥師自適用勞動基準法至今已有23年,然受僱藥師受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以致其勞動權益受損之勞資爭議情事頻傳。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年國內「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即有903件,其勞資爭議案件之權利事項當中以「工資爭議」最多,其次為「資遣費爭議」。另由司法途徑受理有關受僱藥師之勞資爭議案件,以裁判案由來分析,爭議案件當中以「給付資遣費」最多,其次為「確認僱傭關係」。由此可見我國勞動法令在執行實務上,因勞資地位的不對等,致使受僱藥師面臨諸多勞動條件不足之困境。本文透由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兩種方式,實地瞭解我國診所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現況與問題、相關法規範與爭點。本研究發現不僅藥師對於自身

的勞動權益及義務相當薄弱;雇主對勞動法令亦存在誤解、因成本考量而不願守法、對法令概念仍然很模糊致遵循能力不足,甚至有知法犯法等執行層面之疏漏。毫無疑問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亦有勞動檢查人力不足與勞動檢查量能不足之問題,以致無法有效遏止這些診所「慣老闆」違法的情事一再發生。本研究提出之建議如下,期望將來能做為有關單位引用,或是主管機關、政府部門立法或修法之參考。1.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加重罰則。2.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增加雇主故意違反之刑罰。3. 主管機關應增加勞動法的教育講習或課程。4. 主管機關應加強定期對診所實施勞動檢查。5. 勞動法令教育應加入高中職以上必修之通識課程。6.

受僱藥師應團結組織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