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要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資遣要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和沈孟璇,黃超駿的 勞動實務問題Q&A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資遣要件也說明:遇到不適任員工該如何合法資遣?6個給雇主的「資遣員工注意。 劳务派遣用工应符合哪些要件_王玉婷律师律师问答-华律•精。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 黃源銘所指導 陳世昌的 我國教師資遣制度之研究 (2016),提出資遣要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教師法、教師資遣、教師工作權、正當法律程序。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董保城;詹鎮榮所指導 王等元的 我國教師工作權組織與程序保障之研究:以私立學校教師資遣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基本權利、教師工作權、組織與程序保障、權利救濟的重點而找出了 資遣要件的解答。

最後網站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資遣辦法則補充:第一條為辦理本校教職員工之退休、撫恤、與資遣,依私立學校法第六十四. 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員,其退休撫卹資遣要件及給與標準,依該辦法之規定辦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資遣要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資遣要件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我國教師資遣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資遣要件的問題,作者陳世昌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教師資遣法制之現況與面臨之問題。本文從我國教師資遣法制之現況介紹,到進一步討論教師與學校間之法律關係性質、學校做成「資遣」教師決定之性質、以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准之性質,以明瞭究應去如何適用各程序、實體規定及救濟程序。在完成定性後,並加以討論學校做成資遣教師之決定時,應適用之正當法律程序與教師工作權之保障。最後輔以我國教師資遣之案例,完成歸納分析。依據研究分析結果與發現,本研究獲致以下六點結論:一、教師資遣法制未與時俱進及尚未受到重視。二、公、私立學校教師與學校間之法律關係不同,救濟途徑也不同。三、教師資遣的法律明確性不足。四、教師「資遣」與「停聘、解聘或不續聘」之法律規定

競合。五、教師資遣審議之組織有違大法官解釋之疑。六、教師資遣有增加之趨勢,私立學校受少子女化之衝擊較大。本研究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下列五項建議:一、教師法的修正建議,以明確化資遣要件。二、重新思考教師法律關係之定性,齊一救濟程序。三、成立專責審查單位,以符正當法律程序。四、對於少子化浪潮,應及早因應。五、建議未來的研究者可以研究的方向。

勞動實務問題Q&A

為了解決資遣要件的問題,作者沈孟璇,黃超駿 這樣論述:

  被錄取後,又被通知取消錄用,可以要求賠償?   下班後,老闆用line交辦工作,應該算加班吧?   參加公司的活動卻意外受傷,這樣算職業災害嗎?   在漫長的勞工職涯中,與勞動法相關的實務問題,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謬論一 公司員工5人以下,不須幫勞工加勞健保跟勞退?   A:錯,5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只是不用投保勞保,但仍需要替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謬論二 老闆說我適用責任制,所以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A:不正確,責任制的適用人員須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並勞動契約需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始能適用責任制。     謬論三 公司裡有符合資遣要件的勞工

,老闆可以任意資遣中高齡或高齡員工?   A:不可以,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年齡因素,負舉證責任。     謬論四 公司沒幫勞工加保勞工保險結果發生了職災,所以不能請領職災給付?   A.錯。勞工可依「職業簪害勞工保護法」規定依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業災害失能、死亡補助;再得請領生活津貼、失能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或必要之補助,但合計以3年為限。     謬論五    老闆說要將舊制勞退提前結清,但只願意給我一半的錢,這樣可以嗎?   A:不可以。舊制勞退結清條件若低於勞基法第55條規定之條件,將不生結清之效力。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從勞工進入職場開始,

不管是錄用時的最低服務年限、請假的各種規範、結婚生子後的各種補助,到勞工退休的退休金計算等等,都有詳細的案例解說以及圖示。熟讀本書,在漫長的勞工生涯中,您除了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之外,也可以幫助他人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國教師工作權組織與程序保障之研究:以私立學校教師資遣為例

為了解決資遣要件的問題,作者王等元 這樣論述:

摘要 教師在傳統中國社會具有崇高地位,故談論教師權利保障乃屬近乎「離經叛道」之舉。但在台灣社會少子女化效應下,學校因經營艱困而被迫退場已是殘酷的現實;例如,教育部估計恐有六十所大學校院退場、上萬名教師失業,但勞動部統計,產業對高階人才需求有限,故自民國一○五年起,高教人才供需嚴重失衡。教育部呼籲各大專院校應及早做好因應「高教105大限」的配套措施,即其著例。影響所及,教師工作權爭議事件屢有所聞,尤其是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私立學校教師,常因勞資爭議致工作權與財產權遭受侵害,卻乏合理有效的救濟管道而走上街頭抗爭,教師往往是弱勢的一群。揆其原因可能不只一端,本研究以為現行教師法雖有具體之實體權

利保障規範,以及第九章「申訴及訴訟」專章之權利救濟設計,但缺乏健全之組織與程序保障使然。本研究有鑑於隨著我國少子女化浪潮襲擊,招生不足引發之教師超額及資遣問題更值得關注。故為保障教師合理勞動權益,避免教師遭不當違法解僱,使教師安心任教,進而確保學生受教權,爰擬從基本權利之組織與程序保障功能觀點出發;首先,在法理基礎方面,藉由釋義學方法,詮釋闡明與教師工作權保障相關之憲法、大法官解釋、法律、行政命令等不同層級規範之內涵,俾建構我國教師工作權之組織與程序保障規範的法理基礎。其次,在個案實務方面,藉由案例分析法,解析與教師工作權保障相關之具體個案,從而整理個案之爭點、權利救濟法制之組織與程序保障規範

及其問題所在,俾了解我國教師工作權保障法制之現況。最後,試圖從衡平行政救濟正當程序與效能角度,整合教師法相關規範與教師權利救濟實務,重建我國教師工作權保障規範。 本研究有以下結論與建議,一、組織與程序保障是實現教師工作權所必要,本文深信我國教師工作權保障能否落實,有賴於國家制定特定組織及程序規範,始克其功;二、目前我國教師權利保障法制尚難解決私校教師工作權爭議問題,「評議決定確定後,主管機關應確實執行,並監督所屬學校執行。」為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32條所明文,就文義解釋,評議決定對私立學校是雖具拘束力,惟其執行力如何即生疑義;三、現行以「行政處分」為中心的教師權利救濟法制,

重正當行政程序踐行,輕行政程序效能之思維,尚難謂與憲法正當程序要旨無違。 其次,關於未來教師工作權保障規範之建議:一、基於「權利保障」與「行政效能」衡平原則,我國教師工作保障之組織與程序規範體系,應採雙軌制之組織程序設計;亦即爭議標的屬性具行政處分者,建議以教師法之「申訴及訴訟」專章之組織程序為其救濟機制;反之,爭議標的屬非行政處分者;例如,教師聘約所規範之每週上課時數、到校上班天數、升等年限等,建議酌採類似「調解、仲裁、裁決」之組織程序為救濟機制;二、關於未來修法主要方向為,(一)為了解決私校因經營困難退場所生勞資爭議問題,本研究建議應於私立學校法第四章「監督」專章增訂相關規定,成立類

似「全國私校教師雇主組織」,作為勞資爭議事件處理之資方代表。另外,應增訂教師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私立學校勞資爭議得適用調解、仲裁、裁決程序相關規定」,以保障私立學校教師權益。;三、關於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組織運作方面,應加強學校教評會委員及教育主管機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之法治素養,並合理課予教育主管機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對於教師工作權爭議事件之實質審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