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認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DouglasVermeeren寫的 一天工作6分鐘:世界級商業領袖教你用槓桿力,創造豐足與自由 和三民名師群的 2022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題庫(高普考/三四等適用)主題分類+模擬試題+最新試題=1,054題,100%題題詳解(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您是勞工嗎?勞動契約之認定 - 名家評論- 工商時報也說明:您是勞工嗎?勞動契約之認定 · 一、人格從屬性. 就「工作時間」、「給付勞務方法」及「勞務地點」是否受到事業指揮或管制約束、是否「不能拒絕雇主指派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方智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黃程貫所指導 張伊婷的 不當勞動行為雇主認定之研究―臺灣與日本法制之比較 (2021),提出雇主認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當勞動行為、雇主、工會法第35條、團體協約法第6條、日本勞動組合法第7條。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鄭津津所指導 林毓堂的 以法人格否定理論研究雇主責任 (2021),提出因為有 法人格否定、法人格否認、公司人格否定、揭開公司面紗、實體同一、實質管理權說、多重雇主、雇主責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雇主認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即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認定則補充:Q21:以「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解雇勞工之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一天工作6分鐘:世界級商業領袖教你用槓桿力,創造豐足與自由
為了解決雇主認定 的問題,作者DouglasVermeeren 這樣論述:
★《富爸爸,窮爸爸》共同作者莎朗.萊希特──專文導讀 ★愛瑞克(《內在原力》作者、TMBA共同創辦人)、喬.維泰利博士(《零極限》共同作者)──強力推薦 全球第一的被動收入教練與最具成效的財富教練教你 建立正確系統,每天6分鐘, 就足以擺脫窮忙人生! 遍訪蘋果、微軟、Nike、麥當勞、迪士尼、優步、索尼、肯德基、豐田創辦人, 向400位世界級商業領袖學習創造「槓桿收入」, 用五大支柱,輕鬆快速擁抱豐足人生。 打破「致富=拚命工作」迷思 掌握財富五大支柱 不必把所有時間和精力都投放在工作上,也能增加收入 人們總說想變有錢就得拚命工作;許
多財經大師、商業書籍和企業培訓也教你要提早投入職場、延後退休,甚至不惜犧牲生活。 但你好不容易獲得升遷,為了還貸款又得繼續辛苦工作,一而再,再而三,永不止息。 其實不用投入更多時間,也能賺更多的錢,而且一天只要少少的6分鐘,就能做到! 本書作者為獲獎的企業培訓專家,年輕時受《思考致富》啟發,決心訪問當代頂尖商業領袖,了解他們的成功故事與心法,淬鍊出一天工作6分鐘,就能有效管理工作、財富與生活的方法。由此,他創建了在幾大洲都有客戶、以多種語言運營的公司,管理數百萬美元的資產,並成功輔導眾多學員實現豐足人生。 在書中,他提供專業建議,幫助你擺脫工時枷鎖,同時大大增加你的收入。
你將學會: ◎ 不用拚命工作,也能達成目標 ◎ 如何維持一天只工作6分鐘,以及該做什麼 ◎ 如何擴大6分鐘創造的收入流,以獲得更多財富 你是否受夠了辛勤工作卻永遠無法出人頭地? 你是否受夠了只能眼睜睜看著他人成功,自己卻被拋在後面? 你是否在尋找不同的路? 想脫離每日辛苦工作的惡性循環,好好享受生活,同時又能賺錢,本書正是你需要的指南。 各界讚譽 「道格拉斯.維米爾的全壘打之作。本書必將成為個人發展領域的經典作品。」──喬.維泰利博士,《零極限》《零極限.第五真言》作者 「若想取得更多成就並改善成果,幫自己一個忙:讀這本書。」──格雷格.里德
博士,「Secret Knock」創始人,曾參與《思考致富》系列 「任何人都能應用的良好商業戰略和原則。」──法蘭克.麥奎爾,聯邦快遞共同創辦人 「書中滿滿都是能立即實踐的有效策略。」──克里斯.懷納,暢銷作家,《影響力的藝術》作者 「改善你的處境,並在人生中取得更強大的成果。」──柏奈特.拜恩,獲奧斯卡獎的導演,《美夢成真》製作人 「真正的商業和創業大師。對成功擁有獨特視角,包括以前被忽視的關鍵要素。」──斯特凡.阿爾尼奧,獲獎的房地產投資者 「道格拉斯.維米爾清楚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瑪西.許莫芙,《心靈雞湯:關於女人》作者,曾出現在電影《祕密》中
雇主認定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自從紓困案開始慢慢釋出後,我的服務處排隊要諮詢紓困的電話、人龍,可能比前陣子排口罩還要多,大家都很關心。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案,各部會有很多的紓困方案,但同時也收到民眾反映、向辦公室陳情,「太多太複雜、資訊不流通、不夠快、不夠明確、電話忙線,或是地方說還沒有正式明確的規定」等。
我認為除了中央和地方兩邊的訊息要對得上、資料要一致之外,我們還需要便捷、有效率、足夠親切的線上資源來協助民眾。
【單一窗口】
盡量讓民眾一個窗口就能解決所有疑惑,朝整合跨部會的單一諮詢窗口。
【增加網站便利性】
衛福部 1957 福利諮詢的網頁,有提供包括社會保險、勞工相關、各類福利等等多項資訊,但目前並沒有放上這波紓困的資料,這樣其實滿可惜的。
【提供最佳方案建議】
我們看到政府很多部會網站都建置了「防疫、紓困、振興」專區,提供懶人包、Q&A、圖卡等,就是希望讓民眾可以快速從網路上找到自己需要的訊息,這部分當然要肯定政府的努力。但我們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希望可以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最佳方案」。是不是可以嘗試建置「微型的一條龍服務」,幫民眾整合他們需要的方案、提供解答,就像電信門市幫你算最優惠的方案一樣,協助民眾判斷跨部會、多方案的申請,對他們最有利的選擇。
疫情除了經濟需要紓困,我們的心靈也需要紓困。
台灣經歷過很多災難,也有很多救災經驗,不過這次的武漢肺炎與過去的災難型態有點不一樣。地震、森林大火,我們稱為「天災」,恐攻、重大刑案等,我們稱做「人為災難」。
而有種災難叫做「 生物災難 」(biological disaster)。
生物災難特性是持續的時間長、影響久,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與結束,好像看不到終點,因此越來越焦慮。當我們在救援時,災難也還在持續發生,災難會給社會巨大的損失、破壞原本的運作,對人的身心靈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且生物災難是慢性的,涵蓋的層面更大,而台灣過去的確只有面對 SARS 的經驗。
【心理急救】
經歷過921、八八風災的臺灣,都曾讓「災難精神醫學」這個議題被拿出來討論。但無論921或是重大風災,都與這次我們所面對「不知何時才會結束」、「一邊救災一邊發生災害」的武漢肺炎,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災難」不一樣,生物災難沒有明確的結束時間點。
所以我們對於一般災難的治療模式,已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但用在目前的狀況,可能就不一定適合。就我們目前治療的模式,有參考也有要調整的地方。WHO 和美國精神醫學會都強調「心理急救」(Psychological First Aid)的概念,其原則是準備、觀察、傾聽、聯繫。
助人者在受到訓練後,就得對(災害)受難者提供實質的幫助,而不是直接的治療。這個協助是什麼?不外乎有資訊給予(現在狀況如何?我們安全嗎?你的家屬的狀況?)、陪伴支持(傾聽需求或鼓勵)、資源連結(針對需求提供實質協助,例如:金錢紓困、生活需求),重點在於:藉由即時的伸出援手來緩解焦慮。
【脆弱群體辨識】
我們要辨識在災難下,暴露程度不同的「受災族群」,包括患者、被隔離者、防疫人員、其親友與接觸訊息疲轟炸者。另外,本身有精神疾病、曾經有創傷、受虐等經驗、自己或家人有成癮問題、社經地位不利等族群,更容易受到影響。因此,助人者如何具備「敏感度」,將資源的分配,優先投放給這些群體,並給予特別的關懷,這是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該先聚焦的地方。
舉例來說,對這次執行敦睦艦隊任務的海軍官兵、或是第一線醫事人員、空服人員,一些遭受創傷性打擊的案例,需要給予主動的關懷、有效鼓勵和支持。特別需要注意,他們有可能被獵巫、排擠或被歧視。
越戰催生了美國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希望政府可以派遣專業人力處理,結合衛福部和民間的資源,主動提供各類復原所需的支持,包括個人諮商、支持性團體等,應該要開始準備。比如可使用社區的組織與能量,像是社區的頭人、社區的活動、講座座談會,減少社會的驚惶,和群體間的排擠拉扯。想辦法讓每一個人能夠主動關心、聯繫、提供資源,甚至生意方面的支持。希望短期之內提供心理急救;中期則使其能不受歧視地回到崗位上與恢復正常生活。當社區發現有確診病患或疑似案例,大家總不免開始標記甚至是污名畫當事人,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也讓對於當事人是二度傷害。因此希望我們可以有所作為,來建立韌性的社區。
【假消息傷害心理健康】
另外, 就NCC所提供的數據,截至 4 月 20 日的統計資料,「於指揮中心通知廣電媒體澄清錯假訊息並說明改正作法,協助轉請廣電媒體回應、加強自律」這項業務總次數目前是「1 次」,看起來台灣都沒有什麼假訊息,但真的是這樣嗎?
目前訊息的傳播不僅只有有電視媒體,「自媒體」是另一大宗。比如: LINE、臉書、youtube、Google、PTT 等社群平台,未來期望對於自媒體、傳統的媒體都盡可能減少假訊息的傳遞狀況。目前社會人心惶惶,我希望假訊息,不要成為社區心理健康的「防疫破口」!
【自主健康管理的醫療工作者給薪疑義】
日前接獲陳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 2 月 26 日發函,主旨寫道「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之工作人員,暫勿前往機關上班」,這些人員包括:「申請赴港澳獲准者」、「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隔離條件者」、「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及第二級國家返國者」。但是,因為在這期間出國,而返國後需要隔離採檢,尊重這份公文沒有去機構上班的人,雇主認定不屬於他們的責任,因此不給付薪資。但在 3 月 19 日,衛福部說 26 日公文中的「暫勿」文字,只是「建議」,因此人員在管理期間適用的假別和薪資,應該由院所自訂請假規範。
在這段期間因為遵守 2 月 26 日指揮中心公文的「暫勿」規定而沒有去上班的醫療工作人員,因為 3 月 19 日的公文認定為「建議」,這些受影響的醫療工作人員,他們的假別算是事假、病假、還是防疫隔離假?導致他在這段期間因自主健康管理所請的假,有的並沒有被給付薪資。一樣是配合政府政策,正常工作的醫事人員,可以有機會得到相關的獎勵,但自主健康管理,依規定沒有入院上班的人員,卻被變相扣薪,我主張應該讓這類醫事人員能回復權益,讓乖乖遵守規定的醫療人員不要被變相懲罰。蘇貞昌院長也對此表示肯定,團隊也會持續關注。
在此謝謝為疫情拼命努力的所有單位人員,也向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們,說聲辛苦了。或許沒辦法一次到位,但我們會持續努力、持續發聲,持續修正與服務,一起迎接更好的明天。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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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雇主認定之研究―臺灣與日本法制之比較
為了解決雇主認定 的問題,作者張伊婷 這樣論述:
我國自2007年起陸續修正公布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工會法,並於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參酌美國法、日本法所制定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則被視為是此次修法之重點。不當勞動行為是指勞資雙方於集體勞資關係中,不當侵害對方集體勞動基本權之行為,其行為態樣則明定於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而裁決制度則是在不當勞動行為發生時,透過熟悉勞動法令、集體勞資關係之專業人士組成的裁決委員會,進行審理裁決,以迅速排除不當勞動行為,回復集體勞資關係正常運作之制度。然針對不當勞動行為所欲規範之行為主體「雇主」,卻未於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中加以定義。因此,不當勞動行為雇主所指涉之對象、範圍及
判斷標準為何,則成為實務及學說上爭議之課題。且於不同類型之勞動關係中,不當勞動行為雇主認定所面臨之問題亦不相同,而有整理、分析並研究之必要性。我國法上多認為不當勞動行為之雇主並不限定於勞動契約之雇主。且實務上亦就不當勞動行為雇主之認定,發展出兩判斷標準,一是實質管理權說,二是援引自日本法之勞動契約基準說。然當上開判斷標準適用於不同勞動關係中時,仍衍生出其他問題。因此,本文即以日本法為比較法。並藉由整理日本法上有關不當勞動行為雇主概念、判斷標準之實務案例及學說討論,分析不同勞動關係中就不當勞動行為雇主認定所面臨之問題,及日本法就上開問題所採之見解。最後,透過我國法及日本法之比較研究,尋找日本法上
可供我國法借鏡之處。以期能就不同勞動關係中不當勞動行為雇主之認定,提出相應之判斷標準。
2022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題庫(高普考/三四等適用)主題分類+模擬試題+最新試題=1,054題,100%題題詳解(二版)
為了解決雇主認定 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111年2月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主題式分類題庫+模擬試題+最新試題=1,054題,100%題題詳解 ★3回模擬試題,題題經典,實戰模擬,洞悉考情。 【常見問答】 Q:這本題庫架構如何?題目全部都有解析嗎? A:主題分類題庫444題(分為2大篇19個主題)+模擬試題90題(3回×30題)+最新試題520題(109~110年共16份)=1,054題,100%題題詳解。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題庫攻略》適用於: .高考三級/普通考試。 .鐵路人
員考試(鐵路特考)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 .三等及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司法人員(司法特考)/移民行政人員。 .三等:海岸巡防人員/民航人員。 【本書優勢】 .沒有學過法律要怎麼快速入門? .本科命題範圍橫跨公法、民法、刑法與相關法規,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又快又準? 一、依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本書依最新公布條文編寫,不用擔心做到舊法題目。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 二、依歷年試題分析出題範圍編
排 (一)本書第一部分主題式分類試題:依歷年常考試題分為「憲法與法學緒論」二大篇共19個主題,幫助考生有架構地練習。題目愈多表示該主題重點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讓題感蒸蒸日上。 (二)第二部分模擬試題:附有三回試題,作為考生演練的木人樁,可立即演練增強實力,與實際上場做最緊密的連結。 (三)第三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109-110年高考三級、普考、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司法人員三、四等、地方特考三、四等試題共16份,100%題題詳解,將理論陷阱與細節一一揭露。過去的考古題往往成為來年命題委員出題的基本素材,要想掌握本科考情趨勢,
務必勤加演練! 三、1,054精華題,100%題題詳解 本書由三民專業名師精心編輯,主題式分類題庫+模擬試題+最新試題詳解,總題數達1,054題。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考生練習過往法科考古題常要克服舊題目考點與現行規定有出入的棘手問題,這點作者都貼心幫考生「超前部署」好了,本書考古題解析配合最新修法規定翻修,除免去考生費時費心查找求解的麻煩外,也進一步突顯最新修法動態,更免去不小心誤記舊法而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 【準備要領】 從歷年試題分析可知,憲法增修條文共12條,幾乎條條歷年皆已考了又考,屬於「背多分」題型。總統及五院組織上各自職權為何是基本
分的掌握,須各自釐清不相混淆。法條內的數字如包含期間、人數、年齡等背起來準沒錯!當年度大法官所闡釋的新釋字常為出題熱點。而歷年具代表性釋字的字號與內涵則須要熟記。經由考古題的演練除了能熟悉考題重點外,最重要的是練習臨場反應,在時間內作答完畢才是最重要的事。此外,憲法法庭之重要判決,亦有機會成為最新出題方向,不可不留意! 法學緒論因涵蓋眾多種法律種類,從勤做考古題中抓出常考觀念是最快建立法學概念的方法。從考古題中知曉重要觀念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新修法也常為新出題的方向,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亦不要忘記對於新修法內容須額外關心。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
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 【近年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近年修法重點包括: 1. 刑法(111.02.18修正公布) (1)由於大法官釋字第七百九十一號解釋,宣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對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所保障之性自主權予以限制,而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故爰予刪除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 (2)由於大法官釋字第七百九十六號解釋,宣示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之必要之具體情狀,僅因該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一律撤銷其
假釋,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故配合修正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3)刪除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侮辱公署罪,並提高侮辱公務員之罰則。 (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新增賭博罪之犯罪樣態,將網路賭博亦納入刑罰的範疇。 2. 性別工作平等法(111.01.12修正公布) 本次修法係為了增進受僱者生育、養育期間的各項福祉,以營造更為友善育兒環境,其修正要點如下: (1)為配合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增加為14次,將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並為促進受僱者於其配偶妊娠產檢時可參與陪伴,將現行「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原給予5日增加2日,共為7日,以
促進親職責任。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於雇主先行給付「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各逾5日之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但依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各逾5日且薪資照給者,則不適用之。因而修正第十五條規定。 (2)於第十九條規定增訂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雇主之受僱者,經與雇主協商合意,亦得適用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之規定。 (3)刪除第二十二條規定,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需有正當理由,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選擇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 3. 民法(110.01.20修正公布) (1)
修正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將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此係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已大幅調降,故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與時俱進作適度的調整。又為強化最高約定利率之管制效果,保護經濟弱者之債務人,爰將本條法律效果修正為「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以符立法原意。 (2)修正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於該條增訂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之標準,以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 【考生上榜心得2】普考一般行政上榜生:謝依靜 國文:56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0分 行政法概要:88分 行政學概要:80分 公共管理概要:67分 政治學概要:77分 原本
就讀警校的我,畢業以後順利考上警特四等擔任基層員警,在實際工作後,發現外勤工作沒有想像中的簡單,除了工作勤務壓力大、工時長、日夜輪班之外更有高風險,身體也漸漸負荷不了,我開始思考想要轉換一份穩定的工作,至少生活品質有保障,最後毅然決然決定辭職專心準備考試,給自己一個機會。 高普考科目準備方法 【國文】選擇題的部分幾乎是靠高中的記憶,而公文和作文的部分,我都是看補習班上課的教材。以作文來說,我會多閱讀裡面各式各樣的範文,背下一些名言佳句或是名人故事等。另外在公文這一塊最重要的,一定是格式絕對不能寫錯、字要工整,所以我也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格式熟記,至於內容也是多閱讀教材內提供的範本
,累積自己寫公文應該具備的用字遣詞。 【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最重要的一定是憲法本文跟增修條文,一定要熟讀熟記,再來就是要多看大法官釋字,把一些重要常考的地方記下來,其餘法學的部分我是把三民教材裡的小法典詳加記憶背誦,因為裡面都已經把常考或是曾經考過的法條加以篩選整理。英文的部分除了靠高中記憶之外,剩下的就是多背單字及把課堂上所學的記熟。 【行政法概要】我剛開始接觸行政法時,主要是跟著雲端課程走,然後讀三民教材小法典整理的法條,把課程上完以後,我就把歷屆試題拿出來練習。千萬不要害怕不會寫,也不要怕錯太多,寫完以後把每一題每一個選項都搞懂之後,再從題目裡面找出常考的法條,寫成筆記多
多記憶背誦,其實這樣慢慢累積,對法條的印象也比較深刻不陌生。 【行政學概要】因為行政學的範圍真的很廣,基本上是跟著老師的步調上課,以及熟讀課堂中另外補充的資料,我認為可以有效幫助自己了解這個科目的方向和重點,再來就是把國考中有關行政學的歷屆試題拿來練習,多讀、多記、多寫題目絕對是拉高行政學分數的不二法門,因為看過自然就會比較有印象。另外最重要的還是整理筆記,把相關的考點連結在一起,這樣更容易記得起來。 【公共管理概要】其實公共管理跟行政學的內容重疊性滿高的,兩者相輔相成,可以一起準備。選擇題的部分,我除了把課本收錄的題目熟練熟記之外,也會把歷屆試題抓下來刷題目,基本上把課本熟
讀再多練習題目,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困難。至於申論題的部分,最重要的就是架構,我自己是有製作各章節的筆記,以及整理歷屆的考點,把各章節的大標熟讀熟記,剩下的內容不要死記,而是要運用理解的方式,用自己的話寫出來。 【政治學概要】我第一次接觸這個科目時覺得好難,完全沒有信心自己能夠讀好,好在跟著老師的課程走,一段時間以後就慢慢上手了。在選擇題部分,我認為跟公共管理準備的方式差不多,把課本熟讀熟記以後刷歷屆試題,之後會慢慢發現其實政治學的選擇都不難,考點也幾乎都有重複,再來申論題的部分,我一樣有製作自己的筆記,把每個題目後面的考點整理下來,搭配老師的教導,遇到題目時先把前言、本文、小結的大標寫
下來,再將理解的內容擴張填入來答題。
以法人格否定理論研究雇主責任
為了解決雇主認定 的問題,作者林毓堂 這樣論述:
基於契約相對性以及法人格獨立原則下,勞動契約及多數勞動法規的雇主概念常限縮以在單一企業法人主體,然而隨著經營組織產生變遷,僱用方式更加多樣化,勞工對雇主給付勞務之互動上已不再單純,諸如家族關係企業相互調派或共用人員、跨國企業人員活動(如:外派、境內僱用境外工作、當地僱用)等情,如無相關法規或提前於契約釐清爭議雇主責任,此些複雜勞動關係常導致雇主責任產生難以認定之爭議。「法人格否定理論」,作為衡平不公義情形之究責手段,主要活躍於公司法爭議中處理濫用法人格股東之債權責任問題。然而為解決上開雇主責任認定問題,學說及實務有引用該理論於個案中否定以法人格或契約雇主形成之責任界線,以此擴張雇主責任認定。
本文之研究動機在於察覺目前該理論運用於雇主責任時並沒有具體之判斷脈絡之整理,不論判斷基準、判斷要件、法律效果、實務運用等皆未有文獻整理出具體判斷脈絡。因此本文欲透過比較揭穿公司面紗等公司法理論、整理分析大量有關之勞動實務案件與裁決,達成以下研究目的:其一,以我國勞動實務經驗建構出法人格否定相關理論之判斷脈絡;其二,整理並分析相關理論在勞動法實務之理論見解、判斷要件、法律效果等趨勢以及特徵;其三,整理相關理論目前在實務上對雇主責任造成之影響。藉此些成果提供後續對於多重雇主責任問題之研究基礎。
雇主認定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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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破釜沈舟,到隨遇而安|方格子vocus
... 戴上濾鏡,認定別人會怎麼想,會怎麼行動,所以心裡先築起了一道高牆。 ... 換句話說,資本集團在門市所進行壓縮勞動成本與轉移雇主責任的舉動, ... 於 vocus.cc -
#2.故無法給付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至此,調解委員立場
非僅雇主認定曠職3日以上即可解雇,勞工倘可提出曠職理由,本解雇即不合法。。就上例,經分開勸說,資方同意資遣費給付3萬元,開具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正式原終止勞動 ... 於 m.facebook.com -
#3.您是勞工嗎?勞動契約之認定 - 名家評論- 工商時報
您是勞工嗎?勞動契約之認定 · 一、人格從屬性. 就「工作時間」、「給付勞務方法」及「勞務地點」是否受到事業指揮或管制約束、是否「不能拒絕雇主指派的 ... 於 view.ctee.com.tw -
#4.即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認定
Q21:以「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解雇勞工之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於 www.cfwei.com.tw -
#5.公傷病假怎麼認定?確診可以請公傷病假嗎?薪資如何計算?7 ...
公傷病假期間,雇主須照常支付勞工薪資。 ... 台南一名陳先生,下夜班後繞路去吃了鹹粥,卻在回家途中發生車禍,事後申請職災,勞保局認定不是在順 ... 於 tw.news.yahoo.com -
#6.勞工如何合法終止勞動契約? - 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
此種爭議亦常伴隨雇主的解雇爭議,若勞工主張終止契約,嗣後被法院認定不合法,則往往面臨雇主以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連續三日曠職」解雇的命運。 於 www.stwin.twmail.net -
#7.勞工機靈點,雇主睜大眼!搞定勞資關係的速成心法 - Google 圖書結果
... 都可認定係雇主為改善勞工生活所進行之恩惠性給與,甚至每隔一段期間即重新調查所有勞工現行之居住地點,以達交通津貼之真正目的;在此前提下,給付與提供勞務之間已無 ... 於 books.google.com.tw -
#8.線上申辦(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禽畜糞堆肥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案件, 農委會(畜牧處) ... 農糧產業工作(蘭花、食用蕈菇及蔬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資格認定申請案件 於 www.coa.gov.tw -
#9.不當勞動行為中,誰是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人?(二)
裁決委員會在部分個案中,沿用解釋令的內涵,採取形式上職稱為管理職,就可能被認定為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人,例如:裁決委員會認為A公司客服處股長、領班及行動通信分 ... 於 www.legis-pedia.com -
#10.雇主概念擴張與其責任之認定 - 勞資爭議處理專業律師
就現行勞動法規而言,對於勞工的調職以及雇主的人事調動權限,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 ... 於 sf-labourlawyer.com -
#11.吉仲的逆襲!農委會認張善政服務計畫案抄襲侵權將向宏碁追討 ...
農委會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專案小組討論認定,該計畫有6篇子報告涉抄、違反契約規定,將向宏碁追討相關經費。 (分別取自陳吉仲與張善政臉書). 於 times.hinet.net -
#12.2020年1月1日勞動事件法上路,勞工及雇主10大注意事項
依本法第50條規定,勞工若認為雇主非法調動,得聲請定暫時狀態處份回復原工作,若法院認定雇主調動勞工之工作,有違反勞工法令、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勞資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13.職業災害之責任歸屬
職災之雇主與原事業單位之責任 ... 「勞工與雇主間之從屬性,通常具有:(1)人格上從屬性:勞動 ... 管理及指揮監督權等層面認定之,且勞務給付部分,只要. 於 orgws.kcg.gov.tw -
#14.教師工會團體協約爭議問題探析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一) 雇主認定疑義. 教育部於2012 年10 月24 日與勞. 動部(前身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協商. 結論以:「視協商事項權責認定團體協. 約的協商主體」。但勞工委員會在2011. 於 www.ater.org.tw -
#15.聽懂勞動法】什麼?原來不是所有工作都適用勞基法?
很多勞工朋友在職場上只要跟雇主發生糾紛,腦袋中第一個想到 ... 其實在法律上,認定勞動關係屬不屬於《勞動基準法》下面的勞動關係,並不是看契約 ... 於 okapi.books.com.tw -
#16.勞動契約的特性 - 元照出版
作或職務已非雇主有能力或時間能夠親自指揮監督,以致勞工的「從屬. 性」較不明顯。本案最高法院採取原審法院的四個認定標準,其實亦是. 反應出勞動契約隨著時代演進而 ... 於 www.angle.com.tw -
#17.加拿大员工在家上班“划水”,老板着急了!女会计被罚$2600!
因此,雇主和雇员有时会因上班时间发生的事情,而产生争执。在严重的情况下,雇员可能会被认定为Time Theft(时间盗窃,中文俗称“划水”,指上班期间的偷懒 ... 於 cacnews.ca -
#18.有效運用勞動法令做好員工日常管理
身為管理者,在勞動法中被視為雇主,各種管理行為皆被要求等同於雇主責任, ... 雙方如對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工作是否能勝任之認定發生爭議時, ... 於 mymkc.com -
#19.T98085 職業災害之認定與雇主責任剖析(遠距教學)
... 勞工發生職業傷病雇主須負勞動基準法行政補償、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及職安法刑事責任; ... 進行職業傷害或職業疾病之認定;如經認定為職災事故時,雇主應負法定通報 ... 於 store.cpc.org.tw -
#20.何種情形下,雇主可對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的勞工終止勞動 ...
進行是否構成「情節重大」的認定,原則上雇主應參酌一般社會通念、事業單位的性質與文化,及勞工的行為對企業經營上造成的影響,來認定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 ... 於 lawapple.com -
#21.受雇於同一「實際負責人」掌控之不同公司,年資應合併計算
因為退休金、資遣費之計算會涉及到認定勞工與雇主之關係和是否服務於同一事業的問題,司法實務上法院如何處理和判斷? 法院觀點:. 勞基法對雇主的定義為「僱用勞工之 ... 於 www.chaohsin.com -
#22.專欄-勞動教室-「超時工作、過勞及責任制」之認定
更聞雇主濫用責任制,導致勞工超時工作及未有加班費或補休情形。超時工作帶來健康之影響,或許短期間未有明顯危害,但若長期間卻易引起各類腸胃疾病及增加罹患心血管 ... 於 www.taisugar.com.tw -
#23.「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 ...
Q6:夜間工作時數或工作日數的計算,由誰認定? 此檢查為公假嗎? A: (1)考量勞工的排班與差勤等,係由雇主指揮與管理 ... 於 www.osha.gov.tw -
#24.員工過勞中風,雇主被罰逾百萬!職業傷害怎麼認定?企業要 ...
前陣子媒體報導,法院認定某保全員罹患「缺血性腦中風」,是因超時加班工作而造成的職業病,雇主應支付127 萬元相關賠償。引述報導內容如下:. 於 www.managertoday.com.tw -
#25.學校教師請假自付費用聘用代課教師其雇主認定相關事宜會議紀錄
說明: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說明各該相關規定及目前辦理情形,另就該代課教. 師之雇主如何認定等事項進行討論。 決議. 一、 學校教師請假及其調、補、代課相關事宜,應回歸 ... 於 www.tneu.org.tw -
#26.確診怎麼辦?「5+n」居家照護規定一次看!春節防疫專區上線
均由醫師評估後認定。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 勞動部5月20日表示,陽性檢測結果如已可作為確診者需請假期間證明,雇主不必要求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 於 www.cw.com.tw -
#27.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職業災害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 一、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者。 三、雇主未依 ... 於 www.lawbank.com.tw -
#28.「職業災害」如何認定 - 聲威法律事務所
聲威通訊. 「職業災害」如何認定. 問題:. 勞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意外事故導致傷殘,能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請求雇主給付職業災害補償? 於 www.shengwui.com.tw -
#29.我國職業災害認定之探討:以通勤災害為例
關認定爭議、(2)區隔一般職災與通勤災害,通勤災害排除勞基法雇主補償責任,. 惟仍應受解僱保障限制、(3)通勤災害認定上以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排. 於 www.ilosh.gov.tw -
#30.護欄規定
五、 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應舖滿密接之踏板,踏板間、 踏板之工作用板料間之縫隙不得大於3公分(詳照片3、4),使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 ... 於 semcienaga.com.co -
#31.全球最大的中文新聞資料庫平台 - 聯合知識庫
承攬關係認定不是資方說了算. 「承攬」對很多人來說可能極為陌生,也是極少數的工作型態 ... 雇主規避監督誰來護勞權? 網路書店博客來解雇工作廿多年清潔工婦人,卻爆 ... 於 udndata.com -
#32.簡要說明職業災害之補償、賠償認識與認定- 勞動新知
當職業災害發生時,雇主應先了解災害發生原因,並確認自身有無履行法律上職業安全之義務,雖無論雇主於職業災害有無故意或過失,皆無礙雇主「補償 ... 於 www.airroc.org.tw -
#33.就業隱私專區 - 勞動局
按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 ... 於 bola.gov.taipei -
#34.【勝綸專欄】勞工不配合調動,雇主就可以認定為曠職嗎?
說明: 所謂調職,是指雇主長期性地變更勞工職務內容、職務種類或工作地點 ... 此種情形,勞工若拒絕至調任後的新職報到,雇主即可認定為「無正當理由 ... 於 www.sllaw.com.tw -
#35.勞動基準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雇主 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 第一項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之認定基準、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勞工 ... 於 law.moj.gov.tw -
#36.非法資遣,惡意資遣, 違法解僱| 專業勞資律師- 林柏男律師
雇主 非法資遣、惡意資遣時,勞工該如何確保障權益? ... 專業勞資律師教如何對抗雇主惡意資遣。 ... 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1條(資遣),由誰來認定違法資遣? 若雇主非法資 ... 於 www.qili-law.com -
#37.附表一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
Page 1. 附表一. 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 Page 2. Page 3.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38.07「經常性給與」、「恩惠性給與」是什麼? - 聽懂勞動法
經常性給與的認定,不是雇主說了算 而薪資單上的項目究竟屬不屬於工資,也就是經常性給與,其實並不是雇主說了算,也就是說,即使雇主將薪水分割成各種名目的津貼、 ... 於 classone.cwgv.com.tw -
#39.112年/2023 勞健保級距分級表雇主員工負擔金額這樣算
簡單來說,就是勞動部根據你拿的月薪「區間」,來認定你每月要投保的金額,主要目的是方便計算。勞工分為全職與部分工時,這兩類別的勞保級距與計算 ... 於 www.money101.com.tw -
#40.電傳勞動| 如何避免遠距工作的勞動爭議?(上) | 高雄律師
既然,電傳勞動為「事業場所外」的性質,雇主雖然仍具有指揮監督的權限,但尚須受限於電腦通訊的限制,而在工作時間認定、雇主提供安全工作場所之 ... 於 www.wlaw.tw -
#41.認定了便不會在意別人眼光的星座 - 東森新聞
有人因為在意世俗的眼光,無法堅守愛情,在時間的長河中留下了遺憾,不過也有人一旦認定了某人,便會執著到底,完全不介意旁人的質疑! 於 news.ebc.net.tw -
#42.如何避免勞資爭議?老闆必修的勞動契約與條款擬訂實務培訓班
... 簽訂勞動契約應注意契約的內容審查與規範、雇傭關係認定原則、定期與不定期契約、 ... 法院訴訟前調解應注意事項; 面對日益嚴格的法定終止事由,雇主如何避免契約 ... 於 www.tiandiren.tw -
#43.衛福部長照專區(1966專線)
長期照顧服務 · 照顧及專業服務 · 交通接送服務 · 輔具租借服務 · 出院準備 · 失智照護 · 住宿機構服務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 聘僱外看家庭可使用長照服務. 於 1966.gov.tw -
#44.認定「僱傭關係」 勞動部:這5家外送平台需負雇主責任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962063 記者會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JDWmgmbpts 2019-10-30 16:07 自由時報 職安 ... 於 tw.aetutw.org -
#45.常在法律文教基金會午間座談-企業解雇員工面臨之挑戰
依照法院實務見解,「情節重大」之認定標準包含:(1)實質認定:不以雇主所訂工作規則名目是否列為重大事項作為決定標準;(2)最後手段性:勞工違反工作規則具體事項客觀 ... 於 www.tsartsai.com.tw -
#46.勞動保護法制上雇主概念 - 碩豐法律事務所
所謂雇主,就民法概念而言,乃係勞動契約之當事人,為勞工之契約相對人,因此關於契約上之請求權,諸如薪資、資遣費、退休金、工作安全環境等均應向契約 ... 於 shuofeng.com.tw -
#47.有關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自付費用聘用代課教師其雇主認定疑義案。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自付費用聘用代課教師其雇主認定疑義案。 人氣888. 人事室 - 最新公告 | 2013-09-04 09:33:34. 一、依教育部102年8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020071095 ... 於 ww1.sjjh.tp.edu.tw -
#48.勞動法上雇主認定之新發展-兼論美國與日本法制
本文所欲討論之主軸為,若勞動法領域中當雇主藉由股東有限責任與法人格獨立之制度 ... 用以認定不同之公司法人格實質為同一雇主主體,主要解決年資計算與經濟性解雇之 ... 於 ndltd.ncl.edu.tw -
#49.勞動基準法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相關函釋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全文內容: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規定,停止同法第 ... 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 ... 要旨:天災之認定疑義. 於 www.labor.taichung.gov.tw -
#50.二代健保專區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經常性薪資已達219,500元上限時,是否會促使雇主將被保險人之獎金改為薪資所得? 2022/07/01 ... 免扣取之身分時點如何認定?是否有資訊系統可供查詢? 2021/01/13 ... 於 www.nhi.gov.tw -
#51.9-1 雇主的定義與認定爭議(1) - YouTube
Transcript · 15-5 被迫辭職擬制解雇爭議案例解說(1) · 休假日來聊聊勞基法的加班費怎麼算? · 新年真有新氣象? · 妳准備好迎接30年一遇的大機會了麽? · 美国 ... 於 www.youtube.com -
#52.雇主需負擔的薪資或醫療費用的範圍?公傷假天數如何認定?
請假天數之認定: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雇主給予勞工公傷病假,應以勞工治療、休養期間 ... 於 www.hsinchu.gov.tw -
#53.開除員工的條件 - bmw 應徵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規定,勞工不能勝任工作時,雇主可以事先通知並且解雇 ... 認定之依據在於「有無選擇留用之權利」或「不離職將使勞動條件遭受 ... 於 fosokiye.interfacebt.es -
#54.從初二才能回娘家?一同想想在職場與校園的性別議題|生活日常
小楊事後提起申訴,經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調查並認定該公司違反性平法,裁處30 ... 顯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決雇主應就小葉的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 於 plainlaw.me -
#55.職業災害QA:「通勤職災」是什麼?發生職災時勞工有哪些 ...
法院審理時,認為職業災害之認定標準,須具備:. (一)「業務遂行性」:. 指的是該災害是勞工基於勞動契約,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執行職務的過程中所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56.勞動部令:修正「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 ...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自即日生效. 點擊圖片放大 ... 於 www.wanda0917.com.tw -
#57.墊償業務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申請須知(同一雇主之勞工應一次共同申請之,但情況特殊 ... 年資者,得依其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及投保年資認定後,予以墊償。 於 www.bli.gov.tw -
#58.從釋字740 號解釋反思勞動契約認定標準 - 【高點法律專班】
…… 4.組織上從屬性:即勞工納入雇主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 工合作狀態。……」不過,行政法院與民事法院所採用相同標準,. 卻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以致產生裁判 ... 於 lawyer.get.com.tw -
#59.勞工年資照算;若應老闆要求調整職務,都應視同一事業單位併 ...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工作年資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至非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如何計算,並未明定。行政院勞委會最新解釋令認定,勞工如果是在 ... 於 www.tiplo.com.tw -
#60.歇業事實認定 - 新北勞動雲- 新北市政府
事業單位歇業,未辦理歇業登記,且有積欠勞工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等情事,經勞資爭議調解後,勞工得提出申請。透過歇業事實認定相關程序,確認事業單位無營業事實後, ... 於 ilabor.ntpc.gov.tw -
#61.事業單位歇業事實認定申請 - 屏東縣政府一站式申辦服務
服務摘要. 事業單位歇業,積欠勞工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經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調解後,雇主蓄意遲延或因財務困難未能依法給付,亦未即時辦理歇業登記,致勞工權益受 ... 於 onestop.pthg.gov.tw -
#62.青年就業奬勵計畫 - 台灣就業通
上開青年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及依法投保就業保險」,不包含投保部分工時者,並以雇主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報投保資料,作為審查及認定依據。 4我已經報名參加計畫, ... 於 special.taiwanjobs.gov.tw -
#63.因為疫情居家辦公,雇主該如何認定? - 勞資1點通
因為疫情居家辦公,雇主該如何認定? 居家工作不是放假,勞工依然要工作,屬於工作地點變更,依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居家工作不用進 ... 於 www.okrwd.com -
#64.勞動派遣之雇主之認定 - 智丞法律事務所
勞動派遣之雇主之認定,智丞法律事務所,桃園多年律師經驗,廣受推薦的律師,勞動派遣之雇主之認定,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意見,協助處理各種類型的法律 ... 於 www.attorneytsai.com -
#65.不當勞動行為中,誰是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人(一)
另外,如果是事業單位最高行政主管,也會被認定是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人[13]。 (二)近期以實際權限判斷. 後來,裁決委員會逐漸揚棄形式上是否為部門主管的 ... 於 vip.104.com.tw -
#66.責任制勞基法規範有哪些?責任制有加班費嗎?怎麼算?
監督、管理人員:是指受雇主僱用,負責經營及管理企業的工作,並擁有一般勞工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決定權力的主管級人員 ... (三) 責任制核備認定流程. 於 laws010.com -
#67.行政法院如何判斷「績效獎金」是不是工資? - 台北律師公會
勞工於遭雇主資遣或退休時,依法需計算其平均工資,以利計算資遣費及退休金,如發生職業災害 ... 則依該條款就工資之定義觀之,於認定何項給付內容屬於工資,係以是否 ... 於 www.tba.org.tw -
#68.移工工作資格及規定 - 勞動力發展署
雇主 資格:雇主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畜牧工作:依畜牧法規定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規定者。 (二)農糧工作:. 於 www.wda.gov.tw -
#69.如何判斷你與公司間是否為「雇傭關係」?其與「委任關係」之 ...
相較於委任,僱傭關係由於受勞動基準法的規範,雇主除不得任意解僱勞工之外,更需 ... 在實務認定上,所謂從屬性具有人格上從屬性、經濟上從屬性、組織上從屬性以及因 ... 於 www.justlaw.com.tw -
#70.兩岸民事法學會通之道 - 第 31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而雇主於94年11月21日通知勞工於同年月15日解除其職務,並於同年12月1日起即未再按月給付薪資的事件中,臺灣高等法院96 年重勞上字第8號判決認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不合法,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1.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 - 网易
由于工作性质、职业技能、企业规模、企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劳动者受雇主控制或自主决定的程度不尽相同。 组织从属性的侧重点在于,劳动者的劳动被纳入 ... 於 www.163.com -
#72.月旦裁判時報第52期 - 第 5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舉例來說,雇主如何認定補償金額是否維持勞工生活所需?是否與勞工所受損失相當?限制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及就業對象之範疇是否相當?上述均難以建立一致性標準,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3.勞動契約之認定及重要權益
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以下五項原則:.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 ... 於 www.mol.gov.tw -
#74.雇主因一時虧損或業務緊縮,可作為資遣勞工的正當理由嗎?
依據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規定,雇主因「虧損或業務緊縮」時,可以對勞工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但「虧損或業務緊縮」事由該如何認定?依據最高法院之實務 ... 於 www.myriadlex.com -
#75.承攬跟僱傭差在哪?主管機關如何認定僱傭關係?內附承攬契約 ...
也就是說,派遣人員真正的雇主是排遣公司而非要派公司。 什麼是承攬關係? 在承攬契約中,給付報酬的那一方稱作「定作人」,提供工作 ... 於 www.swingvy.com -
#76.Q&A服務專區 -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Q4: 遭遇職業災害該如何向公司請假休養? A4: 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 ... 於 oli.tycg.gov.tw -
#77.懲戒處分的程序保障問題 實務案例與法院見解的彙整
因此,本期週報特別就雇主實施懲戒處分前,應否給予勞工陳述意見機會等 ... 例如【遲延收送件案】,法院認定雇主之解僱違法,即斟酌:公司工作規則 ... 於 www.hr.org.tw -
#78.加拿大员工在家上班“划水” 女会计被罚$2600 - 温哥华港湾
因此,雇主和雇员有时会因上班时间发生的事情,而产生争执。在严重的情况下,雇员可能会被认定为TimeTheft(时间盗窃,中文俗称“划水”,指上班期间的 ... 於 www.bcbay.com -
#79.獨家》博客來清潔員勞資糾紛健保署初估追保費與罰鍰恐達44萬
... 以其服務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雇主或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 ... 不過,劉玉娟提到,由於勞資認定是最複雜的一環,目前勞動局與博客來的認定也 ... 於 news.ltn.com.tw -
#80.工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工会(英語:trade union),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會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 ... 就欧洲劳动市场管理来说,金(1993)和豪尔(1994)认定了劳动市场三种独特的 ... 於 zh.wikipedia.org -
#81.5大外送業者認定為「僱傭關係」雇主須負責 - 新唐人亞太電視台
勞動部職安署大動作專案勞動檢查9家美食外送平台,今天公布結果,知名業者包括Foodpanda、Uber Eats,都被 認定 為雇傭關係;官員表示,平台業者,應該 ... 於 www.ntdtv.com.tw -
#82.附表二雇主不得使妊娠中之女性勞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
Page 1. 附表二. 雇主不得使妊娠中之女性勞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 Page 2. Page 3. 於 www.rootlaw.com.tw -
#83.立法院全球資訊網-工作時間認定相關問題之探討
3.待命時間:勞工基於雇主指示,於特定時間、場所等候,並得隨時提供勞務。4.候傳時間:勞工無駐留於特定場所之義務,僅須告知雇主其所在之處所及聯絡可能性,以便於 ... 於 www.ly.gov.tw -
#84.勞動法上「勞工」與「雇主」概念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 以至於「勞工」與「雇主」之概念範疇已逐漸發生法的位移現象,不僅使勞資之間原本以「從屬性」作為判斷基準的界線難以認定,甚至造成於法的形式(勞動契約)上之雇主 ... 於 ah.nccu.edu.tw -
#85.「加班」之認定標準為何?雇主何時有義務給付加班?
「加班」之認定標準為何?勞工於何種情形下才能請求雇主給付加班費? 先說結論: 按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雖規定,雇主對於延長工作時間之勞工負有給付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 ... 於 www.legalpro.com.tw -
#86.雇主認定雙方約定最短工作半年,勞工自請離職被告詐欺!!
本文由 勞資手札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本件為勞工自請離職,雇主認定雙方約定最短工作半年,因此認定勞工為詐欺!!姑且不論詐欺是否成立, ... 於 www.1111.com.tw -
#87.公司歇業舊制退休金 - callustus
... 應檢附資料如下: 1、公司已註銷或撤銷之證明文件或歇業事實認定文件. 2、公司登記事項表抄錄本勞退舊制:雇主每月提撥勞工薪資之2%至15%至專戶. 於 callustus.at -
#88.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 兩者差異及適用範圍?
有期限,契約到期就須離職,無法繼續工作,除非雇主願意續約。 ... 表示反對,會被認定為已另訂新約,而如前所言勞動契約以不定期為準,故若定期契約 ... 於 www.alr.org.tw -
#89.當勞工要請公假,雇主要如何認定及給予呢? - 聯和趨動顧問說
聯和趨動顧問說當勞工要請公假,雇主要如何認定及給予呢? 勞動法務- 很多雇主都不知道到底該不該給公假,本篇文章將從各個法令面詳細告訴各位老闆,當遇到這些狀況的 ... 於 blog.trendlink.com.tw -
#90.職災傷病認定及補償之法院實務
➢ 於作業終了後,經雇主核准利用就業場所設施,因設施之缺. 陷所發生之事故。 ➢ 因勞務管理上之必要,或在雇主之指揮監督下,從飯廳或集. 合地點赴工作 ... 於 web.bola.taipei -
#91.勞工績效或表現不佳,雇主能予以解僱嗎? (洪鶯娟法律所 ...
比對勞動基準法(以下稱勞基法)針對雇主得終止勞動契約(包括懲戒解僱及資遣解僱) ... 契約或工作規則所定某情況為『情節重大者,雇主得予解僱』,其認定非屬雇主之 ... 於 www.taie.com.tw -
#92.疫情社區傳播化不疫調、雇主擋職災認定難上加難 - 聯合報
勞動部去年7月公告「職業因素引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認定參考指引」,整理醫事人員、防疫設施人員、警消、村里幹事等11類具潛... 於 udn.com -
#93.春節出勤「雙倍薪」怎算?勞工局公開1圖秒看懂:這3種假別要 ...
... 又3分之2倍;第2類「例假日」的1月22日及29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除了當日應加倍 ... 於 www.ftvnews.com.tw -
#94.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1110629已更新)
Q8:民眾被醫院告知需自主管理,要求其不應工作,雇主也讓其放無薪假14天,可以申請補償嗎? A8:不可以。補償辦法的適用對象是:.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 ... 於 covid19.mohw.gov.tw -
#95.企業招募人才的時候必須注意!明定職場遊戲規則,預防勞資爭議
... 是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時間,超出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每週四十小時的部分,都會被認為是加班,若勞工告上法院,法院可能認定雇主應該給付加班費。 於 meet.bnext.com.tw -
#96.關於職務調動,什麼樣的情形才算是調動距離過遠呢?
... 基本上雇主在進行員工的職務調整時除了不可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外,尚須符合法定原則才能進行合法調動,否則一旦在勞資爭議調解或訴訟中被認定屬於 ... 於 twworkforce.com -
#97.特休薪水 - Igel
根據勞基法§38Ⅳ規定,當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天數,雇主應該折算薪水發給 ... 之,若雇主無法證明勞工特休皆已休畢,即未依法盡舉證責任,法院將認定雇主 ... 於 igel.or.at -
#98.專家傳真-您是勞工嗎?勞動契約之認定- 財經- 工商時報 - 中時新聞網
因食品外送員於勤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而死亡,引發食品外送員是否受勞動基準法保障、事業主是否應負勞動基準法上「雇主責任」、勞動主管機關可否對事業主發動勞動檢查 ... 於 www.chinatimes.com -
#99.勞動局初步認定「違法」!一文看懂承攬契約和僱傭差在哪?
但適不適用勞動契約雇主說了就算嗎?公司只要和員工簽承攬契約,就可以不用管《勞基法》的規定了嗎?一起透過以下3重點來了解承攬契約和僱傭契約兩者規範大不同。 於 www.518.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