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加班時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隅田貫寫的 德國人沒那麼愛工作:德國製造的細節與德式幸福的祕訣──高效率的思維,竟是從「我今年要何時休長假」開始規畫……。 和尾石晴的 不負責男人造就的外商媽媽時間管理法:總是一人育兒的兩頭燒媽媽,一路升遷還能享受「做自己想做的事」的美好時光!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下班後常接老闆電話、處理文件?勞動部:明年起須給加班費也說明:編按:勞動部過去認定因值日(夜)與日常工作有別,因此不算工作時間,勞動部2 日表示,考量值班期間勞工仍受雇主監督,111 年起,都納工時計算,如果雇主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是文化 和大是文化所出版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心理健康與諮詢碩士學位學程在職專班 張玉茹所指導 詹曉婷的 下班後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工作之溝通焦慮感與工作生活平衡之相關研究 (2021),提出加班時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即時通訊軟體、溝通焦慮感、工作生活平衡。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鄭津津所指導 黃秀惠的 論國家對勞動條件管制之鬆綁 (2021),提出因為有 契約自由、勞工權益、勞基法、保障必要性、從屬性、工資、工時、解僱、最後手段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加班時數的解答。

最後網站所有條文-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 - 全國人事法規釋例則補充:五、各機關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費管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各機關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應由其單位主管視業務需要事先覈實指派,每人支給加班費時數上限如下: 1.上班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加班時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德國人沒那麼愛工作:德國製造的細節與德式幸福的祕訣──高效率的思維,竟是從「我今年要何時休長假」開始規畫……。

為了解決加班時數的問題,作者隅田貫 這樣論述:

  ◎德國人怎麼訂年度計畫?不是寫業績目標,而是先想我幾月要休假?   ◎大家都說他們很冷漠,但如果你家院子的草太長,鄰居會來關切。   ◎努力加班求表現?很可能會被認為你的工作方式有問題。   ◎服務員的臉很臭?那是因為德式的服務理念就是「請自行隨機應變」。     邁世勒是擁有近三百五十年歷史的德國老字號銀行,而本書作者隅田貫,   是該銀行的第一位日本員工,現任日德產業協會特別顧問。     他回憶自己剛到德國工作時,有回順手幫祕書拿信,   本以為會得到一句「謝謝」,沒想到祕書卻說:「這是我的工作,你越權了。」     還有一回,因為事情緊急,他指派部屬一個臨時任務,   對方卻冷

漠的說:「我沒時間,我要下班了。」他當場傻眼。     他不禁好奇,一個對人如此冷漠、對下班時間斤斤計較的國家,   為何能從二次大戰的敗戰國,以人口小國迅速成為GDP全球第四大的製造大國,   擁有賓士、BMW、萊卡相機、雙人牌刀具等多個世界知名品牌?     他發現,德國人沒那麼愛工作的背後,藏著高效率的思維:     ◎不做無謂的報告、聯絡、商量,效率就來了   德國部屬不寄電子郵件副本給主管,因為自己的工作自己負責,   也不搞集體決策。主管不在?部屬就說:「這件事我決定。」     還有,從不花時間揣測主管的心意:「他會不會問我這個問題?」   如果不知道就說不知道,但會反覆問到知道

為止。     ◎所有公司(和人)都嚴守開始和結束營業的時間   常加班的人最努力?德國同事會說「你的工作方式有問題」;   怎麼訂年度計畫?不是寫業績目標,而是先想「我幾月要休假?」   辦公室一定有張大表,上面是所有員工的休假時間。   但要如何在休假時不被打擾?平日就要資訊全體共享,同事不用花時間「找」。     ◎我那群嚴謹的德國同事教會我的事   順手幫祕書拿信,她卻氣我越權?   因為德國人很在乎每個人的職務區分,「這是我的工作」所以自己負責。   「以前的人都這樣做呀」,德國人不會接受這種理由,   他們會說:「如果規則不適用,那就改規則吧!」     一個擁有眾多世界品牌的製造

大國,   員工們的年度計畫,竟從「我今年要何時休長假」開始──   羨慕嗎?這就是德國製造與德式幸福的祕訣。   名人推薦     德國媳婦兼駐歐特約記者/胡蕙寧   歐洲旅遊作家/琵雅諾   影響力品牌學院創辦人/丁菱娟

加班時數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20/11/03民政部門質詢】
  
❶#興建楠梓里民綜合活動中心
楠梓舊部落(東寧、享平、惠楠、中陽、五常、清豐里),目前沒有設置任何公共托育中心、長照站或據點,在109年1月2日會議上決議將清豐段395號邊更為機關用地,由民政局編列預算興建。請民政局盡速整合各局處意見,盡早落實興建。
  
❷#區公所基層建設及維護工作多
從今年初開始1公頃以下的公園移轉給各區公所維護管理,區公所人力、經費都有限,是否可增加人力及經費,或參考養工處用外包廠商的方式,將鄰近各區整合,交由專業人員養護維管。
  
❸#高雄祈福e指通
有人知道#高雄祈福e指通 這個app嗎?
民眾開啟APP並靠近宗教場域,即可接收到相關的介紹資訊。app從去年10月開始提供下載,但推廣成效似乎不佳,極少人知道,且據點建置不夠完整。請民政局加強推廣,促進宗教觀光。
  
❹#兩年拚四年? #市府員工嚴重超時工作
陳市長喊著兩年拚四年的口號,市府員工加班的狀況也越來越嚴重,因受限加班費的部分,每月不超過20小時之限額,根本無法消化基層同仁因業務量增加所產生超額的加班時數。拚市政的同時,雅芬也希望政府能多多照顧市府基層員工。

下班後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工作之溝通焦慮感與工作生活平衡之相關研究

為了解決加班時數的問題,作者詹曉婷 這樣論述:

本研究在探討臺中市員工於下班後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工作之溝通焦慮感與工作生活平衡之相關研究,以及不同背景變項下臺中市員工於下班後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工作之溝通焦慮感與工作生活平衡之差異情形。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將自編之「下班後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工作之溝通焦慮感與工作生活平衡相關問卷」作為研究工具,以臺中市15~65歲勞動人口為受訪對象,總計有效樣本402份,有效問卷率為91.15%,本研究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考驗、皮爾森積差相關和逐步多元回歸分析做為資料分析。根據分析結果,本研究達到下列幾個結論:一、背景變項:職級、產業別、即時通訊軟體使用頻率不同之受訪者在「溝通焦慮感」與「工作生活平衡

」皆有顯著差異。二、下班後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工作之溝通焦慮感與工作生活平衡呈顯著正相關。三、下班後使用時即通訊軟體工作之溝通焦慮感對工作生活平衡具顯著預測力。

不負責男人造就的外商媽媽時間管理法:總是一人育兒的兩頭燒媽媽,一路升遷還能享受「做自己想做的事」的美好時光!

為了解決加班時數的問題,作者尾石晴 這樣論述:

  以下是本書作者尾石晴,七年前的真實人生。     七年前,我任職外商公司,白天有忙不完的工作,   晚上還要做家事、照顧孩子,完全沒有自己的生活。     每晚,當我面對只專注於自己工作、完全不想幫我的丈夫時,   心裡很憤怒:「為什麼這個人看到我亂成這樣,一點體恤都沒有?」      某天晚上十點過後,孩子們都入睡了,這時才返家的丈夫對我說:   「要是妳天天都這麼焦躁憤怒的話,可以選擇離婚,我無妨。」      聽到這話,我真的氣壞,我已經很忍耐了,卻還遭受這種對待。   儘管如此,我心裡很清楚,再這樣下去,別提工作了,我的人生都會崩潰。     雖然我把情緒發洩在丈夫身上,但這麼

做無法為我爭取到更多時間。   為了從這種天天分身乏術的泥淖中脫離,我決定重新修正我的時間管理。      七年後的現在,我照樣工作,顧孩子,每天還能留一個半小時給自己,   並投入不動產租賃業,經營三棟公寓,取得瑜伽教師證照。      這本書,就是我被不負責老公逼出來的外商媽媽時間管理法。   如果你也跟我一樣,是常常一人育兒的兩頭燒媽媽,   這套方法,絕對能讓你天天享有「做自己想做的事」的美好時光!   而且,還能不誤升遷、進而擁有自己的事業生涯。      ◎職場媽媽必學的「不要做」時間減法     好媽媽凡事要親力親為?錯。每個人的一天都是24小時,   想有更多時間?不是把動作加

快,而是先決定:哪些事不做。     ‧打造不做選擇或降低選擇的生活:   固定早餐內容、固定孩子衣服穿搭,降低選擇的次數,你的時間就會變多。      ‧低於你的時薪且不擅長的家事,不做,外包處理或找工具做(掃地機器人)。   因為每個人的時間不等價,做家事跟買東西一樣,要重視性價比。      別讓完美主義拖垮你,桌上永遠要放一張「不想做也沒關係」清單。   作者親自分享她的時間減法執行技巧大公開。     ◎從減法中創造出來的時間,要「加」回你的人生     很多人常抱怨時間不夠用,但從來沒有想過:   如果給你一整天自由時間,你打算怎麼過,才會覺得自己很幸福?   記得,替自己製作一張

「一定要做什麼」的任務清單。     本書附上作者與許多職場媽媽們的時間管理經驗交流Q&A。   如果你也身陷「另一半都不幫忙,家裡的事都是我做」的困擾,   不妨試試這套「不負責男人逼出來的外商媽媽時間管理法」。   名人推薦     作家、職涯實驗室社群創辦人/何則文   矽谷人工智慧新創Taelor創辦人暨執行長、《夢想追不到就創一個》作者/矽谷阿雅   影響力學院創辦人/丁菱娟   「M觀點」創辦人/Miula

論國家對勞動條件管制之鬆綁

為了解決加班時數的問題,作者黃秀惠 這樣論述:

勞工權益應予保護,但國家若對於勞動條件之管制太過嚴格,則可能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為因應產業多樣化、勞工談判能力不同、勞務給付多樣性之新工作型態,我國基於早期工廠法思維所制定的勞基法,早已太過僵固而不合時宜,應加以鬆綁之。司法對於勞動契約之控制,應就當事人是否真正自主協商、當事人地位是否對等,就「契約約定本身之合法性」作衡平性的控制,除非是極端不合理的案例,否則法院應尊重當事人之契約自由。而就勞動契約從屬性之認定,應以勞務債務人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自行負擔業務風險等,依從屬性之高低,以為判斷。我國法院為讓勞工適用勞基法之保障,對於勞動關係之認定,採取相當嚴格的審查態度,嚴重限制勞雇雙方

契約自由,以及企業經營判斷之權限,實有不妥。對於勞動條件之鬆綁,本文提出以下建議:一、勞務契約自由之控制與鬆綁:基於勞工保障之必要性,除非勞雇雙方簽訂之勞務給付契約違反公平合理,否則應該尊重勞雇雙方對於勞務契約形式選擇的自由。二、工資議定自由之控制與鬆綁:為免雇主基於談判之優勢地位剝削勞工,制定最低工資有其必要,但為免對於邊際勞工產生失業的衝擊,我國宜引進 “次最低工資”制度,以增加雇主對於邊際勞工的僱用意願。三、工時議定自由之控制與鬆綁:我國為落實週休二日,嚴格管控勞工加班時數且缺乏彈性,我國宜仿效德、英、美等國規定,除非勞工從事特別危害身體健康或是與公眾安全有關的工作,或者勞工係孕婦、未成

年人等應受特別保護之族群,否則應尊重勞雇雙方工時議定之自由。四、解僱自由之控制與鬆綁:為尊重企業解僱自由,應避免強迫公司留用不適合的勞工,倘員工對於解僱並無過失或雇主乃惡意解僱,應使雇主以金錢補償被解僱之勞工,取代僱傭關係的維繫,此除了能補償被解僱勞工另覓工作之損失外,亦能兼顧企業之人事任用權,以提升企業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